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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蕤援交論文觸法? 教長:需進一步釐清

 ETtoday  2002/05/23 12:07  記者陳康宜、黃春菁/臺北報導 

對於國立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教授何春蕤,於網站上建議政府比照發給老人年金方式,也撥款補助國中生「援助交際」費,教育部長黃榮村表示,何春蕤的主張需做詳細瞭解才可正確回應,而援助交際的意義更有待釐清。 

由日本流傳至臺灣的「援助交際」一詞,受到學界廣泛討論之餘,一向以「性解放」為研究重點的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其刊載於「性/別研究室」學術網站上有關援助交際的學術論文中,因建議發放「援助交際費」與「合法的援助交際值得提倡」等字眼,日前被教育部的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函告,有觸犯「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及刑法之虞,引起另一波「性解放」爭議。 

對此,教育部長黃榮村表示,其實「援助交際」在社會引起的諸多討論有些許誤解,在社會共識對此名詞意義尚未釐清前,教育部不宜貿然提出任何看法。針對學生在網站上「援助交際」由政府給予補助費一事,他也認為,教育部對於屬私領域行為是否需補助方面,也需要再進一步釐清,且要看其中有無涉及公益性。 

此外,黃榮村表示,大學教授本來就可在適當邏輯下提出各種主張與看法,其是否符合社會共識性、說服性及正當性,則可留待社會公評。且網路是可供大眾發表看法的領域,若有人干涉或制止將有違國際作法。 

針對日前媒體大篇幅報導「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網站內容一事,何春蕤表示,若此種諷刺性文章竟被當作「事實」來看待,那麼學術言論還有自由可言嗎?她解釋「援助交際費」的主張,原意是為提供學生交際,也就是交朋友的費用,並非如外界所誤以為的與性交易有關,所以,關於媒體的報導其實已經曲解了原意。 

另外,她指出,「援助交際」一詞是從日文翻譯過來的「文化名詞」,且援助交際事實上並不等於「性交易」,而是一種有金錢交易的「交際行為」;此外,文化名詞更不等同於「法律名詞」,若說於網路上的言論學說「過當」,將會觸及刑法,那將是扼殺「言論自由」的行為。 

何春蕤進一步表示,日前警方因一名少女在網路上進行援交,即以「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對其起訴,其實也是種迫害言論自由的行為。她反而認為此法條文規範,若因言論而導致其構成犯罪事實,這才是「過當」,此舉反而比限制政治言論自由還恐怖。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臺灣立報 http://lihpao.shu.edu.tw/

資料來源:http://www.ettoday.com/2002/05/23/350-13061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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