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聲明

2002年5月24日

何春蕤回應勵馨基金會、終止童妓協會、天主教善牧基金會等婦女團體的記者會

 1. 性/別研究室討論援助交際的網頁是在提倡未成年少女援助交際嗎?

性/別研究室討論援助交際的網頁訴求主要是針對相關法律和執法。目前即使是成年人,只因為在網路上寫援助交際四字,就被認定是意圖性交易,誘捕後可處五年以下徒刑。相較之下,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交易行為卻都沒有如此重罪。言論比實際行為還嚴重判刑,這是不合理的;成年人之間的性交易卻以「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來規範,更是名不正言不順。性/別研究室的援交網頁正是透過座談會,透過與警界保守人士的辯論,透過諷刺文章,來凸顯這個立法與執法上的重大問題。

2.   網頁自稱假訊息是「沒有擔當」嗎?

為了抗議這樣的惡法與警方誘捕手法,我們除了以法界學界人士的座談與文章說理外,還以數篇反諷的笑話文字來顯示「援助交際」不應該被窄化為性交易。其中一篇反諷搞笑文字寫到援助交際提升青少年與女性自主,全文如下:

青少年與家庭主婦都是經濟弱勢,但是他們都有與人交際的需要,以免陷入社會孤立。研究發現,父母給予青少年零用金,援助青少年交際,有助於青少年發展人格與自信,故而我們呼籲臺灣政府應該倣傚老人年金做法,發放給全國青少年「援助交際費」。

法界與許多婦女團體都一致肯定並且在推動家庭主婦的援助交際,所謂「家務有給制」的修法,就是希望透過法律力量要求丈夫給予妻子援助交際。家務工作應該有酬勞,家務工作包括了照顧工作、烹飪工作、生殖工作、性工作、養育工作、情感工作等等。每一項工作都應該收費。

大部分人應該會瞭解這是反諷文字,知道「要政府發放援交費(以免青少年因缺錢而賣淫?)」不是真正的政策主張,但是因為少數人可能無法理解這種文字,故而我們在第一篇「援交祕訣」(提到援助交際是愛國行為、諷刺警方誘捕等等)註明僅僅是假訊息。我們在那篇文章最後自稱是假訊息,因為它確實是「給我報報」式的假訊息。事實上,終止童妓協會自己也曾在網路上登錄假援交訊息來測試援交人數(見2001827日中時晚報<終止童妓協會試驗…假援交訊息 130人詢問>報導),可見得這和個人有無擔當無關。看見惡法造成惡果,挺身而出,這才是有擔當。

3.    令我們心寒的是,批評者完全掩蓋事實,斷章取義網站文字,嚴重誤導大眾:本網站為諷刺警察在誘捕過程中抓到自己人,故而為文教導警察「如何安全從事援助交際」,批評者竟然省略主詞,曲解內容。另外,網站文章「誠徵未成年少女成為援助交際義工」,內容事實上是「誠徵有愛心的少女無報酬的幫助弱智青年發展社會交際,學習上網檢舉色情網站」(請詳閱本網站)。批評者只看題目而自己大作文章,完全不閱讀正文,這種膚淺扭曲的閱讀方式不知是何居心。

有些人認為諷刺文字可能「誤導」青少年。殊不知,反諷、無厘頭、腦筋急轉彎,本來就是青少年創造而且樂此不疲的書寫風格,青少年恰恰全然瞭解其中的諷刺和饒富深意的趣味性,食古不化的成年人反而常常只看到字面就望文生義,這次宗教和救援團體的曲解和誤讀就是明證。

4.        關於青少年援助交際的問題,我們也有話說:第一、不應將「青少年與性」當作禁忌,訴諸簡單的常識與情緒來封殺理性討論空間,而應該深刻研究青少年的性問題,未來性/別研究室一定會發表這方面的研究和看法。第二、因婦幼團體的保護立法而被逮捕與監禁的未成年少女,在教養院或收容所中所遭到的待遇與規訓,是我們非常關懷的問題。我們呼籲應該容許各界人士深入調查與探訪。

 

5. 「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生效後產生何種惡果?在詮釋條文和執法方面形成何種擴大誘捕的現象?我們呼籲法界人士、社運人士、學界人士展開檢視和辯論。

 

6.        何春蕤是否會如勵馨基金會紀惠容所建議的「身體力行」援助交際?

 

在此鄭重聲明,何春蕤一向、而且會持續援助交際各種弱勢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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