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研究二十年:歷史與理論的反思

(這是2015年7月4日何春蕤在北京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主辦的「溝通與匯聚:第五屆中國性研究學術研討會」發表的主題演講。)[1]

摘要:本文透過性/別研究在台灣發展20年所形成的變化效應,觀察新近快速崛起的後發社會如何表現積極擁抱西方文明現代的普世價值以贏得認可和推崇,在實現「性別平等」時以「性」做為墊腳石,升高社會對「性」的敏感和戒心,強化對「性」的羞恥恐懼焦慮厭惡等情感,最終則理所當然的建立越來越多法律和管制措施,限制「性」的社會空間和正當性,直接威脅性主體的存在和運作,也透過直觀的形式主義和強大的保護主義,把「平等」徹底絕對化,遂行淨化社會之實。

關鍵詞:性別,性,性/別研究,文明化,普世價值,性別平等,兒少保護,平等

各位都是對研究「性」有興趣的朋友,我們每個個人為什麼會對「性」那麼有興趣,歸根究底,各自有著很不一樣的原因、理由、動力、過程和機緣。這個知識的開端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值得反思和研究的議題。

同樣的,就學術而言,要怎麼思考「性」?怎麼研究「性」?也不是我們個人可以決定的事。思想也好、研究也好,總是座落在一定的歷史社會條件、一定的情慾實踐現象、一定的學術與思潮、一定的知識生產模式、一定的制度或架構、甚至一定的價值爭戰裡。而這些脈絡裡的各種力道所形成的思想工具也就影響了我們在當代可以怎麼研究「性」。從這個角度來看,「性」不是現成可以隨手拿來研究、拿來統計的現象,而總是勾動著情感、慾望、經驗、關注、權力,總是已經被思想、價值、知識、傳統所穿透、形塑、催動、侷限的東西,因此也總是需要我們不斷的透過更多的其他視角、更多的其他知識傳統來參照反思。

這個說法一方面指出了性的學術研究因為它的研究方法、思想傳統、脈絡環境而或有其片面或不足之處,需要不斷的拓展眼界反思己身;更重要的是,它也指出性的研究不可能也不應該孤立來看。歷史經驗已經給過我們很多例子,顯示社會的變化和鬥爭常常會在「性」的領域裡開戰,利用「性」所引發的強大情緒來操作鬥爭,建構新的權力佈局。因此,性戰場上進行的鬥爭並不一定是針對「性」,而很可能是宗教與世俗的爭戰(例如在台灣,基督教出身的民間團體長年積極推動立法封鎖性資訊的流通),世代交替的爭戰(例如各國都有越來越嚴的立法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性資訊或發生性接觸,剝奪年輕一代的情慾生活),本土與外來的爭戰(例如本土保守派總是把性的自由開放歸罪於西方影響,用民族情感來鞏固舊佈局),或者廉政與貪腐的爭戰(例如官員校長及其他權勢人士因為性醜聞而下台入獄)等等──原本可能並不直接相關「性」的議題卻因著當下的社會鬥爭在性戰場上進行角力,因而也直接造成性領域中的變動,影響到性主體的存活。更何況在現代,性還是一個承載社會慾望和動力的領域,是鞏固結構、規訓主體的重要工具和場域[2],當然它也同時是推動主體認同/聚集/組織的動力,是集結改造社會結構、改造人際關係、改造主體情感的中介[3]。作為這樣一個高度灌注能量矛盾糾葛的社會場域,難怪「性」一旦進入意識、進入視線就會激動很大的情感能量[4]。所以性研究的重要背景知識之一就是對於社會的大脈絡和其中進行著的鬥爭保持一定程度的了解和跟蹤,方可徹底分析性現象變化的含意。

1995年台灣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在台灣的性革命風潮中成立,到現在已經20年,我們也剛在5月主辦了「性/別廿年」的學術會議回顧我們積累的經驗和領悟。今天我想從台灣這個被全球華人欣羨的所謂「民主自由社會」的經驗來顯示:新近快速崛起的後發社會(包括台灣和中國)往往會出現頗為普遍的強烈慾望,也就是急切的想要贏得西方社會的認可和推崇,以便補償被外國強權羞辱蔑視的歷史經驗,透過被國際認可而滿足自我肯定的心理情感需求。這些慾望在像是奧運、世博、高峰會等等國際大會期間都曾經具體落實成為雷厲風行的「文明」政策,用整潔、禮貌、秩序、友善(其實也就是打掃、打黃、打假、掃非等等淨化措施)來表達自己已經趕上了西方「文明現代」的價值與實踐[5]。出於群眾越來越強烈的要求或國際壓力,政府也可能設置其他類似政策以落實像是法治、文明、平等、友善這類逐漸普世化的進步理念。

值得注意的是,在很多後發社會裡,實現這些現代進步價值的代價幾乎都包括了:升高對「性」的敏感和戒心,強化對「性」的羞恥恐懼焦慮厭惡等情感,最終則在眾望所歸的氛圍裡理所當然的建立越來越多法律和管制措施,限制「性」的社會空間和正當性,直接威脅性主體的存在和運作。而在像台灣這樣的後發社會裡,社運的集結和抗爭已經部份成功的挑戰了主流社會對性少數的歧視,也多少得到一部份人的支持和正當性;為了回應這種挑戰,主流也會把性少數新獲得的正當性收編,採取分化或分而治之的策略,逐步發展更為細緻的區分好性與壞性。過去同性戀就是壞的,現在則區分好的同性戀和壞的同性戀,這不一定是把人群真的分成兩個集中營,而是在每個同性戀心裡都分出好的自我與壞的自我,藉此調教更為無形的自我克制和自我監控。國家結合民間團體推動官民合作的共同治理更能夠深入私人生活,媒體與話語則構築對於好性與壞性的不同情感,因而一方面能在表面上展現一定程度的開明和自由傾向,另方面對偏差和邊緣的性卻形成更振振有辭的排斥。這就是台灣的實際狀況。

為什麼後進社會實現這些普世進步價值,結果卻會是以「性」的管制為代價?或者說,代表文明進步的普世價值到底包含了怎樣的「性」假設呢?

2011年我來人民大學這個研討會演講的時候,就已經用「文明化」作為框架解釋台灣自命尊貴的公民想像如何在歷史過程中逐漸轉為情感上的嬌貴化,如何透過文明化過程所包含的階級區分,接合「公民」概念裡的求同和排他,然後嫁接網路和媒體的聚焦放大效果,對可能被視為偏差的、異於尋常的行為舉止和主體(特別是性領域的現象)報以強烈的厭惡和責難,也以此正當化法律對他們的積極處置和嚴厲懲罰[6]。因此我指出,當代對於性的思考和研究已經不能只看我們一般所關心的身體慾望、互動實踐,不能只看「性」,而必定也要關注目前那些直接影響「性」的狀態和評價的因素,特別是對文明、禮貌、平等、健康等等普世價值進行徹底的檢視和反思,因為這些普世價值往往正建立在對「性」的排斥上。另外,我們也需要關注目前漸漸串連起來的一些其他概念和實踐範疇,包括個人對文明化與階級流動的渴望、國際政治競逐對公民身分的要求和想像、人民對崛起中國家形象的熱切維護與期許──這些都很根本的左右著我們對「性」的看法、感覺、和態度。如果我們只埋首狹隘的性研究而不在這些寬廣的方面進行思想的鬥爭,就不可能擁有我們想要有的性研究空間。

接下來我想從性/別研究這條斜線的視角出發[7],追蹤性與性別在台灣這20年來的變化消長,從現實政治的角度來重新檢視性別和性在既定的歷史條件中發展出來的變化關係,也算是提供大陸朋友們一個對於自身社會前景的提醒。

就歷史的機緣而言,在台灣,「性」是在1987年軍事解嚴後社會運動開展的空間裡從「性別」運動內部迸發出來的。在當時的社會現實裡,性實踐逐漸趨向自由化,特別是女性在「性」方面追求身體解放,而當時「性別」的解放思惟和話語啟發了我們這些女性主義者在「性」的思惟和話語上也採取同樣的解放路數。我們在這兩條軸線上同時的努力於是促成了兩者的共振,同時衝擊到主流的、保守的性與性別思惟。換句話說,性與性別兩者之間,出於共時發展以及重疊的參與主體(主要是女性),因而造成兩個領域相互緊密的滲透、排擠、影響。然而女性在性領域裡的污名效應,對一心爭取社會大眾認同的性別運動形成了難題(性別領域對性解放議題的遲疑和保留反映了性別思考在性議題上的特殊保守傾向),遺憾的是:本來被體制視為不重要的「性別」政治,藉著發展家暴、性侵害、性騷擾、色情、性工作等等高度勾動群眾情感的議題,要求強化對性的敵意和管制,因而以「性」為墊腳石,建立起性別政治的正當性和必要性,在台灣的政治脈絡裡成功攀升成為政府政策所依賴的普世價值。這個過程也是我這幾年一直努力追蹤分析的[8],各位可以思考大陸是否已經有類似的趨勢。

潘綏銘老師在2013年曾經說,中國30年來的性變化已經不能用「革命與反革命」的二元思惟來分析,而目前出現的所謂「阻擋事件」並沒有針對性,也沒有整體性,因此對於21世紀的「性之變」的阻力可以說已經「零散化」了(299-300)[9]。這或許是適用於此刻中國的描述,但是至少對台灣而言,並沒有這樣的零散化趨勢,而且就我個人的看法,在中國邁向大國崛起的道路上,此刻看來零散化的力道也有可能再次被具有高度正當性和熱情的國家復興願景集結起來,動員形成新的規範力道。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限制並規範「性」的觀念和力量,過去主要是保守的、傳統道德的,比較容易被現代化的理性話語批判;可是現在,規範「性」的力道和說詞卻越來越常是「進步」的,反映普世價值的(例如性別平等、兒少保護),不但正義凜然也振振有辭,更使得本來就被污名纏身的「性」越發難以打開空間。以下我想從兩條糾纏的軸線來分析「性」與「性別」在台灣歷史過程中的共振發展,希望能夠講清楚,被大家所推崇、嚮往的「性別平等」理想在現實的發展中已經形成對「性」的嚴厲壓迫。

第一條觀察的軸線就是以不同形式廣泛存在許多文化和社會裡的對「性」的負面評價和建構。我想指出的是這種恐性、否性、忌性的文化在和「性別」因素接合起來時形成何種對「性」極為不利的發展。

「否性」心態預設了一夫一妻婚姻的性觀念,不但對「性」抱持「顧忌」、「猜忌」、「禁忌」、「忌諱」等等負面情感,也因為自己一對一的單薄情慾狀態而對他人的豐富情慾活力抱持「忌妒」的情感。歷史顯示,「否性」的傾向通常特別集中在女性的社會教養上;換句話說,「性別教養」其實是「性管制」的重要工具。透過特定文化裡「性」對女性可能形成的嚴重後果以及相連的羞恥恐懼等情感,調教出柔弱收斂的女性特質,同時也做為執行社會控制/性控制(social/sexual control)的重要力道[10]。然而近現代生產模式與社會結構的轉型徵召絕大多數女性投入教育與勞動的行列,公領域的互動需求重新塑造了女性脫離閉鎖退縮心態,更提供了主動開發親密關係的機會,晚婚不婚的趨勢與生活風格的原子化也淡化了婚姻家庭的必要性,更推動了性開放的社會文化。於是我們看到「否性」的傳統規範和「性開放」的新興趨勢在後發社會裡持續的糾纏爭戰,從台灣的「單身公害」到日本的「敗犬」到大陸的「剩女」,這些火紅的語詞在在反映:女性的性歸屬激發了極大的社會焦慮[11]

可是:當女性主義話語發聲捍衛女性自主的時候,是會強調女性的守分守貞因此安撫社會不必擔心?還是會肯定女性的實踐和選擇,要求社會改變原有的評價和態度呢?這個問題構成了台灣1990年代開始的女性主義辯論核心。

1987年,台灣因應經濟自由化的需求而解嚴,許多戒嚴時期的法律規章失效,新的管理規範尚未設立前,各種一直在地下進行的越界出軌、諧擬惡搞都在空窗期間得到理直氣壯的開展[12],大家積極的測試自由的底線,翻轉原來社會的是非評價,算是台灣史上最自由的一段日子。也是在這個整體氛圍內,女性情慾解放運動和論述得到了發展空間,不但強力支持那些已經在「性」領域裡開疆闢土的女人堅決對抗性道德與性污名的壓迫,更開發論述以正當化在「性」領域中擴散的解放實踐,以便回過頭改造「性別」教養和其所形成的「性別」權力分配[13]。這也就是說,1990年代我們是從「性別」運動的角度看到了女性在「性」方面的不利位置(例如性道德的雙重標準、性資訊的封鎖、針對女性的性危險和性恐嚇等等);但是和主流女性主義者不同的是,我們也同時看到「性」在性別教養裡的關鍵位置(例如女人的恐性心態、對身體的厭惡、對慾望的害怕和罪惡感等等),它使得女人長成退縮畏懼不敢肯定自我的微弱主體,更增加了危險受害的可能性。這個把性和性別接合在一起的分析觀點後來被我們命名為「性/別」視角,由於它同時攪擾了傳統的性與性別佈局,當然也引發許多討論和辯論[14]

我們當時的女性主義策略是在蓬勃發展的「性別」政治裡注入「性」的眼界,藉著女性主體正在上升中的動力,衝開「性」的社會空間,改變「性」的性別權力邏輯,也藉此抵抗我們所承受的「性別」教養包袱,切斷「性別」角色的再生產。這樣的呼籲其實吻合了當時許許多多女性的切身需要,也由於性議題與「性別」運動的正面接合,使得「性」在台灣首度有了清楚的政治/權力意義,產生新的立場和力量來對抗「否性」的慣性思考,並鬆動透過性別與性所進行的雙重社會控制。換句話說,在台灣,性政治的脈動是由女性擔任火車頭的。

不過,「性別政治」並不都對抗「否性」「恐性」的社會成規,我們就親眼目睹當年同時發展的主流「性別平等」在台灣的政治現實裡衍生出一個很不一樣的性願景:這個努力追求在體制內自我爬升的願景,使得性保守女性身上的「否性」傾向聚焦於(政治上比較容易實現為政策和法律的)性暴力、性騷擾、色情、賣淫等等負面的性,然後以保護婦女為名,積極推動嚴峻的立法和執法,消滅性的再現或實踐。於是,一樁樁廣受矚目的「性」案件、性議題,被「性別」的視角建構成最鮮活反映「性別壓迫」的絕對案例,加害/受害的圖像以及保護/懲罰的必要逐漸確立。從早年的反家暴開始,反性侵害、反色情、反賣淫、反性騷擾、反(性)霸凌等等論述和立法一系列出台,嚴密的聚焦於「性」的危險,放大「性」的罪行,連「性」的語言圖像也被等同於具體傷害,最終則促成了一個嶄新的、更加綿密的「否性」體制──在這個新體制之內,「性」之所以不可取,不是因為它淫穢、敗德,而是因為它根本就是傷害弱者(女人和兒少)侵害人權的,對於性的嚴厲管制也因而成為政治正確的舉措,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反對。性與性別的糾纏陷入尖銳對立的局面。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過程裡,這些主流女性主義學者/女性民間團體領導人也充分發展了她們細緻的治理潛力,因而被逐步納入政府的權力結構,形成民間團體與政府的共治[15]

家暴、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性侮辱…..當然都是需要批判、需要處理的具體問題[16],但是當代主流性別政治在積極追討正義的急切中,卻往往傾向不分輕重,不看個案細節,直接套用最容易挑動不滿和義憤的男女強弱二分公式,用男性欺凌壓迫女性的劇情結構來簡化那些其實可能很複雜矛盾的感覺或渴求,漠視那些可能很難啟齒而容易誤讀的動機與協商,或者執意醜化那些幽微迂迴不為人道的慾望與愉悅。所有人際互動都被放在同樣的詮釋下被同一善惡劇情腳本解讀,所有的故事都變成了攪動道德正義感的通俗劇,再加上網路和媒體的聚焦放大,民間團體和投機政客的控訴擴散,既有的「否性」氛圍於是砰然發作,高舉對抗性別壓迫、性別剝削的大旗,徹底宣洩本來就對性所抱持的各種負面情感。

這些故事和它們所執行的正義行動一開始就限定了角色人物的狀態:受害者是絕對弱勢無力,因此需要代言者和保護者;加害者則是絕對強勢殘暴,因此直接被妖魔化而加以聲討[17]。可是這種公式並非只將當事人和故事情節刻板化,它同時也衍生對另外一群人的衝擊,更對性解放路線形成排擠效應[18]。因為當性被一體套進「加害-被害」場景時,1990年代那些意氣風發、昂揚挺進「性」領域的女性主體頓時被奪去了正當性,她們的力量被質疑,她們的行為被批判,因為在「加害-受害」的主旋律裡,受害的一方只能是脆弱易傷、無力抗拒、需要法律和警力保護的主體。任何偏離這個形象的主體因此一定都是欠思量的、頭腦不清的、縱慾冒險的、敗壞女性名聲的,她們所累積的各種經驗和領悟、自己所長出來的各種力量和摸索出來的各種策略也都在女性主義主旋律的「否性」氛圍中被蔑視、被質疑、被拒斥。

當然,單單強調兩性權力天差地遠的性別邏輯有時也會發現自己有點站不住腳,畢竟在現實裡許多女性的力量確實已經提升,不但個別女性拔尖秀逸,制度也提供鼓勵女性出頭的政策措施。這樣一來,女性「純然受害」的說服力隨之減弱,如果想要繼續佔據道德高地,「加害-受害」敘事就必須找到另外一群可能引發社會同情的受害者放在自己的翅膀下,以延續並強化保護和防範的必要。在少子化十分嚴重的台灣,最有利這個目的的對象就是看似天然就和女性(母性)相連的兒少主體,然而這個將兒少納入保護之列的過程卻也同時改變了兒少主體的文化意義和成人-兒少的權力關係。

其實自1960年代台灣開始西化/現代化以來,階級和族群的矛盾就明顯在少年拉幫結派衝突的現象上開展。少年的反叛能量逐漸形成社會問題,成人則設置特別法來處置少年[19],好長一段時間,人們一聽到青少年,就想到違法犯紀反叛不馴的印象[20]。可是現在在女性主義者以及與她們合流的保守團體的描述裡,兒少全然脆弱容易受傷害,完全無法主掌自己的生活生命,如果越軌狂放,那就更容易承受巨大傷害,因此更需要積極保護管束。這種徹底脆弱無力的形象不但使得各種保護、防範、限制的法律措施成為不可遲疑、必須採取的行動,一舉二得的是,它也有力的否定了、管制了當代兒少主體越來越自在展現的性活力。保護只是用溫情遮蔽了背後的控管慾。

當「性」成為「性別」累積政治實力的墊腳石,兒少的「無性」和「無力」成為社會管制「性」的正當理由和最低底線,承載整個社會的焦慮和憤慨時,一個新的、更強有力、而且具備不可挑戰的正當性的「否性」建制已然成形,這個建制正是以「性別平等」「兒少保護」這種普世價值為號召的。這也使得此刻與否性的對立抗爭不得不同時挑戰普世價值的正當性。

上述第一條軸線已經指出,主流女性主義的「性別」思考包含了很清晰的否性/恐性傾向,而且在台灣的社會變遷中形成了今日性別政治以「性」為墊腳石的局面。在第二條軸線上,我想進一步來談目前「性別平等」以法律和政策為取向的治理模式形塑了怎樣的「平等」氛圍,因而造成了另外一些對「性」極為不利的影響。不過,要說清楚的是,我並不是說「性別平等」不可取,而是想要更深刻的思考,到底性別平等還預設了一些什麼其他價值?「平等」的神聖性質會形成什麼樣的政治正確效應?平等能跟哪些東西並列,或者一開始就排除了什麼?平等會強化哪些權力建制?會如何影響我們的性思考和性實踐?

「平等」看似一個簡單的概念,好像人人都知道它是什麼,但是實際上並不存在一個一般的、普世的、超越時空的「平等」概念;不同的人對於「平等」的理解和想像可能天差地遠,對「平等」應該涵蓋生活細節到什麼程度也有不同想像,這其實是一個值得大家持續討論和探究的題目。不過當代卻有越來越多人把這個理念當作政治正確的絕對訴求──女性主義性別平等理念在台灣政治現實裡的操作就呈現出這種很根本的傾向。

1998年左右,九零年代風起雲湧的女性主義理論逐漸在日常生活實踐中沈澱,台灣的女同性戀圈子在性別運動的衝擊下開始擁抱女性主義,卻對女同性戀T/婆關係提出批判,認為女同性戀不應該複製異性戀模式,不能有T主/婆從的角色區分,那是不符合女性主義平等原則的。現在你們讀到女同性戀自稱「不分」就是那時候流傳的一種宣示:「不分」不但宣示了個人的性別角色選擇(雙方都必須是女性化的),也宣示了當時對女性主義平等觀的理解和堅持(只有不分才是平等的,正確的)。換句話說,「不分」是女性主義女同志對當時T/婆伴侶在同志運動中自在現身所提出的嚴峻批判,指責它背離了女性主義性別平等理想。從這個例子就可以看到,「平等」不僅僅是一個現代社會的正義理想,它還可以被高舉為當代認同政治裡的新道德原則,隨時對異己發出評斷和譴責。在這樣的譴責中,政治正確的地位也逐漸穩固。

在此之前,美國也有類似的例子。哥倫比亞大學巴納學院(Barnard College)每年召開的女性主義學術研討會1982年以「性」為主題,探討的方向百花齊放,而也就是這個百花齊放成了被攻擊的目標。從開會前和開會中,保守派都向哥大抗議不應該用經費支持這個會議,理由之一就是議程中竟然包含「色情」、「T/婆關係」、「女同志愉虐戀」(lesbian SM)等等根本違反性別平等原則的性模式,迫使哥大在會前回收當時剛剛印好的大會手冊[21]。同一時期,性別平等的理念在像是麥金儂(Catharine MacKinnon)或朵金(Andrea Dworkin)這樣的反性女性主義者手裡,甚至直接把異性戀插入式性愛等同於「對女性的征服與佔有」,把色情圖像等同於「男性用來貶低女性的具體武器」[22]。當女性主義語言以這種方式來大力批判或妖魔化性與性的再現時,「性別平等」的理念也有了越來越強制的規範內涵。

從上述例子可見,在「性」的議題上,女性主義的「平等」原則有一個很傲慢而直觀的形式主義傾向。它不管自己對於所見所聞的性互動形式是否有所理解,不管當事人具體如何互動、如何協商、如何過她們的日子,也不尊重別人建構自我和人際關係的自主權利,只要從性別二分的邏輯「看起來」有主有從有差異,那就不可能是符合平等原則的,一定是把女性物化的,是壓迫,是剝削,因此需要女性主義來譴責指正。聽起來非常教條,然而這樣的女性主義分析卻在群眾之間暢行無阻,這不但是因為原來存在的否性氛圍使人覺得需要透過批判不熟悉的性來自清,更是因為在這個追求現代文明價值而資源分配益加不均的年代,「平等」已經成為一個不可抗拒的普世價值,它接合了現代化、民主化、文明化的正當性與優越性,更高舉保護弱者/受害者、促進社會正義公平,也因而早已深植在我們的情感和渴望裡。

然而性別平等的理念卻脫不開一個隱藏的階序結構。性別平等和女性主義往往展現一種啟蒙的教化姿態,要積極讓受困於性別不平等的女人認知到自己的受害處境,然後像娜拉一樣出走,得到自由。現在,這個啟蒙教化的使命感,在性恐慌掀起的時刻很輕易的與保守勢力並肩聯手,替弱勢代言聲討,快速凝聚道德情感,強化立法執法的正當性,加大刑罰的幅度,形成一種嚴峻的正義力量。性別平等派的女性學者們更利用國際公約的壓力,把性別平等理念轉化成政策和法令,越過個別女性主體的狀況和需求,在政治正確的氣勢上不斷設計、衍生出綿密的規訓和監督體系,以法條和統計在每一個細節上要求落實平等。這正是我們在台灣已經看到的「性別平等的法治化與官僚化」[23]

除了傲慢的直觀形式主義之外,性別平等在此刻台灣的操作還展現另外一種特色,那就是對各種可能的風險(包括人身安全、偏差傾向、不良材料等等)採取先發制人、積極防禦的傾向,推動極端保護主義模式的立法,不但促成對特定現象過度執法,也將群眾情感推向義憤與嚴厲,反而為廣泛淨化社會的措施創造了極高的正當性。性別平等從西方的語言引進「友善環境」的理想[24],接合在地對治安與動盪的憂心,面對被想像為極端無力無辜容易受害需要保護的主體,知識上的啟蒙姿態於是進一步轉化為淨化社會環境的熱切行動──想像的脆弱強化了可能的傷害,而可能的傷害則正當化了積極的防範舉措──各式各樣的法規、措施、查報、督導一一就位[25]。更值得注意的是,就積極主動一心一意防範惡行的目的而言,行為和意圖並無差距,都需要嚴厲處置才能嚇阻所有可能的犯行,執法於是得以無限擴張。畢竟,當受害主體被想像成極端無力時,大眾也被說服:小玩笑和大侵犯一樣可能造成類似的傷害後果,性幻想和性行為一樣可能對主體造成傷害,對任何雜質、偏差、失誤、犯行都需要平等的表達堅定的不容,形成在政策面和權力面整體益趨嚴肅嚴厲的氛圍。

先發而主動的找出可能傷害,綿密的要求每個細節都符合性別平等的主軸──這種嚴謹而積極的關注巧妙的配合了當下風險年代焦慮不安心態的需求,形成隨時警覺搜尋不公的動力;同時,得力於資本主義世界越來越嚴密精準的計算技術,它也可以精準的量化不公平的持續存在以及不斷監督的必要。性別平等的實踐則擴大設想設計,積極涵蓋社會生活的每個角落,以不打折扣的監督和實施來落實政治正確的權威。

目前,性別平等已經不只是一個政策或者理念,而是一個逐漸深入日常生活的監控意識,產生一個個高度自覺、隨時檢視他人的主體。例如玩笑本來是社會生活的一部份,是無意識的出口,它使得被禁忌、被壓抑的事物得以暫時回返,也使得敵意和侵略可以在比較無害的形式裡得到部份宣洩,人們因此得以比較輕鬆自在的互動共處(絕大部份玩笑都是利用政治不正確的說法來釋放被壓抑了的衝動)。但是現在,玩笑不能再開了,因為眾人會彼此提醒,玩笑會造成心靈的嚴重傷害,因此在言語上要自我克制,文明相待。美國的跨性別同志學者Jack Halberstam就指出,新自由主義大量擴散創傷和受害的修辭論述,已經很具體的對酷兒們賴以生存、互動、抗爭的各種幽默、嘲弄、諷刺、無聊話、跳躍思考等等形成了言論檢查的效應,人們對話時隨時都要先確認對方的性別、族群、職業等等特色,而且要選對相應的正確對待方式、說話用語、口氣和姿態,絕不可誤觸地雷區,犯下不可原諒的政治不正確錯誤[26]。諷刺的是,在這種追求「友善」的空間裡,一向就被視為素行不端、言語不檢點、行為舉止輕佻的性主體立刻發現自己成為被檢舉和譴責的首要對象。

各位或許會覺得很困惑。「怎麼我們還在性別平等的起點處奮鬥努力,你就說終點不值得我們向它奔去呢?我們周圍還充斥著各種觸目驚心的、毫不遮掩的性別不平等,甚至性別壓迫、性別剝削,怎麼你就說性別平等是個有問題的提法,那我們要怎麼辦呢?」

前面我已經說過,我倒不是說性別平等不值得努力,而是不能只把它放在立法和政策的框架裡來想,不能讓這個拆解權力架構的想法變成另外一個建立或鞏固權力的理由,更不能讓這個追求解放的願景變成一個限制、巡查社會生活的力道。這二十年的經驗和觀察顯示,在我們努力追求性別平等的同時,也必須深切的反思要如何認識社會現實才不至於讓性別平等變成另外一種簡單的政治正確。追求性別平等的路途一定要以性為祭品,以性為墊背嗎?平等只能用受害者姿態的道德高調,動員非理性的群眾情感,促成極端的保護主義來達成嗎?平等就等於用綿密的法律和制度數據確保嚴格而精確的徹底實施嗎?平等的培力給力必須在女性主義教條的框架內進行嗎?性別平等到底需要涵蓋到多廣多深的生活面向?怎樣才能守住社會空間的多元複雜現實?

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繼續反覆思考辯論。這可能也是下一個二十年兩岸三地性/別研究需要努力的方向。

 

[1] 本文為2015年7月4日於中國人民大學性社會學研究所主辦的「溝通與匯聚:第五屆中國性研究學術研討會」發表的主題演講。

[2] 這正是傅柯(Michel Foucault)《性史》(History of Sexuality)的核心主題。

[3] 二十世紀中葉西方認同政治發展以來出現的各種性少數解放運動和性解放運動都是這些改造社會的具體行動。

[4] 這個敏感而禁忌的話題在網路和媒體年代因為不斷的聳動報導而倍增其衝擊力,即使在性逐漸開放的年代也使得性污名更加大其負面影響。

[5] 事實上,西方國家在這種舉世矚目的時刻也會掃蕩妓女,極力打黃,以維持國際形象。性在這個過程裡被等同於與文明截然對立,需要(至少短期內)被掃到看不見的地方去。

[6] 參見何春蕤,〈情感嬌貴化:變化中的台灣性佈局〉,《中國性研究》2011年第六輯(總第33輯),黃盈盈、潘綏銘主編,高雄:萬有出版社。2011年。262-276。

[7] 性/別研究室對性/別這個研究視角提出過一個簡單解釋:http://sex.ncu.edu.tw/history/index.html

[8] 參見何春蕤,〈性別治理與情感公民的形成〉,《新道德主義》,甯應斌編。中壢: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13年,211-232。

[9] 潘綏銘,〈彌散與眩彩:當前中國性文化的建構機制〉,《走向性福:第四屆中國性研究國際研討會論文集》(下),黃盈盈、潘綏銘主編。高雄:百駿,2013年。293-302。

[10] 有關婚姻與親密關係的性控制效應,可參見甯應斌、何春蕤,《民困愁城:憂鬱症與現代性的黑暗面》,台北:唐山。特別是第八章第4節〈愛欲的家馴化〉,2012年。187-194。

[11] 台灣1990年代出現「單身公害」一詞,指的就是這類停留在婚姻之外的婚齡女性以及她們對單偶婚姻的穩定所形成的威脅。2004年日本流行語「敗犬」(まけいぬ,意指年過30的未婚女性)在5年後被改編成台灣的通俗劇〈敗犬女王〉,以及大陸這幾年越來越多的大齡未婚女性被稱為「剩女」,都反映了圍繞這個女性人口群的去向所形成的社會焦慮。

[12] 從通俗媒體中流行的《給我報報》,到校園裡流行的《腦筋急轉彎》系列,到菁英知識份子間流行的《島嶼邊緣》,各種惡搞諧擬都風行一時,反映了當時鬆弛的社會氛圍以及對自由底線的測試。

[13] 電子書下載請見網址http://sex.ncu.edu.tw/publication/book_common_02.html

[14] 我所撰寫的《豪爽女人:女性主義與性解放》(1994)就是當時辯論的核心,因為它首度明確的使用性別革命的說法來對抗性領域中的「恐性」,同時也透過介入並改變性領域,倒轉矛頭去挑戰性別在性議題上的強弱權力邏輯。針對女性性解放的各方辯論已收集成書,請參看何春蕤編,《呼喚台灣新女性:豪爽女人誰不爽?》,台北:遠流元尊,1997。

[15] 1994年陳水扁就任台北市長後設置「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由市長率領市府各部門主管,加上所謂性別或婦女研究專家以及婦女團體代表作為固定成員,女性議題和政策首度得到與相關單位高階主管進行直接溝通、協商、整合的機會。1997年行政院更上層樓在中央政府也成立同樣結構的「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2012年組織再造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從此性平機制由上到下層層建置。透過普世價值的無可挑戰地位,以及所謂「性平三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的實施,性別平等成為官僚體制裡的太上部門。

[16] 在大陸的語境裡,或許主要的性議題會是反家暴、反貪腐、反權勢等等,但是不管怎樣,「性」都會在其中被描述成最醜陋可怕的行為,管制和懲罰也因而得到最大的正當性。

[17] 美國知名女作家Naomi Wolf把這種總是訴求女性脆弱無力的女性主義稱為「受害女性主義」(victim feminism)(135)。

[18] 指標性的排擠事件包括:1994年女性學學會對擴散中的女性主義性解放路線公開劃清界線(〈女學會≠性解放 宣佈劃清界線 決定編撰「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聯合報》,1994年9月29日);1997年婦運龍頭婦女新知基金會「解雇」4名支持台北公娼爭取工作權的內部工作人員(〈廢公娼 引爆婦女團體「姊妹鬩牆」〉,《聯合報》,1997年9月6日)。這個逐漸成形的主流化路線在台灣的政治現實中獲得極大的鼓勵,1998年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延攬主流化婦女團體及人士在體制內成立「臺北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並於2000年任總統時在中央也設置同樣的委員會,使得以性別平等、婦女權益為名的治理模式獲得豐富的資源和權力,並直接影響政策和法規。

[19] 例如台灣早年的〈少年事件處理法〉(1962)與《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1972)等特別針對青少年犯罪的法條。值得注意的是,從1995年設置《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開始,以兒少為標題的特別法已經籠罩所有國民,以保護兒少為名對全民進行規訓。

[20] 關於台灣不同歷史時期的法律對兒少的不同想像,可參考何春蕤,〈台灣法律中的兒少主體〉,《中華性/別:年齡政治機器》,香港:圓桌文化,2011年,189-204。

[21] 這個手冊在該次歷史性會議25週年的紀念專輯中完整重現,參見The GLQ Archive, “Diary of a Conference on Sexuality, 1982,” GLQ: A Journal of Lesbian and Gay Studies 17.1 (2011): 49-78.

[22] 何春蕤,〈色情與女/性能動主體〉,《中外文學》第25卷第4期,1996年,12-13。

[23] 對國族定位仍然存疑的台灣而言,積極加入國際社會,趕上先進國家的法治水平,一直是提升形象的重要策略。2009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與國內法的無條件接軌,並制定施行法,明訂兩公約具有國內法的效力,更優先編定落實的經費預算,定期檢討法令措施、完成修法或改進等等。施行法亦明文要求定期針對施行成效建立人權報告制度,落實兩公約實施之監督。

[24] 不管「性別平等工作法」或「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騷擾防治法」,都以建立友善環境為重要目標。然而「友善」本身的模糊定義也使得各種積極監督管制的措施順理成章的就位。

[25] 婦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治理與塑造技術也擴大範圍積極進行外在世界的改變。19世紀開始就屢見各地的良家婦女推動禁娼、禁酒、禁賭、禁色、掃網等社會淨化措施,不但造成對自由的戕害,也壯大國家政府對所有人民生活的監控管理。

[26] 這一兩年,美國校園裡充斥著很強的政治正確風氣。教師在課堂上所使用的閱讀材料、上課時舉出的人生故事和範例、所使用的語詞和說法,都被提醒可能會變成引發學生創傷經驗或傷痕回憶的觸媒,也就是要求教師避免使用爭議或挑戰的教材,避免意見分歧對立的討論。值得注意的是,這種言論檢查不再動用政治高壓或道德譴責,而是用學生情感脆弱易傷為由,要求教材和教學繞過人生現實而只用陽光樂觀溫暖關愛的題材。這對自由開明的教學模式形成極大壓力,也使得那些從來不怕面對黑暗、總是正面挑釁壓迫的酷兒看起來更加自甘墮落、不肯向陽。Jack Halberstam, “You Are Triggering me! The Neo-Liberal Rhetoric of Harm, Danger and Trauma,” Bullybloggers, 2014.7.5 http://bullybloggers.wordpress.com/2014/07/05/you-are-triggering-me-the-neo-liberal-rhetoric-of-harm-danger-and-trauma/

 

參考文獻

〈女學會≠性解放 宣佈劃清界線 決定編撰「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聯合報》,1994年9月29日。

何春蕤,〈台灣法律中的兒少主體〉,《中華性/別:年齡政治機器》,趙文宗編,香港:圓桌文化,2011年。189-204。

何春蕤,〈色情與女/性能動主體〉,《中外文學》第25卷第4期,1996年,6-37。

何春蕤,〈性別治理與情感公民的形成〉,《新道德主義》,甯應斌編。中壢: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13年。211-232。

何春蕤編,《呼喚台灣新女性:豪爽女人誰不爽?》,台北:遠流元尊,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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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春蕤,《豪爽女人:女性主義與性解放》,台北:皇冠,1994年。

甯應斌、何春蕤,《民困愁城:憂鬱症與現代性的黑暗面》,台北:唐山,2012年。

潘綏銘,〈彌散與眩彩:當前中國性文化的建構機制〉,《走向性福:第四屆中國性研究國際研討會論文集》(下),黃盈盈、潘綏銘主編。高雄:百駿,2013年。293-302。

〈廢公娼 引爆婦女團體「姊妹鬩牆」〉,《聯合報》,1997年9月6日。

Foucault, Michel.  The History of Sexuality, Vol. 1: An Introduction.  Trans. Robert Hurley.  London: Allen Lane, 1979.

The GLQ Archive, “Diary of a Conference on Sexuality, 1982,” GLQ: A Journal of Lesbian and Gay Studies 17.1 (2011): 49-78.

Wolf, Naomi.  Fire with Fire: The New Female Power and How to Use It.  N.Y.: Ballantine,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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