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2007年我受邀在香港《蘋果日報》發表的文章,主要針對香港保守基督教組織明光社當時進佔主流論述的積極策略提出分析和批判。本文連載三天,長版的全部論述可以參見我2006年的〈同志運動面對的新戰局〉)
(揭明光社底牌系列 三之一) 2007年6月7日,香港《蘋果日報》A20|論壇|
利用政府機制動員民眾成見
香港基督教組織明光社提供了很重要的案例,讓我們看到超保守團體如何挪用進步言論來推動保守方案。
明光社成立於97年,成立的目的據說是為了「關注傳媒污染、正視社會歪風」,大概前者只是手段,後者才是目的。它的成員包括律師、校長、神職人員和媒體工作者等,算是中產以上的保守宗教知識分子的集結;信仰上屬於福音派,也就是積極宣教、嚴謹靈修派,在性道德立場上則非常保守,認為連自慰、婚前性行為和同性戀都不符合基督教的倫理原則。不過,我們需要關注的是他們的策略和論述。
2000年香港政府因要滿足國際人權公約的要求,需要向聯合國交代,於是提出推動「性傾向歧視立法」,以保障同志的人權、生存權、教育就業權等。明光社則利用這個公眾討論的機會,積極提出抗議。為誇大同性戀對社會的負面效應以便引發香港居民的恐慌,明光社採取一種群眾策略:發起一人一信運動,在文宣中針對特定主體提出最淺顯的恐嚇,呼籲這些社會中堅主動集結,並指同性戀有違傳統家庭倫理,家長應該保護子女,免得子女接收到「同性戀很正常」之類的資訊;也呼籲社工、輔導員從專業的位置出發,來證明立法會產生不良影響,說是會為青春期的青少年帶來更大迷惘,為輔導工作帶來更大障礙,更會使一些不滿意自己身份的同性戀者不敢尋找協助。明光社還呼籲醫療人員加入反對立法,希望她們以專業的立場說明肛交是一種高危的行為,有機會導致肛裂、脫肛、失禁、腹瀉、直腸潰瘍等問題,會產生多種併發症,嚴重危害公共健康。更驚人的是,明光社也恐嚇僱主,要是支持立法,以後員工就會假稱是同性戀以爭取工作,而員工表現不佳被解僱時也會投訴僱主歧視;同時明光社也提醒非同性戀的員工,性傾向歧視立法會使得異性戀打工仔比同性戀打工仔低一等,老闆若要裁員,可能先向異性戀員工開刀以免觸法。這套論述策略幾乎全面孤立同性戀,企圖滴水不漏的封閉他們的生存空間。
一人一信行動,動員的就是社會已經存在的成見和無知,民眾或許曾經擔心但是過去沒被人公開說出來的,現在被明光社有針對性、有正當性、全民動員的方式呼召出來。透過這樣操作無知和成見,曲解利害關係,明光社成功動員莫名的恐懼,阻擋立法。這個策略的成功運作,也激勵了明光社繼續爭取論述的主導權,所以從2003年開始,他們出版了一系列有關同性戀的論述,企圖逐漸形成強而有力的認知同性戀方式。
主流人士難開口對抗
明光社團體雖然不大,激進程度也非所有教會可以接受,但是它駕馭了社會成見和常識,壟斷了言論的正當性,其他主流人士也難以開口對抗,更想不出甚麼論述去對抗,只得保持沉默。沉默反而使得明光社的意見看起來變成代表全民大眾的意見,這個操作模式我們不能不思考:越是通俗的成見,就越深入人心,你不去對抗它,不去用更多的知識擠掉它、取代它,遲早這些成見隨時可以被保守宗教團體動員,成為大眾的觀點。
(揭明光社底牌系列 三之二) 2007年6月8日香港《蘋果日報》 A28|論壇|
爭奪意識形態再生產的工具
明光社不把自身侷限在宗教圈內。有見社會日趨多元開明,明光社的中產知識分子位置使他們思考,如何積極爭取更大的意識形態主導權。媒體和「法律不容」連手,要抓的當然是「教育」。
2005年10月,教統局規劃中小學教師的人權教育培訓課程,結果居然讓人權觀念惡名昭彰的明光社承辦。這個決定受到很多關注人權的團體強烈反對,指明光社的保守行徑其實和教育統籌局提倡的多元原則背道而馳,亦擔心明光社主導的這些課程會製造道德恐慌,加深社會人士對同性戀的偏見。明光社則用聽來開明持平的語言,不斷強調自己並不歧視同性戀,而且對於人權有寬廣認知,態度溫和。
明光社打主流牌,顯示自己會穩定社會,建立起它的正當性和可敬性;另一方面也成功把同志簡化為激進分子,更說他們在現代社會裏不配有甚麼地位,不能擔任教育角色,也不應接受政府資助。他們也善於掌握主流的發言位置:同志運動好不容易爭取到一些空間,媒體沒有負面地報道同志議題時,明光社就反過來批判同志運動霸權佔據媒體;也就是說,媒體要是不負面報導同性戀,那就是偏頗,不中立。
引進「逆向歧視」說法
2004年底,明光社和其他機構合辦了一個所謂「重建整全心性」工作坊,號稱目的是訓練更多可以「關懷和輔導」同性戀者的人才,並指「我們亦應尊重同性戀者有尋求改變的權利。」明光社說關懷和尊重,甚至支持主體的選擇權,可是,所謂「關懷」,是因為要「幫助」「改正」同性戀;所謂「尊重」,是「尊重」同性戀尋求「改變」成異性戀;支持主體可以選擇,但只是在同性戀者要選擇改變自己轉直的時候。
「關懷」、「尊重」、「選擇」等在人權論述中常見的語言,預設了主流價值後聽起來非常溫暖、持平。相較之下,同志團體使用這些名詞的時候,總是要求社會改變觀點,聽起來的效果當然會不一樣。可是當被批評違反同志人權時,明光社就狡辯:「基本人權是否可以無限擴充?甚麼是濫用人權?」這麼一來,爭取基本人權的同志團體,反而變成濫用人權了。
到底明光社有沒有製造或者至少強化歧視呢?在本來就已對同志生活方式有歧視性成見的環境裡特別凸顯這種生活方式的風險,卻不提別種生活方式同樣存在的各種風險,自然會強化既有的成見,也產生歧視效果。明光社所使用的另外兩種策略,一是引進「逆向歧視」的說法,在社會剛開始認識歧視是一種負面社會現象、因而有可能認識明光社的可怕面目時,明光社就先把對歧視的批判,扭曲成為另一種歧視。另一個策略則是重新定義甚麼是「人權」,明光社說同志團體推動的「同志人權」其實是窄化人權,是把人權特權化。說穿了,這些「逆向歧視」的帽子,其實都在掩蓋真正的實質的結構性霸權,混淆真正的霸權所在。
(揭明光社底牌系列 三之三) 2007年6月9日 香港《蘋果日報》 A16|論壇|
明光社的新保守連線
明光社近年的策略和西方國家的保守宗教團體連線,都是以異性戀父權體制的幾個重要情緒集結點︰家庭、婚姻、兒少為核心;而且特別對於媒體所呈現的開明多元提出批判。明光社在2003年9月3日建立「維護家庭聯盟」,以「捍衛一夫一妻妻,反對同性婚姻」為主要訴求。家庭、婚姻、兒少是保守派三位一體的神聖符號,又以最後一個為此刻最沒有爭議的最高價值。畢竟我們活在一個「少子化」的世界裡,那種物以罕為貴的寶貝感、焦慮感,都成了煽動此刻瘋狂保護兒少心態的情緒基礎。
在兒少的名義之下,任何淨化社會的行動,從淨化媒體、到淨化閱讀、網絡、教育、思想,都是正當的行為。所有的掃黃、掃色情、出版刊物分級、網絡分級都是這個淨化動作的一個環節。值得注意的是,在家庭持續多元化,性別、情慾都趨向民主的情況下,全球保守派都以各種維護家庭的組織和聯盟來對抗「親密關係民主化」的浪潮。在這裡,明光社的立場是非常清楚的性保守派。
巧妙駕馭主流價值
任何社會實踐都需要意識形態與常識論述的配合,霸權的爭奪首先是文化的、意識形態的霸權。我們不要忽略,明光社在剛開始介入社會場域,是先從意識形態與論述的戰場開始︰它為自己先清理思想戰場、開闢言論道路。
明光社首先針對香港報章上出現的一些進步的性/別文章與思想,以批判的姿態來建立內部的思想認同、言論口徑,並且接合原本文化中的保守常識,為日後的社會活動與策略論述,在意識形態上打出來一個保守派的空間。
今日,我們開始遇到在論述上靈活狡辯、在立場上巧妙駕馭主流價值的對手。明光社的出現和壯大就是一個徵兆。我們要如何深化、複雜化我們的思考來應戰?
如果說我們曾經在不同的場域中和一些運動建立過相互呼應的串連;那麼此刻我們恐怕還得更加努力而細緻的面對新生的論述,也需要更寬廣的關心社運、關心新興議題,用我們在行動和實踐中建立的結盟,來對抗別人已經在宗教和保守立場上形成的全球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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