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毆打的女人:給妹妹的一封信

【這篇文章寫於1986年8月7日。女人結婚後遭丈夫毆打不是少見的事,在激烈的爭吵毆打後逃離家庭獨自賃屋居住的女人也不在少數,這篇文章出於真人真事,我的分析則是當時剛剛開始練習的社會文化分析。後來修改,收入《為什麼他們不告訴你:性政治入門》,台北:方智,1990年,167-174頁,該文之pdf檔在此提供。並於1990年12月15日轉載於《中國時報》開卷版作為全版書摘】

妹妹:

輾轉聽說到你的消息後,我想了很久,終於決定寫封信給你,我沒有什麼話好安慰你,經過這種事的人在情感上自然有很重的創傷,必須要由時間來撫平,我所能做的──而且是值得做的──只有幫助你在自怨自憐中,聽見理性思考與分析的聲音,幫助你看清目己的處境的真相。有一句話說得好:「不要哭,不要笑,但要理解。」就讓我們一齊來理解吧。

你──以及其它許多女性──之所以有這種遭遇,其實並不偶然,你想想看,我們自小受的教導是什麼?爸媽有沒有鼓勵過我們認識異性,了解男人?從小學到高中,我們一直被「保護」在一個與外界隔絕的世界中,不但上的是女校,連課餘也不准和異性交往,爸媽的理由是:鄰居的孩子不夠好,其他場合認識的男生不可靠。上了大學,應該可以交些朋友了吧!不,功課第一,家庭第二,交朋友的事可以等。在這種隔離的狀況下,我們對男生的了解能有多少?頂多是由小說、電影、電視劇、或同學之間道聽途說,得來一些模糊的概念與浪漫的幻想,這其中的神話與假相多不勝數,哪有什麼真認識?

不但我們沒有和異性接觸,對他們沒有了解,我們就連自己的身體也不了解,少女時期對異性的好奇與渴望被視為可羞恥的事,是違反道德的,是女性最大的罪惡,搞得我們不曾真正接納過自己,不曾真正視自身為自然正常的人,好像維持聖女形象才是天經地義的。我們周圍的人教我們:有慾望是不正常的,女人只有到結婚那日才可以(突然的)有慾望,而且這個慾望的對象(恰巧的)就是自己的丈夫。因此我們中學時喜歡男生的傾向是應該壓抑的,學校在這裡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要我們剪齊耳短髮,穿不合身的制服,不准有任何裝飾或變化,這豈不都是在製造我們無性的假相?都在盡力消除可能使我們看來是女性的跡象?

我們不知道異性是怎麼樣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樣的,在這種先決條件下,我們怎麼知道如何和他人相處?社會告訴我們:女人的歸宿是男人,是婚姻,她自己是沒有可能成就什麼的,沒有婚姻,沒有男人,一個女人便不是完全的,不是正常的。(小時候我們常想嫁給西點麵包店的小開或服裝店老闆的兒子,以便獲得我們想要的東西,便是這種想法的最早表現了。)難怪女人到了二十七、八尚無歸宿便被視為「拉警報」,必須儘快找個對象才行。想想看,有多少我們的朋友是在這種情形下將就成婚的。

這種社會制約不但施在女人身上,連男人也承受同樣的壓力。他得孝順父母,不可因太太而放棄生己養己的父母,他得在小家庭中萬事作主,作一家之頭(連聖經上也告訴我們男人是女人的頭)。他不能表現出懦弱的樣子,若是在什麼事上受了挫折,千萬不要向太太訴苦求同情,相反的,真正的男人要一肩子擔起來:要是有不快之處,儘管向太太孩子發洩,打罵是一家之主的專利。我們看過爸爸常常發脾氣,當時不明白是為什麼,現在才明白,他找不到東西或遇事不順時,心情很沮喪,自己無法處理這種情緒,所以發洩在太太和小孩身上,一方面藉此震怒確立權威,另方面因發洩而解除自身的壓力,一舉兩得。可是,苦的是我們啊!

你想想看,你又是為什麼遭夫丈毆打的呢?大約不是因為你做錯了什麼事吧!我看,也是被當成了發洩不快的方便出口了。

我個人認為,打太太是一個男人所能做的最可憐最可恥的事了。自己不成熟,處理不了自己的情緒,遷怒到太太小孩身上,再沒有比這個更令人切齒的事了。我氣的不只是男人打女人,而是不成熟的人還想用暴力來確立權威;自己已經夠低賤了,還要把別人壓得更低以便自命了不得,我們在爸爸身上看見了最好的例子,他的權威不是建立在什麼真正可敬的品質或過人的能耐上,而是大嗓門、兇神惡霸的面容,和落在媽媽及我們身上的拳頭上。真是可憐啊!

他可憐,我們不更可憐嗎?挨了拳頭還得忍氣吞聲的繼續尊敬他,服從他。這不是愛他,體諒他,反而是縱容他,讓他繼續幼稚下去。

現在看穿了這一點,我絕不容許自己再屈從於這種權威之下,他可以幼稚,他可以用暴力來壓人,他可以不要真正有意義的人生,我還想要!我不要因為「愛」或者「孝」這種抽象虛幻的字眼放棄無窮可能的生命,更不要為社會上其他只知盲從規範而不批判思考的菜蛋如何看我,而改變自己想做的事。這些人的規定與意見已左右了我的前半生,我不想再讓他們控制下去。

說了這麼一大篇,主要想講的是:事情到了今天的地步,不全是你的錯,不是你決定結婚時判斷錯誤,不是你婚後未盡好太太的責任,不是你家教不好,更不是你命苦!

真正要擔起絕大部分責任的是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家庭:是他們的制約培養了我們狹窄偏頗的觀念,使我們認為社會及家庭為我們所計劃安排好了的出路,是自然天生的,是唯一的﹔是他們的制約扭曲了我們人性與人格,使我們不接受自己,因此也無法接受別人﹔也是他們的制約告訴我們,如果工作不順利,家庭不美滿,那一定是我們個人的錯誤或愚昧,一切都是咎由自取的。

為什麼他們要這樣制約我們呢?我認為在家庭和社會的層次上,是同一種心態的不同表現而已。爸媽不要我們自由的發揮潛力,做個完全發展的成熟人,主要是因為他們怕,他們怕我們超出了他們的控制,怕我們不走他們要我們走的路。怕我們不替他們實現當年未達成的目標,怕我們表現得和社會規範不同,以致於他們受同輩同伴同儕的輕視與嘲笑。根本來說,他們怕喪失權威,怕喪失建立在這些權威上的自信。

在社會的層次上,它不要我們做獨立自主、有主見、能判斷的人。因為它也怕,它怕我們不按既成常規做事,怕我們不按牌理出牌地擾亂既有的權力結構,怕我們強迫它改變,怕我們要求子女從母姓、個人有權更改姓名、及離婚後子女扶養監護權歸母親等等。它和我們的父母一樣,渴求有全面的控制力,並對所有可能危及這種控制的行為及言論加以懲罰;更明確的說,它用道德、法律、輿論、人言等管道來制約我們,操縱我們。

也許你覺得真心地愛過丈夫,可是,退一步來想,如果我們沒有這些制約與教導,你愛的會是他嗎?會是社會製造出來的那些扭曲了的男人之一嗎?還有,你會到了三十歲匆匆結婚嗎?

社會不但塑造了我們的生存空間,更為我們預備了各種安慰與輔導,以免我們有挫折感。對那些照著它的步伐前進而不幸失敗的人,它預備了張老師、宗教團體、好朋友等等,你想想,是它造成了今日的你我,那麼它為我們準備的填破洞方法會好到哪裡去呢?恐怕只是由油鍋逃進火堆而已;它為我們預備的不過是用另一個權威代替它自己的權威而已,我們仍在羅網之中。

我說了這麼多理論方面的東西主要是想說明,自己坐在房中冥想或依賴精神寄託式的解脫才真的是逃避,不先了解整個社會機構如何運作,我們如何能了解自我呢?不看清塑造我們的大環境,怎可能明白自身的處境?

結論是:要想找到下一步行動的方向,不是輔導式的約談或自我反省可以達成的。我的建議是先看一些書,了解自己如何在社會的制約之下成為今日的你我,不了解「人對性的需求是自然的」,不明白「人言與道德之非理性根據」,我們很可能永遠在這些陷阱中打轉,由一頭撞到那一頭,永遠做犧牲者,永遠自傷身世而不謀改變環竟,永遠做一個痛苦矛盾的順民。

剛結婚沒多久,我想你就已知道丈夫的毛病,但是你沒有正視它們,也沒有設法解決它們,只是一口把它們全嚥了下去,為什麼?這需要分析。五年後你逃出家後,想得到什麼?也值得思考。有沒有勇氣與決心,不受他人的流言影響你的決定及抉擇,更值得衡量。一言以蔽之,這是一個關鍵性的時刻,繼續在原來的圈子中打轉,或是突破困境尋求新生,就在此時。

想逃來美國?那可真是逃了,但是即使你留在台灣,一樣可以有突破。若是決定離婚而不願再相見時的苦惱,可以換工作,搬離台南──人的客觀環境先改變,才有可能進行徹底的改變主觀情況──離婚不是什麼可恥的事,只不過是工業社會高度發展的自然結果而已,這種現象以後只會有增無已,成為社會的常態。繼續和他廝守?我不對一個人個性上戲劇性的幡然悔悟抱很大信心(除非他的客觀環境有極端的大變動,再也回不到原先的安全感中),也不相信破鏡可以無痕地重圓。

當然我不能替你做決定,因為,無論走哪條路,承擔後果的都是你,我只能建議你思考某些事情而已,此外,就只能默祝你找到方向。

說了這許多,不外是關切我最親愛的姐姐而已。我說的也許和你周圍的人說的不太一樣,但這是我個人學習及思考的過程所得,有心理學、社會學、和政治學等等的理論基礎,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一句話,凡事要追根究底才可能了解真相。

有人說:萬事交給神或佛,祂自有安排。

我說:唯有科學且系統地分析人在社會中的情境後,人才可能真正面對事情的根源;否則,即使用力出拳,沒打到目標而只振動空氣,那也是浪費力氣,於事無補。把自己封閉在神秘的宗教真空中禱告,就好像閉著眼睛然後說問題會自己解決,那才是不敢擔負責任的鴕鳥心態。你不自己親身去處理問題,就永遠只是一個需要別人呵護的弱者,永遠沒有突破的新人生。叫我們向神尋求慰藉的那個社會人群,正是使我們走上絕望之路的同一個社會與人群;因此,要做的事應該是徹底看清社會運作,謀求如何改變那使我們需要慰藉的情境。

祝好                                                                                                                      二妹於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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