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釣魚」逮援交客員警不當手段衝績效,警政署下令嚴禁陷害教唆。

2004-09-29【臺灣日報】 

(記者林長順∮臺北報導)



近一年來,發生不少員警為了衝積效,以女警上網偽裝援交妹,將尋芳客騙至約會地點在予以逮捕,引發人權團體抗議。警政署長謝銀黨表示,網路釣魚的查緝方式可能涉及「陷害教唆」,若再發現員警以此種方式辦案,警政署將予以嚴懲。 

最近經常發生警察用所謂的釣魚的手法,在網路上化身帥哥美女,進而抓到援交嫌犯的案例,不過其實這些上鉤留言的民眾,多半只是因為網路上的文字互動,就被移送法辦。這種「釣魚」的辦案方式,不但讓只有援交「意圖」的男女啷噹入獄,一位鄭性上尉上週更因此羞慚地自殺身亡,引發人權團體的抗議。 

警政署指出,查緝兒少網路性交易案件,都是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法律構成要件,依法查緝,例如該條例第二條規定所指的性交易,是指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員警偵辦網路兒少性交易案件,不得使原先無犯意者,故意設計當事人,誘發其犯意以致犯罪而予以逮捕,這將涉及「陷害教唆」。 

警政署長謝銀黨表示,嚴禁員警以「陷害教唆」偵辦手法查緝所有犯罪案件,並禁止員警查緝網路兒少性交易案件時,有知法犯法或違紀行為,若發現員警涉嫌性交易案件,經查證屬實,將依法嚴懲。 

(記者林長順∮臺北報導)現在只要在網路上隨便打上援交兩個字就會受到警方監控,甚至會被引誘進一步交易,並構成犯罪。員警偵辦網路援交的案件時,往往將兒少條例擴大解釋,誘捕尋芳客,致使警方有「引誘犯罪」、「陷害教唆」的嫌疑。 

警方以女警在網路上誘捕尋芳客的新聞時有所聞,尤其這兩個月來,研究生、大學教授、軍官、甚至警員被釣上了啷噹入獄的新聞也常在電視上看到。本月中旬,一位鄭性上尉也因為上網援交被釣魚逮住而羞愧自殺,昨天臺南縣第四警分局也誘捕了一位13歲的援交客,並將偵訊內容完全見諸媒體。 

臺權會辦公室主任吳佳臻指出,近三年來,臺灣各地共超過兩千起因為援交起訴案例,都是採用「兒童及少年性交防制條例」第29條入罪。吳佳臻說,牽涉其中的民眾,往往都只是因為網路上的留言、談話,就被認為觸法而遭到逮捕,無異箝制網路言論及思想自由,明顯違反憲法保障人權的精神。 

民間司改會常務執委林靜萍表示,警方以釣魚的方式來取締援交,從法律層面上來看,應該是指警方在民眾沒有犯罪意圖的情況下,就以教唆等方式引誘民眾犯罪,如果警方辦案真是如此,就已經違反了相關規定。此外,對於警方常引用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將上網援交的民眾移送法辦,但兒少條例原本的用意是在保護未滿18歲的青少年,如果案件的當事人已經成年,是否仍然適用這個條例,也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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