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同志也可以是好軍人

謝臥龍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 所長

張銘峰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成人教育研究所   研究生


震驚!訝異!跨越廿一世紀的臺灣仍被「恐懼同性戀」緊箍咒緊緊的綑纏。


異性戀文化霸權之下,同志的處境更行邊緣,同志的地位更加低落;縱使同運澎湃,大力的鼓吹性傾向的自由,爭取同志人權的平等;國防部對同志的觀念,卻也停留在刻板的淫亂想像,甚至媒體更以偷窺的報導,來強化同性戀者不可當憲兵的行政命令,使得同性戀者在大眾的刻板印象中更行「罪孽」、「變態」、「淫亂」以及「會危急異性戀者的安全」,只因一則部隊的行政命令,外加一則媒體的偷窺報導,就使同運的努力,一夜之間化為烏有!?


兵司令部以行政命令限定同性戀不可擔任憲兵,僅為了維護不是同性戀者的安全。當中充斥著軍令對同性戀者人權的侵犯與污衊,似乎也敘說著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在一起,「被騷擾的」、「不安全的」必定是異性戀者,同性戀者則幻化成一群妖孽、變態以及會搞人屁眼的邪惡男人,隨時會危急異性戀者的生命,果真異性戀者是此等憔悴?我們的社會怎麼還是瀰漫著異性戀霸權的惡毒?臺灣的軍隊就靠一隻行政命令就可以讓同性戀者被貶為次等的國民,被想像成會傷害同儕的妖孽、惡魔,同性戀者的人權豬羊變色的被認為是不值得重視關注的垃圾。


國防部指出,自民國83年起,已經不將他們視為是疾病,也不是精神方面的疾病,一律要服兵役,同性戀可以當憲兵,但是要接受部隊的規範。美國心理學會早早就把同性戀從疾病中去除,認為同性戀者是正常的,只是喜歡的是同性罷了;每位軍人何嘗不是都該接受規範,遵守紀律是每位軍人都應奉為圭臬履行,為何同性戀者就該被特別提出要遵守部隊規範,好像暗暗透露著同性戀者都不遵守部隊紀律,喜歡挑戰部隊成規似的。


日前某晚報於三版頭條報導「國防部明定不準男同志擔任憲兵規定」報告,更以聳動明顯的處理方式呈現「男同志海灘天體肉慾淫色樂園」的深入報導,作為相關新聞探索,當中涵蓋了兩篇繪聲繪影的媒體現場偷窺實錄的文章,還有一張男同志做日光浴的大幅照片,不知這樣的報導意味為何?


兩則報導的並現,似在強化大眾對同志的負面刻板印象,認為同志是淫亂的,同志喜歡亂搞,所以可想而知,同志不適合當憲兵,因為同志會危害到異性戀同儕的安全!此等串連的變態邏輯實應激發我們深入批判思考;人皆有七情六慾,都會有情慾的渴求,僅因同志表達情慾的方式不同,媒體就以偷窺的心態報導男同志的另類海灘情慾,不僅是對同志的一種污名傷害,更是強化大眾對同志的歧視誤解。


民國八十八年華視夜間新聞於「新聞特搜隊」單元中,播出「女同志酒吧、另類樂園」報導,記者璩××潛入女同志酒吧進行偷拍,播出時並加上對同志充滿負面刻板印象的旁白,強迫曝光的後果,使得該家T吧關門,這樣的後果可是我們想見?經過三年的今日,難道我們媒體一樣要用污名的用語,歧視的報導來增加報紙的能見度嗎?此等犧牲同志的惡意打壓,我們看見的是「濫用權勢」的媒體之「惡意偷窺」,看見的是刻意炒作新聞,蔑視同志人權。


同志是人,也應享有身為人的權利;同志也應當兵,更可以是保衛元首安危的好軍人;同志更是正常人,不需大眾用照妖鏡的偷窺細瞧。你還恐懼同性戀嗎?你還持著照妖鏡偷窺同志嗎?換個方向,照照你的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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