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悄悄話」 不構成援交

【2002/07/05 聯合報】
記者宋伯東/臺北報導

員警上網用化名「釣」出網路援交者,已成警方偵辦網路援交案件的主要方法,不過,臺北地方法院最近審結一名韓姓女僑生被控援交案,法官以員警是在網路「悄悄話」聊天區與意圖援交的韓女達成援交約定,而非在一般的公開聊天室,因此判決韓女無罪。此案可上訴。

法官認為,本案是員警主動上網詢問被告韓女是否願意援交,韓女意圖援交的行為固然不當,但員警在網路「悄悄話」聊天區與韓女達成援交的性交易訊息,只有員警及韓女兩人知道,並不構成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廿九條規定,「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的訊息」罪嫌。

法界人士認為,援交者若故意挑在悄悄話聊天區與對方達成援交約定,鑽此法律「漏洞」,確有可能避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廿九條的追訴,不過,若援交既遂,警方還是可以偵辦援交者妨害風化罪嫌。本案判決結果,可作為警方偵辦網路援交案件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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