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傷害的年代

(這是2017年2月18日我在一年一度的性權論壇裡的發言稿。我希望對比1990年代女性主義剛開始搞性騷擾議題時的做法,和此刻已經形成綿密體制的性騷擾防治,以顯示新的治理權力佈局已經對女性主體的壯大形成了很深遠的限制和挫折,而這正是輔大性侵衍生案之所以熱燒的脈絡) 

台灣所謂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是因為「性騷擾」議題而衝上高峰的。我今天就想從這個重要的歷史發展說起。

還記得1990年代婦運剛剛開始推動反性騷擾議題的時候,女性主義者都在絞盡腦汁摸索要如何界定「性騷擾」,要如何突破一般人對「女性應該首先尊重自己」的堅持,要如何對抗息事寧人、大事化小的社會習性,要如何建立職場和校園裡人際互動的基本分寸,要如何用大眾聽得懂而且會支持的方式呈現這個議題。首先遇到的就是如何建立個別案件的可信度,而我們能想到的方式就是把性騷擾這個當時社會還不熟悉的概念,放進大家已經接受而且信任的法律語言和司法框架裡,用「事證」來建立性騷擾案件的可信度;也就是請苦主先低調蒐證,詳細記錄對方的明確言行事實,累計犯行以證明惡行惡意等等。我們鼓勵女性,與其忍氣吞聲,氣憤傷心,不如好好收集證據,務必讓性騷擾的控訴無可質疑,讓壞人無處遁逃。

不管這個策略有何簡單侷限,後來如何反而壯大了國家的防治公器,至少那個時候,被騷擾的女性還沒有落入今日被視為心靈受創無力、需要百般隔離全面保護的受害者位置;她還擁有百分之百的自主,周遭的婦運姊妹也不會全面代言代理代出頭,而是謹慎而耐心的和她一起討論問題,聲援她蒐證提告。這種態度和處理方法不必將苦主脆弱化,也不必將騷擾者妖魔化,而是證據確鑿的提出具體的言行舉止,明確的時間地點行為,以及持續的詳盡記錄,因此也不至於在提出控訴的時候輕易的冤屈了所謂的騷擾者,或者因為雙方可能的一時誤判誤解而誣告了別人。更值得注意的是,當年性騷擾論述的關鍵重點並不在於苦主自己「感覺」如何,心靈如何受創,而是對方做了什麼侵犯個人主權空間的具體行為。圍繞在苦主周圍的姊妹關愛、情同此心也對苦主平實以待,並沒有把她當成一個受創受傷但是不能談不能問的主體,更不鼓勵她陷入自憐式或神聖化的受害情結,而是支持她自己挺身而出,奮鬥解決。

不幸的是,這個有女性主義理論和運動背書的「性騷擾」概念,也勾連出女性生命中許許多多不堪的經驗和記憶。身體互動中曾經經歷過的各種空白、不解、慌亂、矛盾、悸動、厭惡、挫折、愉悅、羞恥、罪惡等等真實感受,還沒有機會在女性群體中自在交流摸索理解詮釋沈澱,就在控訴性騷擾的義憤中被統整成為受害創傷的經驗,與其他女性主體的控訴震盪迴響,主體則在正義討伐的加持下展現聖潔脆弱簡單純潔的受害形象,她們複雜難解的人生從此被壓抑。

好在1994年女性情慾解放論述及時在性騷擾的陰影中冒出頭來,在那種放大女性受害的氛圍中投入了許多雜音:在女性主義者堅持「說不就是不」的時候,我們清晰的表白,女人的「不」有很多不同的含意,有時待價而沽,有時欲拒還迎,有時甚至是戲耍助興;當大家悲憤的高呼反性騷擾口號的時候,我們一方面歡愉的大喊「我要性高潮」,另方面也嚴厲的警告,凡性騷擾必將遭遇強大的反擊(所以口號說「我就動剪刀,把你剪光光」);甚至當女人在彭婉如命案的陰影中畏縮駐足時,我們仍然無畏的大喊「夜行無罪,妖嬈有理」「妖女夜行,萬夫莫敵」──聽起來我們還真的很搞怪,不給人面子,總是說著不一樣的話。

當年的主流女性主義者對我們這些脫稿演出雖然很有意見,但終究是含蓄的割袍斷義:要不是宣告「女學會≠性解放」或者「情慾自主≠性解放」以劃清界線,就是默默的把我從女學會群組信裡刪掉(也就是把我從這個我參與創建的團體中開除),有機會的則趁國科會匿名審查的時候把我們的性工作研究計畫砍掉。不管怎樣,總不至於因為我們的言論不同於主流,就把我們全面誅殺。畢竟,她們當時還沒有強大到能夠操持法律和政策的力量,也還沒有霸佔普世價值和輿論正義的絕對位置。

相較於過去支持女性主體自主面對壓迫的處理風格,今日,「受害者邏輯」已經成為國家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骨幹。各種綿密的法條和施行細則都已經到位,成功的將性騷擾、性侵害建構成最可怕可恨的侵權行為,也因此架起了各種通報、調查、懲處的權力機制,不但環環相扣的監控所有社會空間,也一舉剝奪了苦主本身自主處理的可能。各種正義形象的保護機制、代言專業,合法而迅速的全面隔離苦主,封鎖她的聲音,而各方積極打抱不平的義憤公知和吃瓜群眾,也靈活的運用社交媒體提供的發言權,壟斷了解說和分析的觀點,痛擊任何嘗試回顧、整理、檢視、詰問細節與實情的努力。

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這種霸道的壟斷也擴散到廣大群眾的思惟和情感,形成了台灣自由民主多元開明社會形象裡實際操作的一言堂氛圍。不順著這個受害者邏輯去理解或討論性騷擾或性侵害,就會馬上被視為罪大惡極,其可惡的程度甚至超過真正的騷擾者和侵害者,需要國家法律立即而嚴厲的懲處。輔大夏林清老師在過去一年內所經歷的血雨腥風,其強度徹底超過最近剛剛被判刑的加害者,這就是一個非常扭曲的例子。而且,大眾公論的空間已經蕩然無存,唯有政治正確的話語可以流通。

不同的意見信念和處理風格,究竟有什麼原因,值得大動作的全面撲殺?這樣的撲殺,究竟是想形成什麼樣的廣泛效應?性平機制為何可以合法的壟斷所有性/性別事件的處理和討論?這種合法性是如何建立的?「不做受害者」為何變成一個絕對不可說的立場,甚至說出來就是觸法的行為?這個觀點究竟有什麼關鍵意義或效應,必須要被徹底排斥?更拉寬一些來想,如果說說「不做受害者」都會帶來嚴重的懲治,那麼那些從來不用「受害」來看待自身經驗、從不把騷擾傷害當回事、就算受傷也會自行設法療癒的女人又將遭遇怎樣的對待?我相信這些都是很多人心中的懷疑,也是未來運動界、學界必須持續深入討論分析的問題。但是眼下這個事件將會對夏林清形成怎樣的實質後果,這個影響深遠的發展是我們每個人都需要關切的事情。

現在我們看到的是,良婦性道德附身在絕對化了的平等人權言論上,形成了一個極端霸道、不容任何異議的龐大體制。在這樣的氛圍理,現在被各種正義言論暴力排擠的「不要上受害者的位置」究竟可能產生出怎樣的攪擾力道?剛才日日春的以良子提到的堅決繼續營業的流鶯Miko可以提供怎樣的榜樣讓我們看到女人的真正韌力?高中老師賴麗芳說到的那些不接受受害反而毫不知恥反擊的中學生可以給我們怎樣的啟發?苦勞網記者陳逸婷提到的阿公店茶室的情慾實踐和非法空間可能已經在創造怎樣的在想像之外的人際互動可能?我們需要積極走進這些被排斥的人群和被掃蕩的空間,我們需要在這些不法的人事物上找尋性平文明體制的軟肋骨、致命傷。

如果我們能貼近這些已經在以他/她們日常生活的實踐對抗「受傷害年代」的主體,串連她們的活動和力量,或許我們也能清晰的看到性平體制並非我們感覺的那樣龐大,那樣籠罩。或許我們也能「近墨者黑」的從邊緣主體那裡得到更多啟發,來創造更多不馴、不法、不壓抑,以擴大對性平霸道體制的抵抗和攪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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