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馨基金會是一個以基督教為本的民間組織,從1980年代末期成立以來便致力於「救援」從事性交易的少女、家暴受害婦女等等,因此女性受害是勵馨的主要信念。2000年底勵馨基金會出版《台灣少女紅皮書》作為游說政府政策的文宣。以下是2000年11月25日台北News 98電台針對這本書出版來訪問我時我提出的意見。】
這次的紅皮書號稱要談少女的人權,可是細讀內容卻主要是講兩件事,一個是少女的性侵害,另外一個是少女的性剝削。好像少女的人權就只相關少女的性而已,其他的教育權、工作權、經濟自主權等等都隱而不現,而這些所謂其他權益不但受到家庭成員的限制,也受到社會文化結構的限制。而且即使是和少女的性相關,也好像只談性傷害的部份,至於正面的有關少女的身體愉悅權、少女夜歸權、少女的性知識權、墮胎權、不受醜化污名的權益等等都沒有提。這樣偏頗的人權報告顯然有其特殊的出發立場。
就以人權報告來說,少女受到性侵害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十年前清大的陳若璋教授就已經有過統計數字,顯示少女被熟人侵害的頻率非常高。可是大家提出的解決方案,要不是訴諸男性的良心,就是呼籲少女舉發加害者,再不然就是像這兩年嚴刑峻法的恐嚇可能的加害者。問題是:十年了,事情不但沒有解決,從統計數字上來看,恐怕還有惡化的現象。
當然這個惡化的現象混雜了另外一些數字,例如少女懷孕的數字。其實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真正值得注意的是,為什麼在這樣一個已經擁有各種方便避孕方式的社會中,少女的性活動還是以墮胎為結局?勵馨是指望學校未來要實施的性別教育,但是以我們對這種性別教育的理解,大概不會有什麼用。面對少女對愛情和性的渴望,單單叫她們忍耐,叫她們自重,告訴她們慾望是危險的、可恥的,警告她們身體和生命都會受到傷害,是不會有什麼效果的。因為這些說法都沒有面對一個現實:我們活在一個情慾已經浮上台面的世界,和情慾相關的文化產品已經構成了少女的動機和力量之所在,任何逆勢操作,想要打壓這種慾望的措施因此都註定了失效。
這也連到第二部份:性剝削。勵馨的呈現方式當然是希望大家看到少女現在從事的任何身體表演都是性剝削,奇怪的是,勵馨的回應並不是改變其中的剝削關係,讓少女的身體表演能夠成為她們力量和經濟的來源;相反的,勵馨所作的是勸告少女們不要從事這些行業。當我們不能正面平實看待少女的性活動時也就看不見少女如何自主抗拒剝削,累積經驗,相反的,社會污名反而使得少女所承受的壓力有增無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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