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取締援交 被批「網路文字獄」 

記者朱若蘭/臺北報導

【2004/09/27 聯合報】


上網聊天留下與「援交」同音字,可能因此被判刑?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昨天在座談會中批評檢警單位「釣魚」辦案方式,分明是在搞網路文字獄,將網路交友聊天文化汙穢化。 

何春蕤在「禍由鍵盤生:援交的文字獄與網路文化」座談會中表示,她之前在網路上架設有關援交議題的討論留言版,有廿幾個「網路苦主」向她吐苦水說,他們在網路聊天室不過打了幾個與援交同音的字,隔幾天就接到「請到警局協助辦案」的通知。 

何春蕤說,這些網路苦主有學生、公務員、電腦工程師,也有卅多歲的女性上班族。他們多半乖乖到警局,警方不但把當事人在網路聊天的內容剪貼成簿,並指當事人「暗示」性交易,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廿九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何春蕤與臺灣大學外文系助理教授朱偉誠都表示,檢警單位處理援助交際案件經常使用「釣魚」方式,引誘「可能」對性交易有興趣,但實際上可能毫無犯罪行為的人。 

何春蕤說,因文字入罪,就是網路文字獄。警方不應該為了拚業績,只憑文字判定犯罪事實,而且沒有受害者也沒有傷害行為,何來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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