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第二運動場究竟有沒有色狼?在運動工作超過卅年的警衛林天文說,他如果發現有不法之徒,用掃把也會把對方趕走,不過最近太多流浪漢在運動場邊,他趕都趕不走;而女性清潔人員則說,流浪漢把廁所當浴室,甚至於在廁所內自慰,是她們的最怕。
位於板橋民權路、公館街口的板橋第二運動場,是板橋市歷史最久的運動場地,清晨四點起,到晚間九時,都有民眾前來運動,運動場燈光的啟用時間,是在清晨五點到晚間十一點。林天文不否認,運動場範圍太大,包括運動場旁的三角公園,都沒有照明設備,僅有一、兩盞燈光,容易成為流浪漢夏日聚集的地方,尤其是運動內有遮雨棚,入夜後經常有一、二十人過夜,想趕都趕不走,實在沒有辦法。
從新店來第二體育場擔任清潔工的陳姓婦人說,最近幾天,都有一名四十多歲的男子,來運動場裡調查,究竟是誰對國中生性侵害,她們沒有看到,不敢說是那一個人。不過最近的中午,都有流浪漢跑進廁所內脫光衣服洗澡,有時還會自慰,讓人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她們也很怕這些人發狂起來,所以只有報警一途,這都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誰叫運動場是開放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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