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末的台灣同性戀:寫給林賢修的《看見同性戀?》

【這是何春蕤替林賢修《看見同性戀?》一書所寫的序文,1997年2月開心陽光出版。那時就已經看到台灣「友善」面貌的浮出】

在朋友的婚禮上遇到兩位國外來的藝術家,他們一致的印象是,同性戀議題在台灣享受到出人意外的善意:同性戀主題的電影和小說不但沒有引發爭議,甚至還頻頻得獎,同性戀的座談會和聯誼活動在各種媒體上得到頗為平和的報導,第一個公開的、廣受注目的同性婚禮佔據了可觀的論述和圖像呈現,連與同性戀相關的學術研究似乎也開始建立了某種正當性。

「台灣的同性戀真是幸福啊!」他們說。

是啊!各種異文化的快速移植質變、媒體擴張中的新聞需求、本地認同政治氛圍中新主體的浮現、日漸普及的資訊流通管道所創造的新人際關係,這些鬆動舊有社會網絡的力量在第三世界特有的位置和歷史時刻聚合,使得台灣的公共領域在某個角度上呈現為一個充分開明、萬分友善的國度,除了偶爾有一些攪擾平靜生活的黑函或耳語或性騷擾傳聞之外,好像並沒有什麼特別嚴重的歧視同性戀事件。

或許在午夜夢迴的扣應節目中,在無助無力的生命電話線上,在孤立的個別主體的親密生活裡,焦灼痛苦的聲音被愈來愈多的理直氣壯所取代;但是這些聲音仍然清清楚楚的知道個人生命中同性對象的情慾是不可表白的、不可宣告的、不可慶祝的,要不然就要面對各種既不願點明也不肯承認的異樣對待,甚至在最根深蒂固的血緣關係和最淡薄的點頭相交中,都會同樣遭逢最無法開口的禁錮。公共空間中模糊抽象的友善,在具體日常生活中顯得那麼虛無飄渺,遙不可及。

過去,這種原本在文學作品中描繪的閉櫃狀態,常常是以少數個人孤立哀怨的故事和悲憤無助的敘述來呈現的。而當同性戀運動隨著認同運動的波濤打開公共論述空間之時,多年壓抑的情緒聲音因為訝然的找到了眾多同志而澎湃紓解,並在論述中激盪起從未想像過的正當性,同志刊物或網路的同性戀版於是為個人的情慾浮沈心情提供了最大的宣洩空間,而這些以個人情愛生活為主的聯誼表達,也構成了此刻同性戀彼此看見的主要視角:在這個眼界中,對同性戀群體內部個人情慾狀態的善意關心和同情,得到了驚喜的、溫暖的歡迎,而另一方面,那些不願只侷限於情緒表態而希望積極的理性討論運動路線、或者嚴肅面對歧視、試圖累積論辯資源的努力卻仍然是極小的少數。

就台灣同性戀長久以來隱而未現的迫害而言,這種情感態度上的簡單兩極分野是可以理解的。畢竟,作為一個多年來在莫可名狀的壓迫之下苟活滋長的群體,同性戀文化生活的薄弱體質是和它周圍稀薄冷淡的社會氛圍相對應的。也因為這樣,在此刻看似對同性戀友善的空間中,正需要加速推動這個異質文化的豐厚多元發展。因為:

眾多同性戀所感受的具體壓迫和限制,不都是同一形狀同一強度的。

他們個別發展出來的存活策略並不是不言而自明、不創而自有的領悟。

她們所追求的解放也不是不須要協商辯論就會自然達成的直覺共識。

換句話說,同性戀不是現成的、既定的主體,他們總是在與周遭社會互動中、在各種論述的爭戰中形成此刻的自我,並在持續的斡旋進退中繼續塑造自我。因此,和主流論述及常識的正面或迂迴纏鬥,就成了同性戀自我創造、自我壯大的必要活動。

這麼說來,就如同林賢修在《看見同性戀?》一書中想要強調的,同性戀運動恐怕不能滿足於目前的友善氣氛,也不能僅止於慶幸自己總算贏得了一些宣洩的空間。

畢竟,同情和尊重並不是面對歧視、挑戰歧視、甚至消除歧視;它只是在某些神聖的理念和情操之下暫時懸置歧視而已。更值得再思的是,誰能說這種友善尊重在另一個層次上不是主流社會對同性戀的某種輕蔑冷漠呢?

另外,歧視的最深層沈澱往往還構成了同性戀本身的自恨與自棄,使得他們在同性戀理性討論的空間遲遲未能成形之時,「看不見」歧視的深層結構,「看不見」同性戀的眾多面貌,「看不見」充斥歧視的常識世界。

說穿了,同性戀身分的肯定和伸張,不能只在既有的文化框架中尋得它們全部的意義,不能只在溫情和同情的暖意中尋得稍微好過一點的生存空間。

「出櫃」也就是改變「櫃」的文化地位,抗爭「櫃」的權力關係。這就需要在新的認識中「看見」自己,在新的連結中「看見」別的同性戀,在新的權力關係中「看見」異性戀。而同性戀生活世界的這些重大改變並不只是想當然爾的發生。當此刻抽象模糊的「尊重」「同情」等溫暖話語有可能只掩蓋了那個原本根植於傳統情感核心中對「異類」的歧視時,此刻同性戀解放運動的急迫工作就必須包括對於這個歧視的細緻分析、大膽揭穿、無情拆解、和積極轉化。

當然,在大家覺得很友善輕鬆的空氣中提出這樣一個嚴肅的宣告,是有一點潑冷水的效果。大家好不容易贏得了一個有一點點自在、有一點點尊嚴的論述領域,怎麼就有人那麼不識趣的要求大家離開剛坐暖了的位置呢?

要明白這盆冷水的意義和重要性,就必須仔細思考林賢修大膽提出的《看見同性戀?》。書名是對自以為已經想透看穿同性戀處境的讀者們的挑戰,林賢修覺得對圍繞著同性戀的各種複雜矛盾說詞需要有更透徹的認識,更強悍的理性辯論,才能形成強而有力的反擊,進一步塑造同性戀的新主體位置,於是他在書中用最淺顯明白的語言著手揭開這團論述的迷霧。

就那些只在情感上認識同性戀的讀者而言,《看見同性戀?》是震聾發瞶的。林賢修最想說的是,我們最引以為當然而且賴以運作的知識常識和語言,往往是充滿矛盾和陷阱的,因此同性戀在長成壯大的路上要加倍的運用理性思考和分析,加倍的認識複雜和矛盾的論述世界。

比方說,歧視同性戀的人常常施行兩手政策:當同性戀要談權益,要分享權力的時候,這些人會搬出所謂民主的基本精神,說由於同性戀是少數,因此同性戀的權益比起異性戀大多數來說,是應該靠邊站的。但是轉過身來,歧視者同時似乎並不認為同性戀是少數,因為他們也會強調同性戀是到處都有、無處不在的洪水猛獸,若是不好好防備,就會帶壞青少年,製造可怕的社會問題。這種「陰陽眼」使得歧視者可以任意的看到自己想要看到的,可以隨著當下論述的需要來描繪同性戀。

這種論述上的任意,就是一種強烈的自我中心。我們常常在媒體上讀到所謂「社會大眾如何看同性戀」的民意調查數據,或是聽到扣應節目的主持人說「讓我們來聽聽社會大眾對同性戀有什麼看法」,林賢修則一針見血的指出,所謂「社會大眾的意見」事實上只是主持人自我意見的無限放大,或者是用抽象的、神話的人口群來塑造同性戀印象,而在樹立「社會大眾」的時候,同性戀是被排除在外的,好像同性戀就不是社會大眾的一份子,好像同性戀自己的意見無權構成社會大眾的意見。林賢修想要揭露的正是這種語言遊戲中所包含的排擠。

面對主流論述的兩刃利劍,同性戀的處境常常是微妙而矛盾的。林賢修的美國經驗使他很清楚的在前車之鑑中看到,有時弱勢者爭取權利的策略在某些社會脈絡中會被塑造成另一種陷阱。美國的同性戀曾經用「臥房論」來爭取權利,說自己在私密生活中的活動不容他人或國家法律插手,這種自由主義式的立論在美國的人權脈絡中似乎頗為有力。問題是:同性戀可以在這個私密生活的基礎上爭取到多大的權利幅度呢?更狠的是,一旦同性戀不甘於自我設限於私密生活領域,而想要充分享受公共人權時,歧視者立刻要求,在這個公共人權的假設上,同性戀應該展現私生活於整個社會的指點和批評之下。這種複雜微妙的權力操作,以及其所帶來的兩難情境,時刻激勵同性戀運用更大的智慧,更不同於既有常識的思考,來創造更積極更敏感的對策。

歧視和壓迫有時不是以赤裸裸的方式揮灑,相反的,林賢修想要指出,即使在平凡友善的話語中也常常暗藏玄機。例如,社工人員、輔導人員、甚至最投緣的朋友,都往往在同性戀出櫃的時刻非常開明善意的詢問:「你怎麼確定你是同性戀?要不要好好的想想?」但是,這類型的關心從不被用來質疑異性戀的人生選擇。也常聽見有開明人士對同性戀說,「我不同意你的選擇,但是我呼籲大家尊重你的選擇」。這種關心和客套話之下蠕動的,顯然仍是對同性戀的另眼看待。另外,許多人也常說,同性戀比較有美感、比較有藝術氣息、比較多愁善感等等,因此比較傾向做藝術家、文學家、時裝和髮型設計師等等。林賢修則用令人深思的類比說明,這些被許多同性戀引以為傲的說法大有問題,因為這就好像說,菲律賓人比較會做家事所以才有很多菲籍女佣,或者原住民少女比較早熟所以容易變成雛妓一樣,其中包藏的根本就是對這些主體的深刻歧視成見。

如果歧視的深層結構需要被同性戀更清楚的認識,如果歧視的兩刃利劍常常使得弱勢者落入兩難的境遇,那麼,被歧視的眾多人口顯然都是可以連結的對象。在林賢修的類比論述中,被蔑稱為「土台客」的下層台灣人、被苗條論述壓迫的胖子、異國聯姻的老妻少夫、和光明正大未婚生子的女星,都有她們各自的抗爭經驗和領會,都有可能為同性戀提供寶貴的學習機會。這種串連其他弱勢團體的策略,在此刻台灣同性戀圈子中毋寧是不多見的。這是因為同性戀長久以來的「自恨」形成太強的孤立和猜忌,以致於連結的動機不足?還是同性戀的「自戀自重」使得她們看不見其他弱勢主體所受到的迫害和自身相似?同性戀運動在這一點上恐怕必須面對林賢修的提醒。

林賢修的迎頭冷水在此刻似乎顯為友善的社會氛圍中是一種醍醐灌頂。因為,在深層的歧視尚未掃除,甚至尚未被發掘和面對之前,任何誠摯的善意都是脆弱易碎的。更何況,同性戀怪胎(queer)的存在動力從不自限於可敬的自我肯定,它們總是用最頑強挑釁的姿態戳出主流異性戀常識的漏洞。這麼說來,同性戀在互相慶幸找到彼此之餘,在互相擁抱取暖之餘,也需要積極生產更多理性論述的武器來分析和拆解歧視,需要累積更多辯論經驗和資源來壯大自我,以正面迎戰異性戀世界的排擠和壓抑,積極塑造非異性戀中心的新常識。就這個努力而言,林賢修已經踏出了穩健的一大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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