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春天,師範大學爆發了女學生被老師性騷擾的新聞,後來又說是強暴而非騷擾而已,一時間轟動社會,輿論很快就聚焦於嚴厲規範師生關係、禁止師生戀的說法。以下是我1994年3月27日發表在《聯合報》民意論壇的投書(原題為:禁止師生戀 未必保障女學生),表達了我第一時間在校園性騷擾議題上的立場。這篇在「522反性騷擾大遊行」之前寫的文章,清楚的對抗了當時甚囂塵上的「重建校園倫理」說法。後來收入《不同國女人》,台北:自立晚報,1994年,288-289頁。該文之pdf檔在此】
由男教授強暴女學生案引出師生戀的話題之後,媒體間一面倒的言論都在談如何防範師生戀,認為這種說法可以「保護學生的權益」。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種說法造成什麼實質的效果。
師生戀論述中的學生總是被描述為軟弱無力,輕易因為壓力而屈服,事後還只能忍氣吞聲的人。這種認為學生沒有思辨能力,沒有自我主張的說法,其實也常被用來證明為何學生無權參與校務課務,不能像一般國民一樣享受充分的人權。其實,學生表現出來的無能無力,極大部分來自我們教育制度所本之傳統人倫規範,所謂師生間的倫常關係正是一個極端不平等的上下宰制關係。因此,反對師生戀,只不過是防範老師對於這個不平等關係的濫用,並沒有根本挑戰或拆解這個不平等關係。相反的,以目前情勢的發展來看,這種論述反而有可能強化另一種不平等關係——教育單位對教員言行的監督與控制。
另外,師生戀論述一貫假設當事人是男老師和女學生。因此,學生軟弱無力之說也包含了對女性的歧視設定。正是因為我們社會中有大量論述描繪女人為軟弱被動的、必須為名節而息事寧人的,因此才會有那麼多女人眼睜睜的任人侵犯而無法想像自己有力抗議或反擊。女人對自我能力沒有期望、沒有信心,更沒有機會鍛鍊施展,又如何能在突發事件中冷靜應變?因此,反對師生戀的說法有可能複製這個軟弱小女生的主體位置,對女學生的長遠發展而言,不見得全然有利。
有關師生戀的論述還有可能產生另一種效果,那就是,它有可能剝奪女學生求知的權利。雖是人人平等的教育環境,但是目前大學的師資以男性為大多數,故而男同學常常因其性別而得到很大的方便,他們可以和老師在課外自由討論而不必顧忌,他們甚至可以和開朗的老師一齊喝啤酒聊天,稱兄道弟,在自在的氣氛下受到入室弟子式的薰陶。反觀女學生,本來上課時就不受重視,有些理工科的男教授甚至公開表明不屑回答女生問的問題。現在,在師生戀的恐懼瀰漫校園之下,即使非色狼的男教授們也戒慎滿心的面對女學生,對她們的求知求學來說,恐怕不是有利的發展。更重要的是,學校不但可能有色狼男教授,更有一大批不善於或不願意和女學生打交道的男老師,他們無意識中對女學生的歧視或規避,現在在避嫌師生戀的藉口下得到正當化,這也不是女學生所樂見的。
師生戀之所以惹眼,是因為它涉及了師生與男女兩組不平等關係的交集。因此,對於師生戀的考量或討論,也應以改變這些不平等關係為目標,而不是更嚴厲的規範(也就是鞏固)這些不平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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