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不等於婚姻:改變自己 追求性福

【1990年何春蕤曾在《立報》寫過一陣子疑難信箱,這是10月10日刊出的一篇回信】

美樂:

許多女人和你一樣,渴望愛情,但又一直沒有找到可以戀愛的對象,於是在適婚年齡逐日消逝的壓力中痛苦萬分。

其實,這裡的問題是:你把戀愛和婚姻劃上了等號。你要戀愛的體驗,但是不要婚姻的約束,卻又硬要把兩件事拉在一起,不矛盾才怪。

再仔細一點來看,你為什麼碰不到合意的對象?美樂,如果有閒暇的時間你都在房裡彈古箏、看書,你是等對象從天而降嗎?你想要找到什麼樣的對象,就得去那些對象可能出現的場合啊。如果你真的迫切想要戀愛,那麼,放下古箏,別再買書,去參加各種演講會,去書店讀你想看的書,多和各種不同的人接觸。

還有,美樂,打扮自己一下。脫下你一向死氣沈沈、保守封閉的衣服,把頭髮剪個俏麗短髮,稍微化一點妝,你會比較有自信,也會有比較多的男人注意到你。這麼多年沒有合適的人上門,那麼,顯然你沒把自己呈現為一個適合好對象注意的人。因此,改變一下自己吧。試試新的形象會引來什麼不同的人注意。

以上談的是如何完成你的最大心願──談戀愛。至於這個戀愛是不是一定要引至婚姻,那可就是另一番考量了。如果婚姻的對象是個會造成枷鎖的傢伙,那麼當然你不用跳進去,而且這種人戀起愛來也不會太愉快。可是還是另一類男人,他們和你的關係是開放的、活潑的、充滿創造力的,是不會有枷鎖感的。問題是,他們也視婚姻──你對他們的約束和要求──為枷鎖,可能不會願意結婚。

現在你看到了,婚姻並不一定是枷鎖,要看你的對象是哪種人,可是,將心比心,如果他和你一樣,也喜歡「自由自在,按照自己心意安排來生活」,你們又何必要結婚的形式呢?何不談戀愛,共同過過自由自在的生活呢?

枷鎖式的婚姻沒有人想要,非枷鎖式的婚姻?那要兩個開放的心靈來建造,而且他們既然開放,很可能就共居而不結婚了。

當然,美樂,如果你像信上表達的那樣介意別人的說法和看法,又不敢去找戀愛,又不敢跳出婚姻的軌道,那,你就只有在矛盾中繼續蹉跎了。

八婆敬上

轉載本文請保留網頁註記

下載附件

File Description File size Downloads
pdf 1990.10.10立報16版 戀愛≠婚姻 改變自己 追求性福 1 MB 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