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話聊天區談援交 判無罪

【2002/07/05 民生報】
記者鄭智仁/報導

網路援助交際風行,警方為查緝之便,常化身網友,到各援交網站「釣魚」,此一辦案方式引發不少爭議。臺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一起援交案件,法官認定暱稱「米兒」的女子是在「悄悄話」聊天區與辦案員警達成援交約定,並非公開刊登援交訊息,因此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米兒」涉嫌二月初於「援助交際聊天室」中刊登由對方開價、約定時間、地點等足以引誘、暗示他人為性交易的訊息,被警方查獲。「米兒」說,她確實在網路上與化名「淡藍」的網友談及有關援交,但並非由她主動,而是「淡藍」主動提及,她一時好奇,才答應援交。

法官認為,兩人在談及援交訊息時,是以「悄悄話」方式進行,其他人無法得知他們聊天內容,與利用網路刊登援交訊息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另外,縱然「米兒」意圖援交的行為有不當之處,但審酌她並非在網路公開刊登援交訊息,且是在警方「釣魚」設局下才答應,因此判決她無罪。

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定,只要利用網路或其他媒體散佈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涉及性交易的訊息,都算違法。現行警方抓網路援交案件多以「釣魚」方式,即由辦案員警化身為釣餌,根據網路援交訊息謊稱要援交,等援交者現身後再行逮捕;但援交者也有避險之道,為規避警方追緝,現已少有援交會在網路留言版刊登援交訊息。

為了辦案績效,員警只好到援交網站聊天室,「化被動為主動」,以網友身份釣出援交者;但也因為援交被抓新聞頻傳,使得有心援交者警覺性升高,員警為辦案之便,長時間耗在網路聊天室裡的時有所聞。警方「釣魚」之舉除了未獲法官認可外,日前還被中央大學英美文學系教授何春蕤大力抨擊,認為警方不應以「釣魚」方式,陷援交者於罪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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