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懷孕的喜訊

(這是1996年2月25日我在《中國時報》家庭版「豪爽心情」專欄發表的文章,後來收入《好色女人》)

女藝人未婚懷孕,喜孜孜的向媒體宣布,要和大家分享這個歡欣的消息。可是,新聞一出現,就有許多人道貌岸然的批評這些女人不知羞恥,未婚懷孕還敢大事張揚。(他們大概希望懷孕者以淚洗面,痛哭終日。)

其實,未婚或者不婚懷孕有什麼可恥的?懷孕就是創造生命,大家不是常說創造生命多麼美好嗎?生命既是如此可貴,如此美好,你憑什麼用所謂「私生子」的稱呼來歧視某些生命呢?

道貌岸然的人於是說,懷孕當然是好事,但是這些女人還沒結婚就和人家有性行為,簡直不知檢點。

哈!說穿了,他們真正反對的是婚前性行為。

對呀!道貌岸然的人說,女人怎麼能在還沒結婚的時候就和男人有親密的身體關係呢?

可是為什麼要結了婚才可以有親密的身體關係?我對他此刻的強烈情感,可以牽手、摟腰、接吻、愛撫,可以看電影、共浴、打保齡球,為什麼就是不可以用我想要的親密性交關係來表達?難道婚姻證書是性交執照?

不,不,憂心忡忡的人說,我是為了妳們女人好,婚前性行為吃虧的還是女人,不是被拋棄,就是墮胎,要不就要背負一生的恥辱。女人要想清楚,這個代價太高了!

嘿!別亂唬人了。有沒有結婚,或者有沒有性行為,根本不是愛情關係變不變質的決定因素。許多沒有婚前性行為的女人也一樣遭遇另一方變心或者分手,不少已婚女人和丈夫之間的性行為也以痛苦的墮胎和碎心收尾。說穿了,女人要是繼續留在弱勢被動的位置上,不管是已婚未婚或是被愛愛人,都一樣要倒楣。

而且,這種事還需要別人來雞婆?女人從小就被教導要小心翼翼的看守身體,在這種調教之下,哪個女人不知道婚前性行為要付上社會代價?但是她們還是踏火而行,進入了各種禁忌的情慾關係,可見得她們還有另外一些更強大的需求,一直未得到滿足。而道貌岸然的人不但不面對這些情慾需求,反而恐嚇和責備那些肯定自我的女人,這又是出於什麼心態呢?

說真的,就是像這樣的責備心態才使得女人在性探索中忐忑、無助、隱祕、孤立,因而產生了婚前性行為的所謂「惡果」。

這麼看來,喜孜孜的宣告未婚或不婚懷孕的女人有點像女人中的先知先覺。她們喜孜孜的宣告女人的自主自由,但是立刻遭受各方打壓。

這才讓我們看清楚:我們社會的情慾體制是一個極為威權獨裁的賞罰制度,體制第一,名分第一,個人的感覺和選擇是不受尊重的。

過去,在女人沒有婚姻自主權的時候,有些女人義無反顧,爭取選擇自己的愛人,有些女人主動離開帶來無窮痛苦的婚姻,還有些女人決定自給自足的生活。這些突破當時禁忌的女英雄,承受歧視,用她們的人生來證明女人還有別的道路可走,今日的女人才擁有了戀愛、離婚、同居、領養、同性戀、結婚、單身等等人生選擇。

對於此刻正在開創女性「身體自主權」的未婚或不婚懷孕者,難道我們要和一向歧視女性的賞罰體制站在一起,譴責這些有可能為我們創造出路的女人?

既然自己沒有選擇這種獨立於婚姻的懷孕,大家就更需要以各種實質的、情感的、言論的方式支持這些女人,分享她們的喜訊,才能改變「女人自主就一定倒霉」的因果邏輯。

女人拒斥女人,譴責女人,就是關上自己生命可能的窗。

女人鼓勵女人,支持女人,才可能開啟更多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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