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婚姻:新世紀的民主、平等與親屬關係(翻譯校訂)

(這是美國酷兒政治學者Lisa Duggan的文章”Beyond Marriage: Democracy, Equality, and Kinship for a New Century”的中文翻譯,由陳思瑀翻譯、何春蕤校訂,算是為她2014年5月來台發表系列演講所作的思想準備工作)

2001年「911」發生幾個禮拜後,我和前女友在紐約市登記為伴侶。我們在此之前的17年裡共同生活,從來不曾向任何政府單位正式登記關係,2000年我們分手,但是911當天我們在混亂中尋找彼此下落時改變了主意。

我的前女友當時在布魯克林法學院教書,我則在紐約大學教書,兩人住得很近,距離倒塌的世貿中心雙子星大樓只有幾分鐘車程。那天早上我還和她通過電話,隨後電信服務中斷,從此失聯。我不知道她在哪裡,要怎麼回家,想到第二座大樓倒塌時她可能正走在旁邊的橋上,我就陷入恐慌:我擔心她受了傷而我卻連絡不上她,或者她沒法向市政人員或救護人員說明我是她的親人──雖然我們已不是戀人;我更擔心她支持共和黨的母親會來紐約把她帶回北卡羅來納州。當晚,前女友滿身塵埃、精疲力竭地走進我家大門時,我們終於領悟了「親人」的意義,我的心裡升起一個念頭:要是她出了事,我必須能被認定是最關心她、為她負全責的人。在感情上和現實上,這都是絕對必要的。

紐約市恢復辦公後,我和前女友就立刻到市政廳去辦理登記,根據現行的伴侶制度,我們還必須向戶政人員假稱我們仍然過著夫妻般的同居生活。果如所料,登記處排了長長的人龍等著要辦理登記,我們很驚訝的發現大部分都是異性戀伴侶,問問周圍的人為何而來,他們給的答案和我們十分相似,都是不想結婚或者也非熱戀的情人,但是911的經歷讓她們覺得需要伴侶登記制度所提供的法律承認。

我的這個經驗和許許多多人的經驗相似。例如那些照顧感染了HIV的朋友或舊愛的人,那些生命交織、財產共有的長期室友,那些和子女組成非核心家庭的男/女同志,以及那些不想要一紙夾帶各種人際關係預設的官方婚姻證書的戀人們。無論是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或其他身分,有太多人的生命如此複雜的交織在一起,根本無法套入單一尺碼一體適用的「婚姻」;然而他們在情感和物質上的需求和慾望卻又是真摯而迫切的,就像那些驅使熱戀情侶走入婚姻家庭的需要一樣,既深刻又必要。

這就是為什麼當同志運動組織和領導者採納同志「婚姻」做為首要議題時,我非常震驚。婚姻平權不再是社群裡涵蓋多樣成員多種需求的選項「之一」,而變成了主流LGBT權利運動最具代表性的單一議題,取代了同志群體所有的政治訴求。事實上,過去十年,同婚運動一直吸納了同運能量的最大宗,也主導了意識形態的前進方向。

婚姻平權的訴求當然有它一定的合理性。它是被許許多多相互重疊的優先需求所推動的,其中包括:要求在法律上享受平等權、希望被私人健保系統納入投保、或是渴望被最基本的親屬關係所承認,等等。但是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從更為寬廣的經濟社會正義願景來思考這些優先需求,就會發現對酷兒所面對的絕大多數問題而言,婚姻權實在是一個非常狹隘而不恰當的解決方案。有權加入被國家管控的婚姻體系,並不會帶來徹底的平等、或全民健保、或者那些反映我們具體生活裡寬廣想像的親屬關係。

身為常常自命有著一大群戀人與舊愛的酷兒,我們應該比別人更能看穿婚姻這個狹窄侷限的身分其實不足以含納我們那些繁複而創新的親密關係、人際關係、和相互依賴。婚姻平權運動不但沒有延續LGBT運動從1970年代便開始擴大的伴侶關係和家庭形式,最終反而促成了出路選項的限縮。不論是在某些打贏婚姻平權的州裡以婚姻取代其他關係身分,或是在另外一些州裡被「捍衛婚姻」立法打敗所衝擊,現在許多其他形式的關係身分(包括同居伴侶關係或相互受益人)都在消失中。這些另類關係太常被呈現為次等婚姻,因此也就看不見它們對我們很多人的生活而言才是不可或缺的另類選擇。那麼,為什麼我們不能讓彼此相依的親密關係更加民主化、多樣化,而非得把婚姻奉為不二圭臬不可?

婚姻平權是怎麼變成酷兒政治的終極進步目標的?這實在令人費解。其實1980年代雷根政權以來,婚姻就一直被高舉當成國家級的政治議題,從來就沒什麼進步性,而且許多宣傳婚姻的措施後來都和1996年以來的社福改革密切相關。由保守基督徒主持的婚姻教育計劃獲得政府經費支持,不但藉此進行道德和價值的教育,也被宣傳是節稅措施,鼓勵人民以婚姻取代社會救助。在意識形態上,這些措施針對的就是貧窮婦女、有色婦女,說她們道德墮落而且太倚賴正直的繳稅公民。從最廣義的角度來說,福利政策「鼓勵結婚」,就是將社會服務私有化,把對病患、年輕人、高齡者以及被扶養者所需要的社福花費從社會安全網轉嫁到個別家庭去。這個政策也鼓勵婦女結婚,以便分享男人較高的工資和福利,她們在婚姻中所提供的無償家務勞動則補足了政府不再提供的社會服務。對貧困家庭來說,就業福利的減少甚至消逝,代表了資源更少,而必須付出的勞動和責任更多。此外,國家還鼓勵貧苦的單親媽媽仰仗政府核發的子女撫養金,政府也會慫恿甚至強迫她們在孩子的出生證明或申請社會救助的文件上寫出生父的名字,以便國家可以依法找到這些「不負責任的父親」追討款項。這就是社福改革者所倡導的「個人責任」為窮人所帶來的每日現實:低收入者仍必須在沒有任何補助的情況下承受監控、強制、壓力,而這種成本的轉嫁總是包裹在理想化的婚姻糖衣裡,個人夢想則被用來替代原來應該是公眾、集體的社會責任。

此外,一場保守而活躍的「婚姻運動」已然興起以鞏固傳統婚姻價值,其眾多的目標包括:提高離婚門檻、懲罰通姦、倡導禁慾、將兒童與青少年更徹底置於家長的權威控制下,並且大加讚揚婚姻是社會福利私有化的良方,是廣泛執行社會控制的最佳手段,可以阻止1960年代以來社會規訓的「衰退」。雖然保守的婚姻運動通常捍衛傳統婚姻,反對同志婚姻,但是有些保守份子(例如《紐約時報》的專欄作家David Brooks)也會為同志婚姻背書,認為它有維持社會秩序和規訓的作用。儘管這些保守派的理想化修辭常常被用來包裝國家的各種強制政策(從以社福改革「促銷」婚姻,到有色婦女被強迫節育等),但是婚姻平權陣營通常並不會攻擊這種理想化婚姻的修辭,反而往往同聲附和。事實上,同志婚姻的支持者通常視合法的單偶婚姻為純粹的社會良善,是穩定幸福「成熟」的成年象徵。例如,由加州Lambda法律及教育基金會〈Lambda 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 and Marriage Equality California〉出版的婚姻平權文宣《平權路圖:自由婚姻教育指南》就說:

同志族群和一般人沒什麼兩樣。他們成長、談戀愛、組成家庭、生養子女;他們會修整自家草坪、購買日常用品、擔心入不敷出;他們也希望自己的孩子可以上好的學校、希望家人安全……。否決同志伴侶結婚的權利,就是讓他們永遠做不了成人。……無論是法律上或社會上,已婚者都比未婚者更受到尊重,因為前者公開做出了嚴肅的具有法律強制性的承諾。那些想要做出同樣承諾的同志伴侶也應該可以享受同樣的機會,因為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方式,可以讓同志伴侶與非同志達到徹底的平權。

此刻,排除同志在婚權之外很明顯的就是歧視,可是,廢除婚姻制度不也是促進徹底平權的另一條路嗎?更何況,照著我們在現實中具體關係和多樣家庭的分布狀態來看,沖淡婚姻的核心地位、讓親密關係多樣化,豈不也是平權的另一條(而且更好的)路徑?說不定,徹底與婚姻運動的保守理念對抗,會比為了要被納入婚姻而仿效保守陣營的理想化修辭來得更為有效?真正的政教分離是不是應該要求「婚姻」變成私人的、宗教的事情,而國家則向全民平等的提供民事結合、伴侶關係、互惠受益等等多元關係的認可?

上述的思考促成了〈超越婚姻〉聲明的出現,這份聲明有250個來自LGBT族群、酷兒及連線的組織者、學者、藝術家、作家、教育者的親筆簽名(2006年7月25日這份文件公佈後有更多人加入連署)。這份文件也開啟了擴大婚姻平權運動的進程以便包含比婚姻更為廣泛的關係形式,並以擴大普及社經正義,超越此刻法律的範疇為目標。有鑑於目前的政治僵局──只有少數幾個州提供婚姻權及民事結合權,而大部分的州除了禁止同性婚姻之外,更禁止任何異於傳統婚姻的親密關係或家庭關係──我們組織起來促進關係形式與家庭認可的民主化和多樣化,並且擴大讓所有人都能享受的社會安全網,這不但是正確方向,也將可以切實改善人們的生活處境,包括老年伴侶關係、多代同堂的移民家族、非配偶照護關係等等。更多關係都可以納入親密關係的想像藍圖,我們不必屈就婚姻,我們應該可以享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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