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1993年10月29日何春蕤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發表的短文。收入《不同國女人》,台北:自立晚報,1994年,256-257頁。本文之pdf檔在此)
英文用「吹哨人」(whistle-blower)來指那些挺身揭發本身所屬公司機構單位之弊端黑幕的人。
吹哨人所面對的道德難題是:應該對所屬單位(特別是上級)忠貞,對本行專業的形象忠貞,還是對因弊端黑幕而受損的大眾忠貞?
這三種忠貞不一定互相排斥,但是當對大眾利益的忠貞一味受到其他兩重忠貞的壓抑,那就是吹哨的時候了。
在這種充滿爭議的時刻,吹哨人也會面臨現實權力的難題:那便是來自上級、同僚或其他不樂見爭議升起擴大的權勢之人,以各種方式進行的反撲。而由於吹哨人通常居於低位或在決策權力圈外,他也最強烈的感受各方壓力。
我們別忘了,正是因為他在爭議的議題上無法施力,所以才只得採用正常管道外的吹哨來改變局勢。換個角度來說,愈是封閉的、階層架構嚴謹的、權力分配不均、而又無管道協調的企業或機構,就愈蓄積張力,也就愈有可能在爭議的時刻激發吹哨人發出警訊,暴露這個機構的不合理運作 。
從這個角度來看最近1993年的兩個案例就很有意思了:
其一,教育部所屬的機關學校由於哨音常現,竟然需要部內的政風督導小組設立「防止員工誣告、濫控執行要點」,以免「不當言論破壞機關形象」,更規範員工不可越級上告,也就是不准吹哨。
其二,在各項公共工程弊端百出,醜聞滿天之際,我們只聽見政客們推擠推拉責任歸屬之詞,卻不聞任何專業的工程人員出於道德正義感,出於對大眾利益及安全的忠貞,挺身吹哨。
不管是不准吹哨或不聞吹哨,都是我們社會太過封閉的警訊。吹哨之人是今之聖人,因為只有他才 肯因為大眾的利益而犧牲自己的前程。比起那些以為作官的道理便是「做人的道理」(台北市長黃大洲語)的官員來,我們就更需要吹哨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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