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與成年人立約?

【這是1993年7月15日何春蕤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發表的短文。收入《不同國女人》,台北:自立晚報,1994年,260-261頁。本文之pdf檔在此。那時候我已經隱約感覺到進步教育理念對親子管教關係的規範,其實漠視/掩蓋了成人的社會處境和他們有限的資源。我當時還沒能力看到的是,時至2016年,以保護兒童為內和的代間正義,甚至取代階級正義,成為核心的社會動員力道】

中國人「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的傳統名言,最重要的意義就是為父母師長確立自身權威時所採取的激烈行為提出正當化的說詞。

在權力關係中占優勢地位的父母及師長告訴棒下的孩子,「我們都是要你成器」;但是,這些成年人同時也相信,唯有以最赤裸的暴力方式才能讓孩子最快速的、最徹底的看清楚,是誰在當家做主,是誰的道理比較「正確」。

這個通俗的做法在過去站得住腳是因為在威權模式的社會中,大部分人接受父母和師長的威權地位,不懷疑他們的決策,故而還有「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種說法,志在維護父母的權威。

可是,現在不同了,威權體制一旦鬆動,父母師長與孩子之間原有的以上壓下的互動模式失去了道德上的支撐。也正是在這樣的脈落之下,1993年人本基金會才能推動「與孩子立約」的運動,希望對長久以來的體罰行為加以約束。

與孩子立約不再體罰,固然在某一方面使得成人與孩子之間的關係理性化,改善孩子的權力位置,可是,大人打小孩的原因並不只是因為大人要確立親子間的不平等權力關係。畢竟,成年人同時還陷身於其他的不平等權力關係中:在孩子面前,成人可能表現為強勢,但是在苛刻的雇主和兇殘的配偶面前,她卻是被壓迫的、被剝削的、被侮辱的。

處在這些不利的社會位置上的成人顯然比較沒有動機和能力與孩子立約,甚至守約。因此,現在要問的是:對這些被壓迫被剝削,只有在位置更弱的孩子身上可以透過暴力得到一點肯定與滿足的成人來說,誰又來與他們立約,改善他們在其他不平等權力關係中的弱勢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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