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賺學費 中輟生少女送辦

【2002/07/09 聯合報】
記者黃政榮/臺北報導

十七歲失學的翁姓少女自稱因想復學念服裝設計,加入應召站賺取學費,信義警分局員警依網路聊天室的色情廣告打電話「叫」小姐,應召站要求翁女前往,遭警方逮捕,翁女坦承已成功性交易五次,但堅不肯吐露應召站連絡方式,警方將她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嫌送辦。

「臺北成人網」上的「買春交流區」貼滿色情交易廣告,警方上網發現其中一則稱「優質美眉,至歲,4K到6K,上班族群,應有盡有」的廣告,便依廣告上所附電話和對方連繫,一名「阿寶」的男子便要求先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後,再電話通知,便會有美眉前往。

警方先到臺北市忠孝東路五段的汽車旅館訂房後,不到半小時,翁女果然依約前來,正當翁女準備寬衣解帶時,警方表明身份將她逮捕。

翁女自稱中輟生,但對服裝設計很有興趣,準備向學校申請復學,但因學費高達三萬元,她只好在報紙分類廣告上找工作,並前往應徵,事後才知道是應召站,她因需錢孔急決定「下海」。

翁女並坦承之前已成功接客五次,價碼都在五千元左右,但翁女卻稱從未和應召站拆帳,因此不知應召站的連絡方式,警方訊後將翁女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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