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性戀霸權退出校園、媒體

【這是1993年12月30日在《聯合報》民意論壇版的投書,收入《不同國女人:性/別、資本與文化》,台北:自立晚報,1994年,92-93頁。本文之pdf檔在此)  

在一連串有關同性戀議題的中外電影先後得獎而且票房告捷的旋風之下,媒體似乎也開闢出比較多的空間來對同性戀人權做比較同情的報導,再加上某些學者及專業人士的說理分析,一時間我們的社會看來似乎突然改變一向歧視同性戀的態度,而對異己者顯出無比的包容與尊重。

在1993年12月28日六個同性戀團體及愛滋病防治團體聯合爭取同性戀人權的公聽會上,這股正義的暖流卻觸動了我們社會中更深沈的一些恐懼與成見。

公聽會上論者的說理或許是理性的、是具有說服力的,但是對於那些一貫熟悉某種社會秩序、某種權力分配模式、某種階層管理制度的人而言,歧視才是合乎「人性」、合乎「傳統」的。因此在場的某位官員才會以管理者的立場「悲痛的」說,他覺得異性戀還是比較「正常的」,如果我們容許開明的言論擴大,將會造成嚴重的教育及社會問題。這種恐懼的浮現大概不是電影《囍宴》的正面呈現同性戀或者專家學者的理性分析能消除的。

根深蒂固的歧視不但是非理性的,也是無意識的。讓我舉個例子說明,公聽會上有不少媒體攝影,有趣的是,在電視螢幕上或報紙圖片上的焦點不約而同的集中在僅代表六個團體之一,但披著一頭亂髮的名影評人李幼新。這種選擇性的呈現其實正出自我們社會一貫對同性戀的成見。一般人的看法,總覺得同性戀必定是穿著怪異,打扮突兀的異類,不是長髮戴耳環的男性,便是短髮打領帶的女性,卻沒有想過,同性戀或許正和你我一般,而且之中尚有許多聖賢之士。

這些恐懼和歧視,再度的凸顯異性戀霸權對我們社會文化的塑造有多麼徹底,多麼強勢。在這巨大的壓力之下,同性戀人權的要求也因此顯得特別明確,它要求的不只是消極的免於歧視、免於騷擾、免於壓迫;它更要求分享媒體、分享教育、分享資源。它要求正面的、正常的呈現同性戀(包含雙性戀)為正當的生活方式選擇之一。

如果在一個後解嚴、追求社會正義的時代,我們要求一切政治退出教育、退出媒體,那麼,我們也同樣要求異性戀的政治霸權退出教育、退出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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