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社會的多元以及開放﹐同性戀議題在當代已經可以面臨比較開放與公平的待遇﹐然而這並不代表社會已經能夠以正確的眼光﹑態度和理解來對待同性戀由於觀察角度的偏頗﹐在某種程度上﹐同性戀者的實際生活狀況被有意和無意地扭曲﹐所面臨的壓迫情況其實是更嚴重的。
不管是社會的制約﹐或者是教育的結果﹐同性戀者的絕對數目在一個社會裡面﹐總是居於少數的弱勢在稍早保守臺灣社會裡﹐同性戀面對的是自然人權的被剝奪﹐同志被認為是「不正常」的他們可能面對國家警察機關的逮捕﹑拘禁和刑求﹔醫界也有「治療」的方案﹐電擊﹑隔離和精神治療都曾被以為是有效方法。
另外﹐社會大眾更是對同性戀者充滿想像的恐懼﹐以為他們是病態的性攻擊機器﹔以為他們有愛滋病在一般大眾的心目中﹐他們的地位和吸毒者﹑強暴犯﹐甚至是亂倫者沒有不同。
同性戀者的境遇到了今天雖有不同﹐社會大眾「比較理解」同性戀不是一種病﹐同性戀者已經不會被關﹑被電﹐或被送去精神矯正然而﹐同性戀議題漸漸走出陰暗角落後﹐社會代之而起的是對這一族群偷窺的異色眼光﹐許多人不再排斥同性戀﹐但他們總把目光焦點集中在這一弱勢族群的「感情生活」上﹐更好奇的當然是他們的性生活而這樣的「好奇心」對於同性戀者的精神壓迫﹐已經不亞於對他們身體的直接傷害。
當代的許多藝文作品﹐不論是文學﹑電影﹑畫作……等等﹐經常以同性戀為探討的對象和主題﹐但是內容卻是失焦的﹐鏡頭的焦點經常集中在情慾的描寫﹐甚至有許多變態的誇張想像這樣的角度﹐雖然以滿足了一般人的偷窺欲﹐但是卻讓人們在瞭解同性戀的真相道路上愈走愈遠。
同性戀的研究雖已有相當的歷史﹐但是還沒有一個絕對的理論﹐可「解釋」同性戀之所以「成為」同性戀的原因何在﹖在當前﹐對同性戀的理解﹐最好的方式就是視之為「理所當然」﹐也就是同性戀者之所以為同性戀﹐就因為他天生本來就是同性戀﹐所以他的感情世界﹑情慾需求等﹐就和所有的其他人相同﹐根本沒有什麼特異之處。
我認得一位住在西雅圖的美國同性戀婦女﹐她和伴侶共同生活了20年以上﹐就和一般男女夫妻並無兩樣她重視貞潔﹐甚至有點古板﹐最受不了西雅圖街上的一些性商店她不斷跟我強調﹐絕大多數的美國婦女是不會進那種店的這位美國同性戀婦女的實際生活狀況﹐顯然和許多人以為同性戀者性態度是很開放的認知非常不同就我所知﹐這才是同性戀者的典型。
人們因誤解而意欲於親近和了解﹐這對於同性戀者追求公平正義待遇﹐當然是件好事但是親近和了解的目的﹐如果只是為了滿足想像的幽暗偷窺欲﹐這比之於誤解其實是更不尊重的﹐且造成的傷害也會更嚴重﹐這是我們在探討同性戀議題所不能不特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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