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李先梓
2006年10月19日08:37
http://cpc.people.com.cn/GB/64093/64103/4933914.html
前段時間,關於安徽省原省衛生廳副廳長尚軍「以色謀權」的新聞被某刊報導之後,轉載該新聞和對該新聞的評論一直不絕於耳。但是,《南方人物週刊》經過細緻的調查後發現,這一被精細描繪的桃色新聞是經過放大了的,「以色謀權」一說壓根就沒有確鑿的證據,幾乎全都是臆測後的結果。而據尚軍的律師聲稱,在案件卷宗中絲毫沒有尚軍「以色謀權」的表述。
尚軍事件不禁令人想起了關於深圳市羅湖區公安局原女局長安惠君腐敗案,安惠君是因買官賣官而獲罪的,媒體在報導此事時透露說,安惠君曾經接受和索取過英俊年輕的男警員的性賄賂。此事一經報導,立刻引起了人們的極大興趣,各大網站以及紙質媒體都競相轉載和評論,記得當時有的評論相當扎眼,如《女局長怎麼在床上「磨練」幹部?》,等等。其實,關於安惠君接受男警員「性賄賂」的消息只不過來源於一部小說,是人們對於小說人物的「對號入座」,根本就沒有充足的證據來證明。與尚軍一樣,公訴機關在指控書中也沒有絲毫關於她索取「性賄賂」的表述。
那麼,人們為什麼對於類似捕風捉影的桃色新聞特別感興趣呢?究其原因,固然有著人們對貪官憎恨的因素和對女官員升遷迅速的臆測。但最重要的原因卻只有兩點,一是事關人們比較敏感的「性」,頗能引起人的好奇心;二是事件的主角是女官員。如果事情發生在男官員身上,人們的興趣或許就會減輕不少。
但是,僅僅憑著猜測和「對號入座」,就將「髒水」毫無顧忌地潑向女貪官,卻是對女貪官人格的不夠尊重。貪官當然令人憎恨,但她們同樣也有自己的人格尊嚴,她們所犯的罪行已經或者即將由法律來予以制裁,社會道德也應該對其進行應有的評判,但這種評判應該有一條底線,那就是不能進行人格上的肆意侮辱。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對女貪官進行傳統道德譴責中最為嚴厲的性道德拷問,對她們顯然不夠公平。
退一步來講,即使女貪官確鑿地存在著「以色謀權」和「性賄賂」之類的問題,媒體和社會也不該投入這麼多的興趣,因為女貪官們首先是職務犯罪,對她們的批判應該首先關注她們的腐敗軌跡及其激烈的腐敗心理沖突,並對其作出制度性的反思。就是說,應該把女貪官作為一個腐敗標本進行解剖,以期給反腐提供新的思路。如此捕風捉影和津津樂道於女貪官的所謂性緋聞,是將反腐問題給娛樂化和八卦化了,很容易掩蓋腐敗問題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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