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漢公廁雞姦母狗

遭巡警揭破認罪「事主」將人道毀滅

Yahoo!新聞 - 港聞 (太陽報)

2001年3月22日 星期三

一名已婚及育有一名成年女兒的中年男子,趁夜靜四下無人之際,在公廁平臺與一隻黑色雜種母唐狗進行肛交,被巡邏警員揭發。男子昨承認人獸交罪名,裁判官將案押後宣判。此為首宗因人獸交而被起訴定罪的案件,案中被蹂躪的母狗,經已遭原主人拋棄,現暫「寄居」在域多利狗房,如無人領養,將遭人道毀滅。裁判官昨將此案押後至下午才提訊,不少主控官及法庭傳譯主任均「聞風而至」,到庭聆聽此宗聳人聽聞的罕見案件。進行「人狗交」的被告外表斯文,一直默默地坐在法庭一角。法官在庭上曾被告說出犯罪的理由,但他只是冷冷地答了一句:「我無好講。」被告黃×球(四十八歲),報稱為運輸工人,昨在庭上表示從事鐘表業,家有妻子及一名二十歲女兒。他被控於二月十三日,在紅磡安靜道男公廁一樓梯間平臺,與一隻黑色母狗(漁農自然護理署指屬拉布拉多雜種),作出違反自然的性交。裁判官將他還柙看管至下月五日,以等候被告的背景、精神及心理醫生報告始宣判。

事敗向巡警求情

控方案情指出,事發當日凌晨一時十分,兩名巡邏警員,發現被告身穿睡衣急步走向事發的公廁,身後半米則有一隻黑色雜種母唐狗緊隨。母狗跟被告走到公廁一樓梯間後,被告即停下四周張望,形可疑,兩名警員遂決定趨前查問被告。當警員走到公廁平臺,看見被告已將睡褲及內褲脫下,正用手拉起母狗的後腳,將陽具插入母狗的肛門。被告一直未發現兩名警員在現場,直至被警員喝停。警員以人獸交的罪名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請求警員:「阿Sir,畀次機會我,唔好拉我!」警員事後在平臺地上檢獲被告的內褲及睡褲作證物。

可罰五萬監十年

被告及受害母狗事後同被帶返紅磡警署。被告與警員會面期間,拒絕回答問題。被告事後準以現金一千元擔保外出,以等候律政司指示,三月二十一日正式被起訴。獸交罪名的最高刑罰是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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