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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舉行史無前例同性婚禮 

2001年04月01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01:22北京時間09:22發表 


海倫妮(左)和安妮-瑪麗正式結婚 
四對同性戀伴侶今天(4月1日)在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舉行了婚禮。根據4月1日0時開始生效的新法律,他們將擁有異性夫婦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其中包括領養權。 
這三對男性和一對女性的婚禮是在午夜剛過不久舉行的,阿姆斯特丹市市長科恩在市政廳主持了婚禮,這使得荷蘭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實施同性婚姻並允許同性伴侶領養子女的國家。 

民法不再區分男人女人 

每一對新人都交換了戒指 
在過去兩年裡,荷蘭的同性戀伴侶可以登記他們的關係,但是現在他們被賦予了異性夫婦所擁有的一切權利和經濟福利待遇。 
"母親"、"父親"、"男人"和"女人"這些反映性別特徵的術語現在已經被"伴侶"這個詞所取代,從而徹底在民法之中清除了同性戀和異性戀的區別。 
這項法律變化在荷蘭也受到一些人的反對,特別是基督教政黨和教會方面的反對。 
人們還擔心,新法律並不能讓同性戀伴侶及其子女在納稅、養老金和財產繼承等方面的權利在荷蘭以外也受到保護。政府的下一個目標就是努力促使同性伴侶及其子女的權利在國外得到同樣的承認。 
其他國家的同性戀伴侶如果想到荷蘭舉行婚禮將會感到失望,因為目前的法律僅適用於荷蘭居民。 

資料來源:http://news.bbc.co.uk/hi/chinese/news/newsid_1253000/12539072.s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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