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追娼:閱讀《我在現場》

(這是2018年2月14日何春蕤發表在《上海書評》上的書評,題目借引自當時很流行的刑偵劇《白日追兇》以吸引眼球)

初見《我在現場》的書名,「現場」二字特別引人矚目。常看刑偵劇的我立刻聯想到那些主要以法律和罪行來定性、定義的所在,而媒體對突發事件高度、即時的關注,更使得「現場」能夠直接引發人們獵奇的衝動。

用「現場」來框架本書主題,很恰當地點出了「紅燈區研究」或「小姐研究」,甚至廣泛的性研究,在我們這種社會氛圍里,極容易牽動的價值判斷和道德情感。由於法律和媒體的積極關注(以及它們可能造成的實際後果),紅燈區中的從業人員相應發展出了高度的戒心,陸續架起各種隔閡和障礙以自保,因此更加坐實了社會定見和異色想像,使得賣淫憑添了幾分神秘、罪惡與不堪的色彩。也難怪,比起常態性交易中的黑夜追娼,那些以學術研究為目標的白日追娼反而需要克服更多困難。《我在現場》諸位作者的經驗,呈現的正是這個事實。

這不是一本關於「小姐」的書,而是一本關於調研的書。《我在現場》不是要告訴你「性工作者的真實生存狀況」,而是要凸顯調研在那些被社會定見高度滲透的場域裡如何進行。事實上,調研者也從不是直接呈現社會現實的透明人,她們如何與被研究者接觸、磨合、互動、交流,如何取得資訊,如何理解、組織、呈現所得到的資訊,都很根本地構成了整個知識生產的肌理和結果。任何嚴肅的知識追求者都不能避開這樣的認知和反省。

就這個初衷而言,書中諸多作者非常誠懇地記錄了她們個人的調研經過與體驗,也以各自的方式測試了調研方法學的適用性。她們表明:調研的「現場」並不是什麼現成的情境,而總是被特定的社會意義和張力所穿透,被學術研究的目的所整合、組織,在過程中動盪拉扯。研究者與被研究者之間的對話,因此往往是(或直接、或迂迴、或有中介地)各方博弈、彼此言說、相互影響,在這底下,流動著各種各樣的考量和慾望,人情世故很根本地構成了調研現場,以及這個現場所浮現的知識。這些本來局限於「純潔」的「學生/學術人」角色的調研者,在與調研對象互動時,也經歷了一種「進入社會」:在積極的進退交換中求得對方首肯,接受訪談,在摸索前進的對話中逐漸領悟不同的,但也很類似的人生樣貌。從這個現實來看,調研必須貼近中國社會的現實語境,符合人情世故的成規(不管是托關鍵人、送小禮物、請吃便飯,還是誠心相求等等),而在調研過程中如何拿捏分寸,如何在交換中維持底線,如何克服成見、將心比心,都成為需要高度反思的議題。這些方面,潘綏銘教授的學生在本書中確實分享了許多體認和領悟。

《我在現場》平實地描繪了從事調研工作、「入圈考察」時必須涉入的、極為複雜的動態斡旋和進退互動,也因此對學術研究的倫理規範越來越嚴厲且高度制式化的趨勢,提出了重要的挑戰。學術研究的倫理規範近年以各種綿密的表格和規定,強烈要求調研工作必須符合專業倫理,必須積極「保護調研的對象」,避免由於研究者與調研對象間資訊不對稱等等因素,造成後者的權益遭到忽視或傷害。這個看起來善意且正義的規範措施,其實預設了調研應該是一個「純粹的」知識抽取活動。調研者本身的價值和權威必須被徹底屏蔽,調研者的社會身份特質(例如性別、年齡、學術身份),及其知識優勢,甚至情感共振,也都要淡化或被抹去,以避免產生利益衝突。然而研究倫理沒有面對的現實是:如果真的只是這樣一個純凈的調研模式,那麼被研究的對象憑什麼要同意受訪、提供資訊?難道他們是真的無力抗拒學術知識權威,或者沒來由地服膺崇高的學術知識理想?受訪對他們而言究竟有何利益,以致於他們願意惹這個麻煩?(金額有限而可能曝光身份的訪談費恐怕算不上什麼可取的利益,充其量只是部分補償消耗了的時間和精力。)

《我在現場》的諸多具體調研場景顯示,不但研究者絕對需要與被研究者互動斡旋,就連其研究者的身份與工作,都需要靠著爭取對方的認可方能落實,而在調研進行的過程中,研究者也根本無法掌握被研究者會選擇以怎樣的身份和敘事來與自己互動。因此,《我在現場》的描述深刻地提醒著整個人文社會科學的田野研究:如果調研知識總是在人際互動中建立起來的,那麼,其中有多少成分是調研者成功抽取知識和資訊的後果,又有多少成分是被研究者施恩,容許調研者完成其專業和制度的要求?書中更為明顯的一點是,在不少案例里,被研究者往往在調研過程中看穿了研究者遮掩不了的,因為社會經驗和接觸有限,而表現的笨拙、純真、無知。換句話說,雙方相逢互動中所產生的社會認知或知識內容,恐怕遠超過調研項目和報告的視野,更不是單向抽取所能描述的。從這個現實來看,堅持研究倫理的嚴厲要求和制式規範,恐怕也只是純化專業形象、保護專業整體利益、強化專業權威的措施而已,最終反而拉開了雙方的社會距離。

「現場」的動態力學(dynamics)是如此難以捉摸,難以掌握,《我在現場》的作者們出於學術訓練,難免習慣地關切「真實性」的問題,擔心受訪小姐說話的真假無法判定。這種猶豫在台灣早年欠缺反省的紅燈區研究中是不存在的,因為當時許多研究者直接進入拘留或矯治的機構,借用機構本身的權威架構來迫使小姐接受面談,進行資訊的抽取。當然,這種調研所形成的知識往往只是坐實了社會定見。《我在現場》一書的作者們則不然,她們很有意識地一方面努力移除結構性壓力,創造真誠對話的條件,另一方面也很了解人世的複雜,對獲得的資訊表達一定程度的保留態度。這固然是一種比較成熟的處理態度,然而無可否認的是,對「真實性」的焦慮在書中仍然十分顯眼。其實,沒有研究者能出現在受訪者所有的人生現場,以核實在調研現場浮現的資訊和說法,因此,與其糾結於真實性的問題,倒不如退後兩步來思考:調研現場所默認的話語限制,恐怕比真實性更深刻地影響了最終獲取的資訊。

這個根本的限制正是在書中最動人、最真誠的情節中隱然現身的。大多數作者都在調研過程中經歷了深刻的轉變,覺得自己的人生因此得到了更多的「砥礪和豐富」,加深了個人的「敏感性和移情能力」。幾乎每位研究者/作者都寫到,她們如何努力進入小姐人群和小姐的生活,如何克服小姐人群的拒絕和排斥,如何慢慢贏得對方的信任和接受,如何覺悟到社會隔閡的存在,如何意識到自己和她者的「共性」,如何與小姐及相關人群做成了朋友,如何明白田野倫理就是自己「人際交往的能力」,從而面對自己的研究成果,感受到「為小姐說話」的倫理責任,更在這些敘述中得到滿足的安慰和自豪。

這種頗為勵志的敘述也從另一個角度映照出紅燈區調研現場隱含的對話框架。雖然座落在不同的城市,小姐們敘述的人生故事和職業生涯仍然展現了一定程度的共通性:她們多半因為各種困苦而入行,面對著和其他行業差不多的問題和困境,靠著自己的努力改善家人的生活,希望未來能早日尋到更好的生計。這其實也是眾多研究者領悟到「她們」與「我們」沒什麼太大區別,因而產生同理心的基礎。在這種情況下,繼續糾結於這些故事的真實與虛假──但並沒有以同樣的標準來檢視,自己的以及絕大多數的人生故事是如何述說的──恐怕只能反映出調研專業對知識載體本身反思不足。

調研者和受訪者在勵志敘事上的共鳴倒讓我好奇:萬一受訪的小姐所說的人生故事沒有沿著這種犧牲奉獻、人生奮鬥、正向勵志的軸線,反而趨向大家視為墮落頹唐、將過且過的人生選擇——當這樣的異色人生高昂登場時,調研現場的對話會如何進行?研究者會如何看待、如何處理這樣的調研現場和收集到的資訊?

換個方式想,調研雙方之所以能夠對話,能夠形成「心有戚戚」,能夠生產出「可用」的知識,極可能是因為,調研「現場」所默認的敘事模式以及它所引出的人生敘述,都還在預期之內,並沒有過分與我們社會的價值和態度相衝突。假如受訪對象沒有表達犧牲、努力、敬業、向上的價值觀,甚至可能像我的朋友林純德所訪談的某些地區的「妖」性工作者那樣,在其底層的惡劣環境裡自然傲然地表達其「爛逼」風格,那麼調研者將如何回應?對話將何以為繼?研究者還會有勵志的領悟和心得嗎?或者會像我朋友那樣,在讚嘆中欣賞、仰慕這種尚未被社會規範收服的「妖」氣和生命力?他的調研結果(雖然也真實地呈現了現場)又會如何被自命嚴謹的學界看待呢?(林純德:《性/別常規、羞恥與「人妖」政略:當代中國「妖」性工作者對於性/別常規、羞恥的反抗與反芻》,「性/別20年」學術研討會,台灣「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主辦,2015年5月16-17日,台北。)

或許越善意、越正直的調研工作就越難避免為勵志情操所感染,白日追娼也終究難免「白日」和「現場」的局限,然而《我在現場》的誠懇和走心倒是為社會學研究添加了幾分人(情)味。不過,我們總是會離開彼此的現場的:不論今日相逢的現場感多麼真誠強烈,畢竟我們在彼此過去甚至未來的人生現場一直是缺席的。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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