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與母親

【這是何春蕤2000年8月19日在台北醫學院【代理孕母】座談中的發言稿,主要是想戳破人們對懷孕和母親的神聖想像】

許多人對於代理孕母議題的關切和抗拒主要是因為,這個新的人生路徑有可能會很根本的改變一些我們從小就深信不移的價值觀和文化想像。今天我想針對其中最引人注目兩個概念:懷孕和母親。

【懷孕】

仔細讀讀反對代理孕母的人所提的論証,就會看到她們最終最深刻的基礎都包含了對於「懷孕」的一個特定文化定義。對這些人而言,懷孕應該:

發生在已婚(而且還得要法院公證或戶籍機關登記的)夫妻之間、
子宮健康豐沃、精子活潑有力(要是沒有這些條件就得認命)、
性愛自然甜美(最好不要有A片等等助興)
兩人自行計畫而非被公婆催逼(不能只是為了傳宗接代)、
全心投入的、負責任的、熱愛小孩的(不能只是縱慾享樂的結果)。

好像只有在這些條件下的懷孕才是沒有問題、無可指責、應該被祝福的懷孕。而這樣的理解和想像顯然出自一個非常近代、符合中產「良家婦女」浪漫想像的立場。問題是:有多少不透過代理孕母、自行DIY的懷孕和生育是符合以上條件的?即使在婚姻之內,又有多少懷孕是在這種神話般的模式中發生的?如果懷孕的發生總是糾葛著各種複雜的關係、情緒、矛盾、願望、意外、無奈、痛恨,如果說我們過去對懷孕有過太多浪漫的神話想像,有太多不被允許表達的感受,那麼就讓代理孕母的議題打開一個空間,讓我們面對人生的現實,透過理性協商、法律公證來重塑懷孕的意義吧!

【母親】

反對者對於什麼是「母親」也有著另外一堆神聖的說法,這些神話則不斷被從小就熟悉的童話民俗傳奇、家庭中的角色位置、學校的孝道教育、母親節的特賣大餐等等一再覆誦。

然而我們也一向就知道,養母、生母、孕母、義母、教母之間的差異感覺和評價高下從來就沒有一定的公式,而要看個別關係和個人而定。過去女人的人生角色似乎是以母親為唯一終點,但是女人之間的差異已經愈來愈清晰可見,母親的意義和光環也有了很大的質變。上星期美國麻州通過一個案子,兩位女同性戀情侶由其中之一提供卵子,和匿名者捐贈的精子透過試管授精,然後在第二位的子宮中孕育生下,最後麻州承認她們兩人都是「母親」。

類似的例子已經顯示,「母親」的定義正在質變:生育(也就是親子關係的建立)已經不必然建基於性行為、不必然建基於婚姻、不必然建基於陰道卵巢子宮同屬一人。這樣一來,母親就不再需要有一個統一的定義,相反的,每個人和母親的關係可以是協商的,多元的,自我定義的,不斷改變的。母親將不再是荊棘的冠冕或沈重的光環,不再是每個女人的宿命和終點──而代理孕母正是這條路上的一小步。

那麼,對懷孕、母親這些概念的淡化,會不會影響女人一向引以為傲、引以為權力地位來源的身分地位呢?

如果會,那麼現在也是時候女人自己建立新的地位,新的自我期許,新的關係和權力了。難道女人想持續做社會上最保守的力量?人工生殖法當然有其侷限性,也有其強制的規訓性質,因此婦女團體和女性主義者也將會繼續敦促立法委員們開闊女人的人生選擇,掃除一切障礙,讓所有的女人都能以她們的方式,她們的動機,來實現她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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