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銀河建議《同性婚姻提案》全文 李銀河目前為中國人民大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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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在修改《婚姻法》時增加關於同性婚姻的條款,或設立獨立的法規,準許同性婚姻。理由如下: 第一,根據現行法律,同性戀行爲不違反中國法律,同性戀者是具有各項權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同性戀者當中有人有結婚的要求,這一要求與憲法沒有衝突,應該得到承認。 第二,鑒於同性戀者屬於少數族群,許多國家已設立反歧視的保護性法規。目前西方許多國家已陸續承認了同性婚姻,較早的有澳大利亞及北歐國家,美國的部分州,較晚的有法國和德國。如果我國能夠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這將是中國在保護少數族群利益、反對歧視立法方面的巨大成就,同時這也表達了先進文化的發展方向與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某些西方國家,特別是天主教國家,迫於宗教壓力在關於同性戀的立法上進展十分艱難;而中國文化具有寬容同性戀的歷史傳統,這是我們在人權方面可以得分的一個有利背景,應善加利用。 第三,從歷史和跨文化的研究看,凡是人口增長壓力較大的國家,對同性戀一般都採取比較寬容的政策;而人口稀少的國家對同性戀則比較嚴厲。這是因爲人口中有這樣大的一個人群不生育,將對國家的人口狀況産生直接影響。據統計,男女同性戀人口在人群中會佔到3-4%,在中國就是 3900萬-5200萬人。由於沒有同性婚姻法,這些同性戀者大多數會同異性結婚生育。如果他們可以與同性結爲生活伴侶,將有這樣大的一個人群不生育,有利於我國的人口控制。 第四,我國有保護少數族群和弱勢群體利益方面的成功經驗,如在保護少數民族利益、保護婦女兒童利益方面都屬於世界領先地位。對於同性戀這個處於弱勢地位的少數族群的保護將使我國的形象更爲開明、進步,造成一種各社會群體之間更爲寬容、和諧的氣氛,有利於國家的形象和社會的穩定,免於出現西方社會中同性戀不斷遊行示威、與主流社會文化發生激烈衝突的局面,而和諧、寬容的做法也與中國文化中崇尚和平、和諧的精神合拍。 總之,中國允許同性婚姻有百利而無一害。爲了國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以及同性戀這個少數族群的利益,特提出此提案,希望全國人大能夠予以批準。 附:具體修改方案有兩種:一是設立同性婚姻法案;二是在現行婚姻法中略做改動:將婚姻法中的"夫妻"二字改爲"配偶",在第一次出現"配偶"字樣的地方加"(性別不限)"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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