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賭爛票的政治

(1994年11月14日我受邀上李濤當時在TVBS電視台主持的「2100全民開講」節目,與三黨女性候選人呂秀蓮、謝啟大、洪冬桂等同台談「女權與選舉」話題。我首度提出,女人的投票不一定要基於候選人的政見,反正政見通常也是空頭支票,選出誰對自己都沒好處;因此女人應該把投票當成一次改變自身處境的機會,也就是「賭爛的」利用家人的政治熱情來爭取改變家人對待自己的方式。節目播出後次日,我在學校收到高雄燕巢鄉一位鄉民代表的太太來電,告訴我她對我的建議十分贊成,今後選舉時會鼓動周圍的婦女投這種賭爛票。次週11月20日我在《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發表〈女人,投下你賭爛的一票〉一文,見下方附檔。一些親綠的女性主義者則對我這個看似「不理性」「不符合公民政治邏輯」的策略多有質疑。

1996年首次公民直選總統的大選前,三黨積極動員,民眾熱烈投入,我把1994年的那個電話寫成散文〈女人投了抗暴票〉,刊登於1996年3月17日我在中國時報的「豪爽心情」專欄裡,作為介入投票行為的策略,同時也寫了這裡的〈女人賭爛票的政治〉以便完整的從女性主義觀點說明我的賭爛票邏輯。刊登於《騷動》第一期,1996年6月,81-88頁。)

前言:女人與政治

女人在政治領域中成為主體,這一直是婦女運動希望推動的目標之一,而婦女參政則是達到這個目標的必要手段之一。尤其在此三黨政治日漸複雜多變的時刻,運動者更需要思考細緻的策略,以便在與三黨斡旋拓展婦女議題空間的同時,壯大婦女解放運動本身。當然,參政並不只是被動員投票助選或推舉代表女性利益的政治代言人參加選舉而已,如何使更多女人積極關心政治,在各個層次上主動參與政治,塑造政治的新結構新面貌,使女人成為政治主體,才是更長遠的前景。

以這個寬廣的參政目標而論,1994年的省市長選舉過程中,女性主義者圍繞著「女人賭爛票」的選舉策略所進行的對話和辯論,把有關婦女參政的思考向前推進了一大步。更重要的是,這個有關女人與政治的爭議不但對婦女參政的理論有意義,同時也對婦女運動整體的運動策略--別是在主體的呼召和認同的形成上--有深刻含意。在台灣接連不斷的選舉中,這個問題實在值得我們再思。

女人賭爛票的歷史時刻

一到了選舉時分,認同政治就升到了最高點,所有文宣和策略都瞄準如何創造最大的向心力,也就是最大的(族群、政黨、地域、宗教、國家等等)認同。但是這個「最大」的認同,並非增加認同內容的龐雜多元,反而是要求純淨同質,在這種認同政治下,一些認同得到凸顯強化,意味著其他已經或尚未浮現的身份認同勢必遭受削弱甚至壓抑,在這樣一個凝聚共通性、共同利益,甚至抹煞差異、醜化弱勢的場域中,長年被視為瑣碎的女人認同仍被放在角落中積灰,只在大場合中拿起來揮舞一下,表示彩虹聯盟的色暈中還有女人。面對這種只做花瓶,卻無真正意義的對待,女人不得不主動思變,這不但是對個別的選舉時刻介入施力,也更是思考如何在已然成形的選舉政治中凸顯性政治的運作。

1994年底省市長及省市議員大選的時候,媒體把選戰吵得火熱,族群和黨派的認同更因為新黨積極參與台北市長的角逐而白熱化,可是,以婦女運動的角度來看,不但各黨派推出的女性候選人不多,有關女性權益的政見也仍是陳腔濫調的托嬰政策等等,甚至連主要的明星級候選人的婦女政見也通不過婦女團體的檢視。在這種高度動員女性但缺乏實質性別內容的選舉中,我提出了「女人投賭爛票」的說法來介入主流的認同政治,順勢創造女性參政的真正有利局面。

「女人的賭爛票」建議,如果女性選民心目中沒有合意的候選人,或者覺得投票沒什麼意義但是常常被他人催促去投給某位候選人,那麼她們就可以去投賭爛票以表達心中的不滿和賭爛。這種投票法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女性選民不必管候選人是哪一黨的,反正投給女性的候選人就是了,另一種則是女性選民可以依著她個人生活中男女互動的品質,來決定要不要投票給生活週遭的男人所支持的候選人。

有趣的是,不管是媒體的報導或是學者的批判,都只對其中「女人投給女性候選人」的賭爛票投以關愛的眼神,點名加以批判,對另一種「女人用親密關係的品質來決定投票給哪個候選人」的賭爛票則避而不談,只迂迴的表達強烈異議。這個不平衡的現象頗值得我們探究,或許可以從這個偏愛中看出什麼苗頭來。

我在提出賭爛票的一開始就強調過,女人賭爛票是面對惡劣選戰局勢所提出的策略,是對看來無處施力的現況提出的攪局做法。婦女團體對三位號稱最進步的台北市長候選人競選政見進行女性意識評估,結果評價幾乎都不及格,別的候選人就更不用提了;在各個政黨的提名名單中,女性候選人的比例極低,政黨的說辭是女性黨員實力不足,可見黨團平日並未積極投入培育女性黨員參政;少數有女性意識的女性候選人投入選舉,但是因為各種原因,她們都無法得到諸多黨團的選舉機器做後盾,而必須在黨派主導的選舉中個別奮戰--選戰中的性別惡劣局勢在這些現象中可見一斑。

使女性得力壯大的主體性投票

當然,面對這種惡劣局勢,有不少勇敢積極的女性選民已經找到了施力點來改造現實。她們或者已有確切投票取向,或者甚至已具體加入助選,作為個人參與選舉的方式。她們既不會覺得賭爛,也不必賭爛,因此也不必考慮投賭爛票。

可是,我們周圍有許多其他女性,她們還沒有具體的投票方向,或者對政治感到可怕、無力、冷漠,也從不奢望有暇有力參與民主過程。對於這些女人而言,責備她們不關心政治、不去聽政見、不明白政治是非,並不會說動她們投入政治,因此也不可能在政治領域中具體改變她們(以及所有女人)的處境。至於採取「啟蒙」的高姿態,宣稱從台灣歷史階段性或結構性的角度,要求女性此刻以「公民」身份做特定的投票,也只是又一次使女人成為被動的投票部隊,更不能使女人成為政治主體。

女人的賭爛票在這個節骨眼上所做的,就是鼓勵這些女人不要自外於政治領域,鼓勵她們以最不費力但是能使她們「得力壯大」(empower)、使她們在政治場域中表現主體性的方式來投票。

換句話說,女人的賭爛票是在賭爛的同時,也嘗試以這種「非理性」的投票行為來創造新的權力邏輯,新的女人主體認同。

因此,我所提的第一種賭爛票就是嘗試在目前被大力建構的認同邏輯中投下變數。不管是選舉季節或是平常日子,主流的意識形態未嘗一日鬆弛其主體建構的工程,於是,族群融合、民生建設、國家認同等議題很早就被凸顯為最值得大家關心的事情,合於現有社會結構的道德人倫,更明確的規範我們的身份定位,而我們也被鼓勵按著這些軸線建立我們的認同(立場)。以便在不攪擾既存權力邏輯的條件之下,以認同的實踐來鞏固現況。至於我們日常在壓迫關係中被規劃的社會位置(如女性、同性戀、無產階級等等),主流權力集團從不會鼓勵我們在這些位置上發展出相應的認同,而當有人舉出這類帶有抗爭意味的認同時,通常還會被斥為無聊的搗亂。

到了選舉時刻,既有的主流認同就更有用了。熱衷選舉的人要求我們扮演好公民的角色,要我們好好的聽那些不是我們推舉的候選人的政見,並且按著那些已經突顯的認同軸線來考察政見,選出整體而言比較優秀的政客。在這種橡皮圖章式的選舉儀式中,女人仍是弱勢,女性權益仍然不受政黨重視。女人只是被動員,在一個我們不能玩的遊戲中做名義上的裁判而已。在支持選舉的人看來,這種選舉卻是「理性」的,其中的「理性」則是既有的權力邏輯,既有的認同遊戲,而不按這種理性邏輯投票就被視為胡鬧,就是虛無。

面對這種不利女人身份認同的選舉局勢,我的賭爛票說法建議一個因應的策略:心目中沒有理想候選人的女性選民可以公開宣告主動干犯現有的投票「理性」,宣告暫且擱置此刻不情願就位的公民認同而採取女人的認同,公開呼籲把票投給女性的候選人來突顯我們對性別認同和性別權益的重視。這樣才能把女人的身份認同推到選舉的檯面上,讓政黨認識到女性身份和女性權益的急迫性,進而在今後的選舉籌畫中持續大力培養可能的女性候選人,慎重的思考和女性相關的政見與方針。

畢竟,當「女人」的議題成為施政的重要考量,「女人」的代議士大量進入政治場域,「女人」不再被當成一個有高度同質性的範疇而加以制度性的壓迫,「女人」可以發展她們無窮的多樣面貌和生活方式時,「女人」才能悠閒的去「聽政見,選政客」。

非本質主義的女性認同

這裡的「女人」被框上引號,是因為即使在凸顯女人身份認同的同時,我們也不忘記它的變動性與顛覆性。換句話說,除了呼召女人投票給女人,我們同時也要進行另外一些論述工作,好讓這個「女人」的概念不至於僵化凍結。

因此,當我們在選戰中凸顯女人認同時,我們同時也要反對另外一些說法,比如:女人的生理本質決定了也解釋了女人的其他(人格、心理、情感等)特質以及她們(支持的、撫養的、生殖的等等)既定社會角色;或者,女人的生理本質應該可以決定而且統一她們的性偏好、性口味、性表現等等。對於這些帶有本質主義盲點的常識,我們一概拒絕。

但是,對本質主義的疑慮並不表示「性別」這個概念已然全面破產,不能再被策略的使用為抗爭的範疇。事實上,在這個大部分人口仍然相信生理性別的社會環境中,在特定場域裡用生理性別來呼召女性主體,似乎還是一個頗為有力有效的策略。畢竟,當我們的運動提出「女人受到歧視」或是「女人應該享有身體自主權」時,我們也是在某種模糊的女性身份認同基礎上發言而且被聽到,要不然,我們憑什麼相信有(女)人會感同身受的對號入座,認為自己正是那受到歧視,被剝奪身體自主權的人呢?

我認為女性主義論述中的本質主義「性別化約論」傾向,更常常表現為另外一些常見的危險說法,如:相信生理特質根本的決定了主體的性別認同或婦運立場;或是相信只有「父權」才是性別分析的唯一關注,而階級、年齡、情慾取向、族群等等社會因素在性別分析中是次要或甚至不必要考量的面向;或者相信某種階段論是必然的(即,婦運有階段發展的不變順序,某些議題有必然的優先性等等);或者相信性別不僅是「性別表演」,而還有更「根深蒂固」「不變」的基礎,是不可能被顛倒或諧擬性別的實踐表演(如人妖易裝等)所顛覆等等。這些本質主義式的說法普遍到一個程度,許多人認為它們才是女性主義的真義,也因而會用這些立場來詮釋並檢驗婦女運動的任何策略,渾然不覺這種做法會使得婦運的認同政治再度步上現今主流「尋求同質化的認同政治」的後塵,成為壓抑其他邊緣認同及社會不滿的政治。如果我們真的擔心本質主義的問題,那麼真正要對抗的反而是這些性別化約論的說法。

漫長的主體建構戰

不過,相信「理性」選舉的媒體和學者之所以對我的「非理性」建議抱持高度警戒,倒不是出於對於本質主義的反省,而更主要是出於對現實政治的某種考量。因為,若是選民按著既有的認同和權力邏輯投票,那麼這種投票活動中的變數很少,各個候選人可以沿著既有的社會軸線運作,可以很有自信的進行選戰,而不必改動現有的政治關切及權力分配。要是換了邏輯,換了遊戲,那多不確定啊!對只想「換人(黨)做做看」,但是不想「根本改變現有遊戲邏輯」的人而言,她/他們是不能冒這樣的風險的。

於是,絕地反攻的「女人賭爛票」,很快就被描繪為固執己意的「女人選女人」;一個理性的、充滿抗爭意味的「非理性作為」,被刻劃為「盲目、荒謬、偏頗」的無知行為。在這種敵意中,選後的「事實檢驗」被當成了反駁賭爛票的最佳明證。許多人指出,台北市標榜女性立場的女候選人在1994年的選舉中一一敗北,證明了女人賭爛票根本無效。

可是,這種選後檢驗是昧於意識形態建構過程的複雜性與爭戰性的。主體的建構從不是一夜之間發生的事,現有的主體認同,不管是「台灣人」、「賢淑的女性」或是「孝順的子女」,都是在不斷重複的意識形態運作過程中形成的,其中耗費了無數的社會資源,也壓抑了許多其他的認同和利益。現在若是要改弦更張,要突顯另一個認同位置,而且是一個帶著抗爭意味的主體位置--女人,當然也必須在長期的抗爭對立過程中,一點一滴的營造它在具體生活中的形體,深化它在具體女人主體意識中的實在意義甚至實踐。婦女運動日復一日的努力不就是在創造這個「女性意識」嗎?

在抗爭的長河中,女人的賭爛票正是建構女性意識的努力,是致力「解毒主流意識形態」的一份努力,如果要發生鞏固女性主體身份認同的效應,當然還需要更多的耕耘,更多的擴散。因此,迅速的斷言賭爛票對女性主體建構沒有功效,這恐怕不是什麼實證的結論,而是根本就不想女人賭爛票的可能效應有任何機會生根壯大。

衝破公私分野的投票行為

如果我建議的第一種賭爛票是嘗試在公領域大力建構的認同邏輯中投下變數,那麼按著親密關係的品質來投票的第二種賭爛票,就是想把私領域日常生活的權力不平等引入公領域的選舉政治,企圖拉平公私領域的重輕之分,以及性別在其中的差別待遇。

因此,第二種賭爛票認為,政治上的投票決定應該與日常生活的互動品質相提並論。如果有些女人自己沒有特別中意的候選人,而在現實生活中,她們周圍的男人(不管是丈夫、父親、男朋友、家族長輩,甚至上司、男同事)平日對她們不好,到了選舉的時候還拼命灌輸選情,積極左右甚至要求這些女人投票給某位候選人,那麼此時女人就可以宣傳第二種賭爛票,讓大家都知道女人要用選票來表達她對日常性別互動的不滿。換句話說,要是男人對女人不好,女人在投票時就絕不會投給那些男人所支持的候選人。

有意思的是,媒體和學者花了不少精神去批評第一種賭爛票,指出女人按著候選人的性別投票是多麼不理性,但是遇到了看起來更不按(公民)理性投票原則的第二種賭爛票,她/他們卻完全不談。或許是她/他們認為這種投票方法太瑣碎,太個人,太沒有具體意義,因此不想浪費時間討論。或許她/他們認為在這種處境中的女人很少,會按照這種原則投票的女人更少,因此不屑批評。但是一般普通婦女看在眼裡,讀在心裡的,卻是和日常生活直接相連的第二種賭爛票。比方說,我的賭爛票說法一出,便有南部鄉下的鄉民代表太太打著長途電話找我,說是她們的鄉村有不少婦女常常被丈夫毆打,有氣也說不出,她們聽到賭爛票的說法都很興奮,在市場交頭接耳,說是這一次的選舉要給她們忙著替候選人做樁腳的的老公好看。

女人的選情資訊網路

投票是一種隱秘的行為,在投票間內,我們本來就有權力投給任何候選人,我所鼓吹的兩種賭爛票只不過把這個隱秘行為拿來公開操作,以便改善女人的權力處境而已。作為公開的操作,女人賭爛票當然一定要以登高一呼或是交頭接耳的資訊傳播來創造有利形勢,因此我的賭爛票說法也非常強調女人之間的資訊交流,更鼓勵女人利用這個公開的宣傳口號,進行耳語運動,攪擾選戰,進行女人抗暴的游擊戰。這個屬於女人的選情網路還可以在日後形成另外一種姊妹情誼的組合,在彼此扶持中強化女人的主體性。

有人擔心,女人要是直接以此挑戰原本就不善意以待的男人時,會引發這些男人的怒氣,給自己帶來更多的麻煩。可是這些多慮者沒有想到的是:女人根本不用把話說滿或說白。以省市長選舉中批評者對當時擴散有限的女人賭爛票說法持強烈反應來看,只要有許多女人開始傳播女人要按性別或是日常的男女互動模式投票,製造出天下即將大變的氣氛,用這個說法當作改變自我處境的籌碼,那麼,耳聞此事而又沒有辦法強逼女人亮票以明心志的男人就不得不用點心思了。這種賭爛票主要是迫使那些自大自滿的男人首度慎重考慮:要不要改善和女人的關係,以保障自己支持的政黨在選戰中獲勝,也保障自己的政治理念得以實現?而當這種理念不斷擴散時,這些男人所屬的政黨也不得不對黨員的性別互動關係提出改善的意見,以保障自身在選戰中的勝利生存。

當政治在瞬息萬變的選戰中被顯示為和性別生死攸關時,性別才有可能在政治掛帥的局勢中保存運作空間(就像立法院中的「關鍵少數」一樣,我們的名詞則叫「關鍵性別」)。

相信選舉的人又要憂心忡忡了。她/他們說這樣「亂搞」,會搞壞了選情。

說女人的賭爛票會搞壞選情的人,主要是認為賭爛票會偏袒甚至圖利某個政黨,可是這個說法根本站不住腳,恐怕只是反對賭爛票的人想要抹黑賭爛票而使用的藉口而已。因為就第一種賭爛票而言,台灣省長和台北市長這兩個職位並無女性候選人出線競爭,所以要女人投票給女候選人並不會對省市長選局產生影響。而在其他選舉項目中,雖然反對黨提名的女性候選人通常比執政黨多,但是數目其實相差並不懸殊。另外,如果說第二種賭爛票有可能會影響某政黨在選戰中的勝算,那就是假設該黨的男性選民對待他們週遭的女性選民比較差。這當然是一個荒謬的假設,因為我看不出今天在台灣為什麼某個政黨的男性支持者會特別惡劣對待其週遭的女人,以致這些女人賭爛投票給其他黨的候選人。不過,如果真有這種政黨,婦女運動就更應該用賭爛票來抵制這個政黨。

邁向突破的選舉策略

要女性選民「理性慎重的選擇投給政見比較好的候選人」,這種陳腔濫調的動員策略或者採高姿態的啟蒙說辭都沒有考慮如何介入並改變現有的投票邏輯,甚至也沒有想出什麼新的法子來鼓勵並吸引那些無力無意投入政治領域的女人前來投票。女人賭爛票的說法至少嘗試在這兩方面突破現有的權力邏輯,創造女人參與政治領域活動的慾望,甚至構築新的女性選情網路和新的女性主體性。

當然,不管是第一種或第二種賭爛票,它們所致力促成的效果都不是一時可成之事,也都還需要更多的論述建構與擴散。不過,台灣的選舉那麼多,沒有確切投票取向或者助選參政機會的女人那麼多,不用這些策略來具體促進女人地位的改善,不用這些策略來積極創造女性參政的有利局面,好像也實在太可惜了。

最後,容我在此引用我自己文章的結尾:「女人賭爛票的投票模式是在女人的弱勢困境中不得不然的策略性做法,我們熱烈期待並積極營造一個讓女人真正有選擇的民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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