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春被逮 情報官燒炭自殺

【2004.09.20 中國時報】
曾冠捷/臺北報導

現任上尉情報軍官鄭祖元,疑因九月三日軍人節上網意圖援交,遭臺南縣警永康分局女警誘捕,竟於臺北市住處附近空屋燒炭自殺,死亡超過五天才被發覺報警。

鄭父對鄭祖元自殺無異議,但他抨擊警方為求績效上網釣魚,使鄭祖元休假上網聊天,卻因此走上絕路。他並質疑軍方未依軍法將鄭某帶回軍營接受軍法審判,反稱鄭祖元是「逃兵」,嚴重失職。

北市警中正二分局泉州所昨日據報,指和平西路二段卅二巷有人燒炭自殺,警方聯絡檢察官到現場相驗,警檢初步研判,鄭祖元至少死亡超過五天。

由於現場沒任何證件,警方持死者手機反撥來電,確定死者為屏東縣萬金鄉內埔村某部隊擔任上尉情報官的鄭祖元。

鄭祖元父親表示,死者是在九月三日軍人節輪休時,至網咖上網聊天,疑遭臺南縣警察局永康分局女警「設計」,落入援交圈套,警訊後,永康警方依兒少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鄭父說,由於鄭祖元是現役軍人,擔任情報蒐集職務,軍方在第一時間派遣專員至永康警分局瞭解狀況,警方卻以需要績效,堅持移送臺南地檢署為由,請軍方人員在檢察官開庭裁示後,再帶回軍中偵辦。

鄭父指出,當時他欲前往臺南地檢署,軍方向他表示,因鄭祖元身份特殊,檢方裁定當庭飭回後,仍需帶至屏東營中進一步調查。

但是,當他依言至屏東營區等候,軍方卻說鄭祖元經檢方裁定當庭飭回,即稱要「買便當」逃走,不知所蹤。

軍方旋即將鄭祖元列為「逃兵」,公佈追緝,鄭也始終未與家人聯絡,手機關機,鄭父每日早晚寄兩封電子郵件給鄭祖元,希望鄭趕緊與家人聯繫,一起面對難關。

鄭父說,他知道兒子面子掛不住,可能因此不敢回家,每天在住家附近等候。不料,鄭祖元昨日被發現在家附近的二樓空屋燒炭自殺,死亡超過五天才被發覺。


援交被釣 上尉燒炭自殺

【2004/09/20 22:06】
記者廖本福/臺中報導

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4/09/20/138-1688579.htm

男子鄭祖元疑上網援交遭女警官以釣魚方式誘捕,羞愧之餘卻燒炭自殺。對於這種警方辦案無往不利的「釣魚法寶」辦案,臺中地區法界人士認為,將構成教唆或引誘他人犯罪,不僅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所取得的相關證據或將被認為不具證據力,然而警方仍是依舊故我。

一位中階警官指出,警方釣魚辦案的模式,最主要是應用在查緝色情案件。例如警方執行掃黃勤務,員警佯裝嫖客,向色情媒介表示要叫應召女前來作性買賣,然而前來的賣春女郎尚未進行性交易,警方公開表明身份,取締色情案件,不用贅言即將女子帶回調查送辦。

而目前如火如荼、無日不有的上網援交案件,警方在查緝同類似的刑案時,也是如法泡製。警方自己權充援交者,在依法攝影存證、調出援交者行動電話的通聯記錄,最後確認援交者身份無訛後,該案即可緝捕送辦。

民間司改會常務執委林靜萍認為,警方以釣魚的方式來取締援交,從法律層面上來看,應該是指警方在民眾沒有犯罪意圖的情況下,就以教唆等方式引誘民眾犯罪,如果警方辦案真是如此,就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

法界人士指出,通常警方引用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廿九條,將上網援交者移送法辦。然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原本的用意是在保護未滿18歲的青少年,如果案件的當事人已經成年,是否仍然適用這個條例有待商榷?

一位員警說,至於法界人士所說的適用問題,警方只是依法津逮人偵辦,一切都是依法行政,若法並未圓熟融通,那就只好修法補強,並不是小小警察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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