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21日,女性團體因彭婉如命案而在台北市街頭舉辦有史以來第一次的夜間遊行,「紀念彭婉如全國婦女夜間大遊行」。何春蕤也揪團包車,帶著她大一課堂上的學生從中壢北上,一起去參加。遊行的主調是「要權力,不要暴力」,但是為了抵抗當時瀰漫台灣社會的悲戚和恐懼,以及事後諸葛式的警示女性夜行小心,我們決心用標語牌挑戰這個社會對女性夜行的恐嚇。
這次的揪團行動把遊行定調為「另類夜遊」,藉此為學生的日常休閒活動(夜遊)注入新的社運意義。為了挑戰輿論對彭婉如出事當晚的粉色穿著多所挑剔,我們鼓勵學生穿著妖嬈服裝參加遊行,拒絕被恐嚇而放棄自我展現。我們也為參與的學生預備了貼在身上的反光「妖」字,反光標語,以及掛在腳踝上的串串鈴鐺,要讓我們的夜行高亢而自在,以此肯定自己的黑夜行走權。隊伍走到新公園(現在叫做228紀念公園)時,我剛好在指揮車上,還順勢宣揚了性少數(特別是男同志)的夜間行動自由權。我們認為,中大遊行隊伍裡的強大氣勢和歡欣自在,才是衝散恐嚇和恐怖的有力武器。
不過,這些行動和論述,因為和遊行的主調有別,當然事後又被批判了一番。性解放的情感教育,明顯的與要進入體制、成為體制的性別平等訴求截然有別。】
歷史文件:19961221 另類夜遊文宣
下面是遊行當晚我們自製的一些反光標語牌,口號針對的就是女人的行動自由權
夜行無罪,妖嬈有理。
我要自由,不要恐嚇。
妖精出洞,橫掃千軍。
女人自強,才是自保。
妖女夜行,萬夫莫敵。
女人橫行,天下太平。
當晚中央大學的隊伍,身上帽上處處可見反光的「妖」
下圖是遊行途中何春蕤被叫上宣傳車講話的照片,前胸可見貼了反光字「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