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店方挑瑕疵 企圖翻案

【2002.03.22 中時晚報】
黃哲民/臺北報導

針對周姓男子的指控,臺北縣警局與三峽警分局異口同聲表示早已多次處理,包括配合對方要求安排警員指認,但女服務生卻始終不願到場,縣議員也曾對本案提出質詢,惟警方督察系統內部調查後並未發現不法,警方認為周姓男子事隔三年再度投訴,可能事有蹊蹺。

三峽分局指出,民國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二日那場取締行動,的確指派便衣警員混入店內,但是被女服務生識破身份,支援警力又不熟悉現場地形,以致於讓從事性交易的兩名男女從密道脫逃,並非便衣警員直接與女服務生性交易。

承辦本案的三峽分局行政組陳姓巡官表示,第二次同樣指派便衣警員取締,果然查獲店內暗藏色情,法官也採信警方取得的證據,可是店方在高人指點下,轉而挑警方取締過程的瑕疵,企圖藉此翻案,包括指控警員「白嫖」。

陳姓巡官說,為了讓當事人心服口服,分局特別安排當天現場執勤警員供店方指認,可是屢次被放鴿子,讓分局有被耍的感覺,而且店方還透過縣議員質詢本案,縣警局督察室曾做過詳細調查,根本沒有問題。

臺北縣警局則認為,本案年代有些久遠,但當初取締的記錄很明確,當事人多次投訴的內容也都查無實據,若果真握有具體事證,大可直接向督察系統或檢察官舉發,警方絕不護短,可是業者四處投訴,已造成警方困擾,不僅打擊基層士氣,也可能產生日後取締時投鼠忌器的後遺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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