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何春蕤2004年12月30日在年度十大性權事件分析記者會中的發言】
今年的十個重大性權事件有幾個共通性。
例如,好幾項都和在校學生的嬉戲活動有關,曾幾何時,連孩子們的打鬧遊戲、實驗玩耍都成了法律或至少校規積極而嚴厲懲罰的對象,學生課外的時間也越來越被當成必須同樣嚴肅對待的時光。這麼一來,他們要什麼時候才能輕鬆的做自己呢?其實,無害的打鬧、惡作劇都是發洩敵意的重要管道,當我們要求年輕活力的孩子每時每刻都板著臉正經八百的度日時,我們真的願意面對他們情緒潰堤時的絕望嗎?
另外還有好幾項都和言論自由相關,不管你是在網上留言交友或是留下言論圖像,或是在文學獎比賽或校刊上撰寫成人題材的作品,甚至只是在廣播頻道中發出恩恩啊啊的聲音,現在都會引發成人的緊張,也會被各種罰則籠罩,有時執法者還不惜血本進行對話誘捕。我們天天抱怨孩子的國文程度退步,想要鼓勵他們多寫多學,然而面對他們主動有興趣寫的東西,交的朋友,卻又用最粗暴的方式撲滅,而不肯用心想想要如何鼓勵這個興趣,轉化這個動力。法律的手顯然已經日漸明確的擴大了積極管理對象。
今天我不想班門弄斧講修法的事情,在座的法律專家很多;不過在修法之外,我覺得我們還需要做一個重要的工作。這次出版品分級辦法正式上路,新聞局在各方抗議之下才承認依據兒福法設置的罰則嚴重過當,不符合比例原則,只得暫時不執行罰則,等候修法。同時,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29條施行至今,不斷引發爭議,也已經有案子正在準備提出了釋憲的要求──這些都顯示,我們目前的法律有很大的問題,許多人也因此賠上了嚴重的人生代價,修法顯然是個不能再等候的事情。
不過,我想提示一件事情:這些爛法不是憑空掉下來的,它們都是一些團體提出來的立法版本建議,然後經過立法院諸公們討論投票而出來的。面對這個大爛攤子,我覺得我們不能只是努力修法替人補洞而已;我們還需要揪出那些使得無數人的生命陷入被起訴、被污名困境中的黑手。我們要求公佈原先提出立法的團體名單,公佈替這些團體寫法條的律師或政客,公佈幫他們游說立法程序的團體或個人名單。總之,誰幹了錯事,誰就應該擔起社會責任來。
接下來,我想很直接的說,這些惡法橫行,已經使得台灣社會陷入嚴重的危機。我在這裡不想談這個危機如何侵犯人權、如何寒蟬效應、如何剝奪言論自由;相反的,我是個教育者,也是個研究者,我想從這個角度來談三大惡法對教育的衝擊。
保守的婦幼兒福團體總是擔心網路資訊或者交錯朋友會帶壞小孩,也批評另類的生活方式或情慾模式會腐蝕現有的正規教育。然而我必須要說,這種保守的保護心態事實上正在形成一個非常神經質的媽媽社會,而這樣的社會對孩子、對將來要面對更廣大全球社會的孩子而言,非常不利,特別不利於孩子的想像力和創造力,更不利於孩子發展尊重、開闊的人格。以目前三惡法的操作,我們只會養成自以為義卻又怯懦封閉的人格,我們只會養出一堆有強大罪惡感而不知道如何處理自身情慾的人,結果,我們只會大大的削減台灣的競爭力而已。
我說這是一個神經質的媽媽社會,是因為這些立法的內容和態勢都反映出一股過度的、沒有理性基礎的焦慮,更是一股過度的、漠視孩子意願的保護,總覺得世上任何事情都在企圖而且都會真的害到她的孩子。面對這個想像的危機,神經質媽媽們充分的覺得絕望,因此她們不會想到可以壯大自己的孩子好讓他們有力量處理周遭的世界,神經質媽媽們只能瘋狂的掃蕩一切她覺得可能污染孩子的源頭,一心以為這樣就是徹底的保護,結果卻枯竭了知識資訊,緊縮了言論和溝通討論,更在人們心中建立起無數沒來由的敵意和自以為義的驕傲。
或許神經質媽媽不是天生的神經質,而是在媒體聳動報導凸顯變異變態的過程中逐漸害怕起來,越怕就越想把害怕的東西搞掉,甚至不惜連坐誅殺。對這樣的焦慮和恐懼,我萬分同情;但是對這樣的排斥和嚴厲,我們不能不起而抗拒。
九月十五日,我的案子經過二審定讞無罪。一年半的官司經驗,讓我有兩個很重要的體認:
第一,動物戀網頁超連結被起訴事件是台灣性權史上的重要事件,也是台灣網路發展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一個努力性權十年的人竟然會被保守團體以散播猥褻的罪名告發,這顯示了社會運動的嚴重變質,也反映了保守團體對新開闢出來的網路世界野心勃勃,力圖控制。
第二,判我無罪其實不是平反我本人而已,這個判決把更重的擔子放到了所有學術人、藝術人、教育人的肩上,因為,我們所享有的保障和自由應該是全民共享的。換句話說,我們不能因為自己有釋字407號解釋的保障就自滿,不,憲法應該保障所有人的自由,而這也將是我們今後努力的目標。
讓我們同心協力,周處(女)除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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