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了公娼生計,維護誰的尊嚴?

【這篇投書刊登於《聯合報》民意論壇1997年9月8日,這是公娼運動開始的時刻,也激勵了我們以後多年的奮戰不懈。下圖為1997年9月6日公娼團體在台北市政府門前即將與警方衝突行動的前一秒,站在第一排都是社運人士或學者以便保護後排的公娼,不過在推擠中,警方還是挑出公娼作為盾牌推壓的目標,造成包括自救會會長官秀琴的腿部大片瘀青,也讓我們更看清國家暴力對底層人口的不屑一顧】

最後一夜的華西街和歸綏街,熙攘一如往昔,工運和婦運團體支援公娼自主,反對市府歧視性工作,反對市府單向片面決定剝奪公娼身體自主權的喊聲響澈雲霄。

就像過去兩年工廠老闆惡性關廠撇下無數耗盡青春的中年女性勞工一樣,台北市在極短的時間內也惡性關閉公娼館,放逐129名長年以身體維持生計的女性。這個政策的制定過程既粗暴又冷酷,而市政府之所以如此肆無忌憚,很主要的是因為有一些主流價值成見撐腰。

廢娼人士說,「廢娼才是維護人性尊嚴」。可是,廢娼人士面對公娼時卻根本沒有留下一絲尊嚴給她們,不但在決策過程中沒有尊重或諮詢公娼們的意願和計畫,就連在公娼們提出陳情要求暫緩再議後,陳水扁及其主流女性策士們仍然報以最強勢最正義的高姿態,堅持不肯承認決策草率獨斷,更不肯給公娼們一些時間自行開發出路,只是一意的要她們接受市府的「救濟」,還誇大救助的幅度以激發民眾的敵意。

以此看來,市府和廢娼人士所謂的「尊嚴」完全不包括公娼們的自主權利和自主決定。在這個過程中被維護的,恐怕根本不是公娼的尊嚴,而只是市府的無上權威和主流的道德高調。

廢娼人士在描繪娼妓皮肉生涯的血淚時,總是說娼妓們如何涕淚縱橫的懇求人口販子放她們一條生路。諷刺的是,曾幾何時,台北的公娼們再度被迫低聲下氣的哀求市府和廢娼人士放她們一條生路。這樣暴力奪去公娼生計,硬把自己的道德強加在別人的人生選擇上,算是維護她們的尊嚴嗎?

我們當然知道性工業的黑暗和剝削,但是打擊這個黑暗面的時候一定要順便再踩娼妓姊妹們幾腳嗎?廢娼倒底是為了什麼?廢娼人士說廢娼也是為了「娼妓管理辦法」施行不理想,管不好,因此乾脆禁掉。喔!是因為官方無法在黑道、人口販子、包庇的警察身上施展公權力,挫敗之餘,所以想在弱勢無力的娼妓身上證明自己還使得出一點點鐵腕呀!

就算官方有心處理惡勢力,但是沒碰著它半點皮毛,卻先整死了公娼們,這又算什麼鐵腕正義?在面對大陸政策時我們都知道要區分中共政權和大陸的人民:也就是說,雖然打擊中共,我們也譴責台胞在大陸同胞面前顯示的自義施恩心態。同樣的,關心公娼,關心女性被剝削,難道一定要讓公娼們覺得全然不能自主,任意被放逐拋棄嗎?這和人口販子的跋扈做法相去多遠?

還有人說,公娼們抗議時遮頭遮臉,是因為連她們自己都覺得自己做的工作見不得人,可見得應該廢娼。事實上,公娼帶著面具,不是因為她們的工作選擇天生有什麼可恥,而是因為周圍要救援她們、廢止她們、管理她們的主流人士,早已用非常異樣的(不管是憐憫還是憤慨)的說法創造了一個令公娼們羞愧不安的環境。公娼們的遮遮掩掩正揭露了正義呼聲之下的深層歧視;真正應該羞愧的,是主流人士自以為義的傲人態度。

從過去到現在,主流社會對待性工作者似乎只有三種態度,一是救援,二是掃蕩,三是管理監督。可是這三條路都是由外至內,由上至下的心態和作為;被救的、被掃的、被管的女人都沒有說話或自主的權利。這算是維護人性尊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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