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留言 大專援交男判緩刑

2001.03.06  中國時報        王己由/臺北報導

    利用網路進行援助交際者多以「美眉」為多,不過,法官卻從審判的實際案例中發現,最近有愈來愈多的年輕男學生也充當「援助交際男」,欲藉此賺取外快,臺北地方法院昨日就審結趙姓男大專生上網援交案,法官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散佈性交易訊息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三月,得易科罰金,緩刑三年。

    現年廿二歲的趙姓男學生,是在去年十一月五日凌晨在臺灣奇摩站「一夜情人交友訪客留言板」上刊登相關的援助交際廣告。

    趙某在廣告中表示,他是因亂花錢付不出房租,希望女性朋友能給予幫助,並以「一個月隨便妳要幾次,什麼玩法完全配合,希望妳一定要幫助我」等內容,暗示和引誘可以和女性從事性交易,並公佈個人行動電話號碼作為聯絡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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