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裸體照被展出之後

| 登錄者: 亦舒編輯 | 加貼日: 2001-05-01 | 士柏論壇|

廣東省原副省長匡吉肩掛Canon攝影機出現在廣東省博物館第2回實驗人體攝影展上,並大大方方地在簽名冊上留下大名。種種迹象顯示,新觀念與新時代並進,更印證了關於該次展覽沒有來自社會壓力方面的新聞。但沒料到展覽的背後隱藏著個別女模特與攝影師的矛盾衝突,透過其間錯綜複雜的關係,我們依然看到了傳統觀念與時尚藝術的糾纏與對抗,看到人性深處的本能。 論點-lundian.com--論點社區

女模特男友情緒激動——「我現在煩透了」 論點社區(lundian.com)

1月12日是人體影展的最後一天,記者接到李先生的來電,說他的未婚妻是某高等院校專業人體模特,他們同居三年,原打算今年秋天辦結婚證,沒想到這次影展,讓他們的結婚計劃化爲沫泡。「他們未經同意就將我未婚妻的裸照公開展覽,對我造成極大傷害,另外還有模特被害得家庭破裂,老公鬧著要離婚,而我更因爲親戚朋友知道,壓力很大,不知道這個老婆還要不要?要,我過不了自己那一關,不要,那麽多年的感情又難以割捨,我現在煩透了……」李先生情緒激動,滔滔不絕地訴說自己被間接傷害的感受後,又大罵影展主辦單位欺騙女模特說不公開、不作商業用途,結果在展覽現場售賣門票、裸體名信片和人體攝影集,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爲嚴重傷害女模特的聲譽和利益,他作爲間接受害人表示強烈抗議。記者問:「聽說主辦單位與模特兒在拍攝前都簽過一紙協定,請問協定裏是否寫明不準公開展覽?」 李先生說:「肯定有!合約寫明不準公開,不準作商業用途。「不過我女朋友沒有簽合約,因爲她拍得比較早,但她的朋友簽了。他們是分頭騙她們的……」一提起影展的事,李先生就格外激動,他說看了有關人體攝影展的報道,他第二天就邀女友去看,當場認出裏面的好幾幅作品是她做模特的,她死活不肯承認,兩人回家後開始吵架,12號那天她就搬走了。記者問:「你開頭是否知道自己女朋友從事模特職業?」「認識時她沒說,後來慢慢認可了,但那是畫畫的模特,不是攝影,畫畫面對的只是教師和學生,而攝影展裏什麽人都可以看,我無法接受。其實她也知道我一直不喜歡她幹這一行,因爲我始終過不了自己那一關。」「你說過有的模特雖然簽了協定,但老公不接受,鬧到要離婚,是不是指小L的姐姐?」他肯定了,並說現在兩姐妹一個有婚不能結,一個結了婚也要離,就是被這個影展害的,因爲他們自始至終沒徵求過她們意見,告訴她們要辦影展,她們還是從報紙上知道這件事的。記者問他的意見是否能代表小L,小L爲什麽不自己直接跟攝影師交涉?他說:「現在人都走了,一分手我就變成局外人,她本人都沒意見,我還能怎麽樣?除非她有所改變,她若愛我應該顧及我的感受,她還答應過我放假後就轉行不再幹了,爲這個生涯畫上一個句號,卻偏偏這時就出了這件事…」李先生語氣中帶著哽咽。 論點.com (Lundian.com)

女模特小L一臉憔悴——「對我的傷害實在太大了」 論點.com

這時,BP機響了,李先生說是小L呼他,記者馬上表示想與她見面談談。半個小時後,記者如約見到李先生和小L。李先生看上去約二十七八歲,一口地道的廣州話,小L兩眼紅腫,一臉憔悴。 小L一開腔就哭,她說自己是受騙上當的,今年夏天,攝影師曾某、李某等四人開車來接她到番禺「拍外景」,她當時就問李某:「你們是拍來幹什麽的,可不能拿去作商業用途。」當時李某說:「放心吧,我們只是拿來搞創作的,不會公開……」小L說李某還問她有沒有男朋友,她特別強調說:「我老公是廣州的,千萬不能公開展覽,不然讓他看到不得了。」李當時滿口應承。拍完後她拿了1000元報酬。小L說她一直不知道有這個展覽,前幾天看到報紙後她心裏很害怕,但又心存僥倖。男友拉她一起去看,在展場她看到自己的裸體作品非常震驚,回家後兩人大吵一頓,當晚她就搬出李家,回到姐姐的住所。小L痛苦萬狀地表示,「我肯定會找李某和曾某兩人,是他們叫我去的,我要問他們爲什麽印在書上和公開展覽,搞到連我最愛的人也要離開我,對我的傷害實在太大了!我很後悔當時沒簽約,今天是我的最後一節課,明天我要辦手續辭職了,系領導都挽留我,但我不能再幹下去了,因爲他(指男友)一直不能接受,很痛苦。要是當時講清楚要展覽的我絕不會讓他們拍!」晚上8時多,小L給記者來電說男友肯定不會再要自己了。並說已見了攝影師曾某,他同意用金錢補償,但希望她不要漫天要價。小L告訴記者等過幾天攝影師李某回來後,我會再跟他們談條件的。 論 點 社 區 ... Lundian.com

事件中的攝影師說——我不擔心被告,也不會公開道歉 **www.lundian.com**

女模特未婚夫向報社投訴」一事引起攝影師們的驚訝,大家重新審視自己的作品和回憶合作過的模特,最後焦點落在模特小L身上,因爲就她沒有簽拍攝協定,而她姐姐大L則簽了。L姐妹是四川人,姐姐從小愛好畫畫,多年前來廣州發展,一直在大專院校裏做職業模特,由於懂畫,又準備學攝影,所以和攝影師溝通得比較好。但爲什麽小L不向他們表達自己的不滿,反而讓不太知內情的未婚夫打電話泄憤呢?是否小L本身遭受到什麽壓力呢?爲謹慎起見,記者找到其中作者李某,他在電話裏說:「模特是美院老師介紹的,你看她擺的姿勢就知道是專業。我們不是個人行爲,拍時已講清楚用途,也付清稿酬,所以不擔心被告,也不會公開道歉,另外,有什麽意見她自己來,她男友能代表她嗎?我們不過是搞展覽,又不是搞什麽經營,而且是虧本創作。如果對方態度誠懇,大家可以坐下來談談。」16日下午3時30分,攝影師曾某主動聯繫記者,說剛才已跟小L面談過。他願意見她是想知道她要解決什麽問題。「我以前已向她說清楚拍攝用途是搞藝術創作,如果有好的作品不排除會挑幾張去展覽,但不會出書、發表、做廣告和牟利,她也認可我這種說法,她說她只針對李某,因他單獨跟她談過不會用作展覽……」19日早上,李某找到記者反映情況,說自己從未單獨見過小L,一直以來他們都是集體行爲。因爲當時根本沒人知道會搞展覽,所以沒有刻意提及這點,只說搞完創作後,有機會搞展覽的話會送展,且當時即已付稿酬。至於肖像權,更沒有侵犯,他說現在連自己作品用的是哪個模特也不清楚,更不敢肯定作品中模特就有小L。假設無意間傷害了小L,他願意尊重她的意願,有關她的作品不會再用。 *論*點*社*區* (lundian . com)

影展主辦人說——「影展純粹是一次藝術展示」 論點.com (天下第一社區)

爲瞭解真相,記者採訪了主辦兩年實驗人體攝影展的瑪麗嘉兒攝影室負責人潘育川和影展策劃人駱偉雄。他們稱這次影展純粹是一次藝術展示,並不是有些人理解的商業活動,爲了實現展示這類突破性的攝影藝術,他們這些年付出了許多常人看不到的艱辛,包括投入大量的金錢。身爲藝大教師的潘育川說,瑪麗嘉兒工作室實際上成了攝影師的一個實驗基地,它同時對外營業,是爲了給大家創造工作環境之餘也能掙得一些創作經費,而人體攝影這個專案則是非經營性質的,純粹是爲了嘗試一種新的藝術創作。潘說,瑪麗嘉兒代理的模特,在寬衣開拍前都一定要簽好合約,合約明確,模特同意被拍攝人體,並承認攝影者有以下著作權:1、將上述攝影作品進行複製、展覽、發表於書刊、雜誌、報紙、光碟、電腦網路。或許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並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2、有在上述攝影作品上署名的權利。3、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上述攝影作品的權利。但又註明:未經模特同意,攝影者不得將上述攝影作品作廣告用途。拍攝費用於拍攝完畢後立即付給,此外,非經雙方另行約定,攝影者不再向模特支付其他費用。關於李先生的未婚妻爲什麽不簽約就願意拍攝,他們表示不清楚,但肯定不是瑪麗嘉兒的代理模特,而作爲主辦單位,他們也不會介入其他作者在外面自找模特所發生的糾葛中,因爲任何畫展,主辦者都會與作者有協定,自己的版權及模特問題歸作者負責。 論點.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