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化分析刊登在《婦女新知》雜誌128期1993年1月號16-17頁,後收入《不同國女人》,台北:自立晚報,1994年,128-132頁。本文之pdf檔在此】
女人好吃嗎?
那是當然的。小吃攤上、冰淇淋店裏、零售櫃前,處處都看得見大羣女人愉快地享受各種食物。不過,如果就這樣結論說女人特別愛吃,那倒也不盡然。一旦我們把眼光調轉到比較正統的飯店或是啤酒屋等「休閒吃所」,就會發現男人也會吃、愛吃、好吃得很。
這個場所上的差異,標示出男人和女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對於吃這件事勾連了不同的意義,以致於在吃的實踐上體現出不同的內涵。
第一層差異當然是男女的經濟實力。從幼時的零用錢到青少年的交友錢到中壯年的應酬錢,再再地顯示出男女社會位置的重要性不同,因此男性的經濟實力多半在分配上被賦予較大的空間來運作。如果再加上社會中本來的同工不同酬或同能力不同工,那就更看得出為什麼男性比較有經濟能力在正統吃所進行其於公於私的社會活動,而女人則多半選擇比較邊緣的、經濟上合算的地方去吃自己愛吃的東西。
經濟實力上的差異,當然不能完全解釋男人和女人的吃,這裏便牽涉到另一組差異:男人在這些場所中表現的吃多半是手段性的,也就是說,為了應酬、為了友情、為了公務等等「正當」等理由,而採用了中國文化中最常見的社交方式──吃──來與人共處,而且出手也很慷慨,這種豪爽還往往被視為男人應有的氣度。相反的,女人在各個非正式的場所中吃得滿足、吃得愜意,常常表現出為了吃而吃,而且為了自己喜歡而吃,既不講求氣派,也不會硬要表現大方而和別人爭著付錢。
經濟實力與目的手段這兩組差異,其實掩蓋了另外一個有意思的價值判斷,那便是對吃的本質是什麼的看法。我們常聽人說「民以食為天」是強調民生的重要性,可是,在(男性)菁英們口中的「民」以食為天,卻隱然是站在高姿態冷眼旁觀萬民的吃食活動,這也同時呼應了西方強勢文化對「吃」這種「低等行為」的歧見。換句話說,男性菁英們認為,吃由於是出自人類較低賤的本能需要,因此「有識的君子」絕不可屈就於它的引誘,而應該追求另外一些更高尚、更重要的成就,即使要吃,也總是有「正當名目」的。
對於這種吃的歧視,固然牽涉到男性智識階級本身因優勢而來的優越感,但是同時也暴露出男人和女人在吃上面被賦予的不同角色。女人通常是食物的準備者和烹調者,她的社會角色與責任促使她注意口味、質感、價錢、變化等等和吃相關的資訊與實踐,她會找尋新的食譜、嘗試新的食物,計劃著下一頓、下一天要吃什麼、買什麼材料、算好什麼時候準備什麼。而這一切都被男人視為瑣碎的、無聊的、浪費時間的。君子(男人)則必須遠庖廚,不能讓「想要吃什麼」這種低等的願望污染他過人的腦力──只要女人準備妥當後通知他上桌就好了。男人更不能讓準備食物及烹調食物這種浪費體力與時間的瑣碎事務占據他寶貴的生活內容──他只要上桌時表現吃得很滿意,就算對得起燒飯的女人了。(至於男性大廚們或者一般會燒菜的男人,則有「手藝高超」、「不恥下烹」、或者「體貼女人」這種褒獎的標籤來合理化其作為。)
這些互為表裏的性別文化差異指向一個重要的事實:男人其實並不是不愛吃、不講究吃、不想吃,很多時候他們這些慾望與渴求,要不是被「正當的」、「必須的」社交理由掩蓋,就是被「君子遠庖廚」的傳統心理所壓抑,以致於他們無法對「吃」──這種最基本的人類需要──採取更主動公開的享受。而更可惜的是,他們竟然不得不把那些主動享受吃的(女)人說成是低等、墮落、瑣碎的表現,以證明自身是正確的或高尚的。
談到這裏,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大致上來說,男人和女人由於社會位置的不同,在吃上面也就表現出不同的關注。女人的注意力毫無保留地投向和吃相關的色香味,她們不吝於免費的試吃,也不怕實驗新菜,吃對她們來說是一種探險、一種享受──如果不要每天都輪到她烹調準備的話。由此觀來,許多已婚女人喜歡上夜市小吃攤進餐,這並不表示她們偷懶或好吃,外出進餐對她們來說是一項很重要的休假,給她們暫時脫離繁瑣家務的機會。當然,對那些常常在外上班或應酬因而外食的丈夫而言,他們是無論如何也想不透小吃攤的魅力的。
如果說已婚婦女喜歡在外面吃東西,是對例行煮飯公式的消極抗議,那麼單身女性對零食、小吃的執著,可以說是對寂寞無聊時光的填充。很多人提起單身女性好吃便說是性壓抑的變相表現,這當然有幾分道理,可是,用這種方式來變相地表達某種需求是有其特殊條件的。她必須有點財力、有點時間,或者即使是工作時忙碌萬分,下了班之後卻是不知如何打發時光的。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我們會發現不止女人,連男人也常常用和吃相連的活動來排遣寂寞--如抽菸、喝酒,只不過同樣的歧視也存在於這個差異的表現上:(男性)抽菸、喝酒可能製造出憂鬱傷感等令人同情的形象,(女人)不停的吃可就令人非議了。這也難怪不少女性不敢在男性面前盡興地吃,只得人前少吃、人後大吃了。
總之一句,女人並不特別好吃,她們之所以總和吃攪在一起,絕對是有社會的、分工的、經濟的原因的。
最後,讓我換個方式把文本的論證重述一遍。
大家都認為女人很愛吃,但是,讓我們來看看以下的幾件事實:
- 男人在外用餐的次數場合(應酬請客)比女人多得多,更不用提男人吃的量也比女人多。
- 男人在吃上面花的錢比女人多。放眼各個高價位的中式餐廳飯店,滿桌豐盛的酒席菜和供應不停的飲料幾乎全是男人在吃。
- 男人吃得比女人好。不但有各式各樣的酒宴大餐,還有媽媽或太太為他們精心製作的佳餚。
反觀女人。她們簇擁在小攤小吃零食之間,用最經濟的方式精打細算地換取最多樣的消費(頂多吃一客有限價位的歐式自助餐或西餐牛排來豪華一下);她們常常是食物的準備者,但總是最後一個上桌的(因為她忙著烹調下一道菜或必須先餵食幼兒);她們若是想休息一天,一家子外出用餐,便會被經常外食應酬的丈夫投以白眼(「我好不容易在家吃頓飯,妳卻要出去……)」。
妙的是,這個花得少、吃得少、吃得不太好的女人卻被視為「愛吃、貪吃」,這又是什麼道理呢?
最主要的原因恐怕是:她缺乏正當的理由來合理化她的吃。男人可以理直氣壯的說他吃是為了事業交際應酬或為了補充辛勞終日的體力。女人則不能用「為了提升家務勞動的效率、補償辛勞」等類似男人的理由;她要是吃,那就是貪圖口腹之慾。
這個差別待遇再度凸顯出一個事實:只有男人做的事才被視為是真正偉大的正當的。
所以說,女人並不比男人更貪吃,只是因為男女不平等所製造的效果使女人「看起來」貪吃而已。
轉載本文請保留網頁註記
附錄:男人好色?(卡維波)
在上一篇《女人好吃?》中,何春蕤發現男人在外吃飯的機會比女人多,在吃的花費上比女人多,男人吃的品質比女人多。而男人之所以不被認為「貪吃」,乃是因為男人以「為了事業工作」當作「正當理由」來解釋他吃的機會多、花的多、吃的好。由此可見,雖然一般人說女人的家務工作有多重要,有多偉大,它還是不能形成「正當理由」,結果女人的「吃」被看成是為愛吃而吃,也因此形成女人貪吃的形象。
其實「男人好色」的形象也有類似上述的原因。
首先,女人的性活動並不見得比男人少,因為異性戀男女性活動的對象往往就是彼此,男人在進行性活動,當然也就是女人在進行性活動。
可是女人之所以被認為「不好色」,很主要的原因是因為她們總是自覺的或不自覺的需要以一些「正當」理由(例如,為了表示愛他,為了拉住他的心,或者為了履行太太的義務等等)來解釋自己的性行為。
女人對性的態度因此常是被動的:性是義務,是交換時的籌碼,是不得不做時才做的事。正如同男人在吃上面露出的態度:吃是為了交際應酬、補充工作的體力等等,是不得已阿!
女人不覺得自己享受性行為是「為性而性」,正如同男人不覺得自己是「為吃而吃」一樣;而女人不覺得自己好色,正如男人不覺得自己好吃。
男女的食與性之間的相似關聯,隱約指向的正是男以食、女以性互相交換的關係模式。當有一天男女的食性不必交換時,男女才會被認為一樣好吃,也一樣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