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中,長庚大學一位男同學與同學打賭,賭輸則需裸體跑操場一圈,結果露鳥跑操場的消息外洩,被媒體稱為溜鳥俠,輿論嘩然,要求校方處置。台灣TG蝶園當時在武昌街例行的雙月會中,因應此事件發起「搶救遛鳥學生行動聯盟」並發動連署,以群眾的意見來抵擋校方的懲罰壓力,並於2004年7月24日由我撰寫連署結果報告公諸社會,以深化我們對此事件的發言和影響】
本聯盟自2004年6月29日起發起「搶救長庚大學遛鳥學生行動」提出撤銷處份的訴求後,獲得廣大的迴響,在短短兩週內有五千多人連署,行動至今將近一個月,累積連署人數已達萬人以上(連署人的身分比例為:學生佔85.3%,社會人士佔14.7%)。期間為確保當事人申訴的過程不至於承受校內校外過多壓力,我們並未針對該事件持續升高訴求,僅透過連署來表達我們對該名學生的支持以及對長庚大學管理單位態度反覆的抗議。然而很遺憾的,在申訴期間屆滿前,該名同學沒有提出申訴,而校方管理單位也忽視大眾輿論之反應,始終未針對過當的懲處採取調整的動作。
這整個事件我們透過連署行動累積了一些觀察,報告如下;1
- 校方態度反覆 毫無誠信
該名學生是因球賽打賭,願賭服輸實現承諾裸奔跑操場,校方起先也是認為「年輕人嘛!難免有瘋狂的舉動」(校長:無傷大雅 但不鼓勵2004/06/18 星報),但因為這起新聞透過媒體的報導引起社會廣泛討論,以致於校方態度轉變為「生活輔導組教官說,將依校規處置」(校園遛鳥 惹火校方2004/06/18中時晚報 焦點新聞)。從這個反覆的態度轉變,從無傷大雅到後來兩大兩小過以及留校察看的處份,我們不禁要問:校方的標準何在?學生的保障何在?
校方的反覆無常,卻要學生付上昂貴的代價。學生的權利何在?大學雖然制度上設計了針對處分的申訴,但是面對校方高層這樣反覆的態度,誰敢提出挑戰呢?這個挑戰又需要什麼代價呢?為此,我們必須追問:校方的誠信何在?校方態度的反覆又是何種不良的示範?
- 學校高層疏於捍衛校園自治 反而打壓學生身體自主權
在此我們要提出另外幾則類似的新聞。首先,2001年中國技術學院五位女同學自拍露胸罩照片,後來透過網友轉寄引起熱烈討論,校方先對外表示不會處份,只會輔導,事後媒體追蹤卻發現學生被「記小過」(露胸罩自拍 最重記小過 中時 2004/06/27)。另外,2003年5月高師大美術系同學籌劃舉辦天體日活動,雖然獲得高雄市文化局的支援,校方卻同樣以校譽為由阻止學生舉辦活動(高師大「天體日」,見光死? 2003/5/8 自由時報)。更稍早,1996年台大女生宿舍舉辦集體看A片活動,當時台大校方也曾祭出校規阻止,後來有教授背書,方得舉辦。
在以上這些事件中,校方對於學生自主的創意活動在遭到聳動媒體報導引發社會討論時,似乎從來不會想到要以理性的校園自治自主立場作為回應,支持學生以行動反思檢視既有的社會價值,反而總是怯懦媚俗的隨著道德恐慌起舞,對學生橫加嚴厲的懲罰。像這樣的封閉心態,將如何有能力迎戰國際化,擠身世界一流學府?高等學府在這些事件上所表現出來的倒退行徑,根本就是侵害學生的身體自主權、性自主權。
- 我們需要尊重身體自主權的開放校園
遛鳥裸奔、露胸自拍、天體日、看A片,對現在的學生而言,不但是他們自主的選擇,甚至可能是負責與自得其樂的表現。例如,遛鳥俠跑操場的時候,女友全程陪伴(長庚遛鳥男 真屌! 2004/06/18 星報);自拍女學生相互依偎,坦然自在;看A片的女生更是集體觀看,集體討論。但是這樣的身體表現,在校方所代表的保守勢力眼中,卻是必須動用權力加以懲罰或圍堵的。
為此我們要問,憲法所保障的「表現自由」到底在哪裡呢?為什麼一整代人的價值差異可以用這麼懸殊的權力工具加以壓迫與限制?年輕人對於身體的自在展現,可以說是近年來公共辯論的一個重點,但是透過上面幾個事件,我們觀察到在人才培育上被期待能夠激發多元獨立思考的大學校園裡,不但管理階層沒有這種多元思考、理性辯論的態度,甚至還是以威權心態用校規、校譽種種鴨霸說法,來打壓阻斷學生獨立思考的空間。我們在此要問到底校園裡面希望培養什麼樣的學生?到底大學自治是誰的自治?為什麼學生的身體表現、性態度,就只能被校方高層以自身的保守價值給予無理的懲罰?學生的人權、性權又能夠受到什麼樣的保障呢?
在今日公佈連署結果的同時,我們不僅看到留下資料的朋友對於遛鳥案的關切以及對該名同學的支持,更看到無數年輕人對於開放高等教育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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