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未發表)1986.7.1
一般專家學者認為1900年出版的《夢的解析》(Interpretation of Dreams)及1905年出版的《性學三論》(Three
Essays on Sexuality)是精神分析大師佛洛依德最重要的兩部作品。這個普遍的共識不是沒有道理的。這兩部作品不但提出了革命性的理論內容,更引進了一些後來在二十世紀有廣泛運用及深遠影響的抽像概念。在本文中我先談《夢的解析》的重要理論,《性學三論》則留待後文再說。
談起《夢的解析》,許多人會立刻聯想到「解夢」。的確也有許多人買那本書回家讀,希望能像學了占星術一般,準確地詮釋自己的夢,或者更進一步替別人解夢。可惜的是,讀了幾頁之後卻沒找到什麼速成的方法,佛洛依德也沒有提出什麼夢的象徵與意義之對照表。既然沒有什麼實用價值,也就很少有人願意花功夫啃那五百多頁的分析了。
《夢的解析》是佛洛依德所發表的著作中篇幅最長的一本。為什麼他要用這麼多篇幅來談這麼一個飄渺的心理現象呢?這倒有個脈絡的原因。
佛洛依德對研究夢的興趣主要來自他個人在行醫經驗中所觀察到的現象。精神分析在當時流行用自由聯想(free
association)來探測病人的心理活動以尋求病源。在自由聯想的過程中,許多病人說出了他們做的各種夢,面對這麼豐富的資料,佛洛依德認為應該可以用夢當做為橋樑,以瞭解病人的病癥與其根源之間的關係。換句話說,夢也是一種病癥(symptom),它可以顯示病人心中隱藏而不能在意識狀態下說出來的一些意念。終其一生事業,佛洛依德一直相信夢的詮釋是通往人類心智活動的康莊大道,夢的解析也就成了他精神分析理論之根基。
佛洛依德的夢理論和一般的解夢術有什麼區別呢?我想由兩方面來看。第一方面,關於夢的本質;第二方面,關於夢的形成。在這兩方面,佛洛依德都提出了科學而系統的解說,他所舉的個別夢樣本及分析的例證──即《夢的解析》的前五章──我在此略過,有興趣的讀者應自行細讀,檢驗他的分析邏輯。在本文中我想集中在最理論、最艱澀的第六、第七章來討論,因為這兩章不但說明瞭佛洛依德對夢的理論,第七章更進一步提出了佛洛依德的第一個心理構型(psychical
apparatus),在其中劃分了意識、前意識、及無意識等三個不同的操作區域,並以這個架構作為其後二十年的研究藍圖,直到1920年《享樂原則之外》(Beyond
the Pleasure Principle)一書,才被佛洛依德重新建構的第二個心理構型──即本我、自我、超我之區分和其中的互動力學──所取代。從這個角度來看,《夢的解析》的最後兩章實在是佛洛依德在理論發展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以下讓我們來研討佛洛依德的夢理論。
剛才我提到這個夢理論和一般的解夢術有兩個大區別:第一個區別就是,從夢的本質上來說,佛洛依德一向堅持,所有的夢都是(潛抑了的,repressed)願望(以偽裝的形式)的滿足。這個看似簡單的命題卻包含了許多重要的立論,我們一個個來看。
首先,佛洛依德強調,夢並不代表願望。一般通俗解夢術總是說夢就是願望,夢見喝水就是因為口渴想喝水;佛洛依德卻說,夢不是願望,而是願望的滿足(wish-fulfillment)。人之所以做那個夢就是在夢中滿足想喝水的願望,以免被口渴的慾望叫醒,所以他把夢稱為「睡眠的守護者」(guardian
of sleep)。
我認為佛洛依德之所以強調願望的「滿足」(gratification),最主要是因為要把他的夢理論建基於他當時發展出來的「科學心理學」(詳見拙作<一個科學的心理學>一文)。
如果照通俗解夢術所說,夢代表了願望,那就是說,夢使能量充斥,神經元緊張;可是佛洛依德認為這種說法根本違反了神經元的基本物理運作原則(亦即,放洩能量,以減低緊張)。他一再強調,「願望」就是某些心理念頭被灌注了能量(亦即,由體內蓄積而來或由體外入侵的刺激),能量的充斥因而製造了神經元的緊張,使生物體存在於一種期待的狀況中;而「做夢」則是放洩已經蓄積或入侵的能量,做夢就是一種快感。以此來看,「夢是神經元基本功能(放洩能量)的一種形式」,因為做夢時生物體可以不必顧慮現實狀況,只要一味尋求能量的放洩,滿足自身的快感需要即可。這是非常合乎神經元的基本功能的,也符合了佛洛依德的「科學心理學」的說法。
下面接著來了一個問題:如果夢是一種「基本功能」,如果夢是願望的滿足,那麼,所有的夢都應該帶來快感。可是就我們的經驗而言,有不少夢不但不帶來快感,反而製造了焦慮和恐懼。這又怎麼說呢?
佛洛依德的解答是這樣的:催眠術的運用已經顯示了人可能有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一些念頭和願望,這些願望在無意識的層面中存在,迫切的尋求滿足,但是這些被壓抑了的願望可能和一些意識層面的願望相衝突,或者和主體的自我或其社會環境不相容。這些被壓抑了的願望在無意識的夢境中或許可以得到滿足,但是這個做夢的人在夢境之外的有意識生活中卻可能沒有什麼快感,做夢之後感到焦慮就是這個道理。
談到這裡,我們已進入了夢的形成(運作)問題,也就是佛洛依德夢理論與通俗解夢術的第二個大區別:通俗解夢術認為夢的內容及其意義之間的關係是簡單的,甚至是任意的,因此許多人相信「夢總是與事實相反的」、「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或者「夢死則得生」;佛洛依德則認為通俗解夢術太小看了人的心理活動。
對佛洛依德來說,任何對夢的研究都必須考慮夢的顯意(夢內容dream content)與夢的隱意(夢思dream
thought)之間的距離,而且必須分析夢的隱意是如何經過一系列複雜但有原則可循的步驟,轉化成夢的顯意,來讓夢者經歷。換言之,夢與其意義之間的關係不但不簡單,也不是任意的,而是一連串偽裝及扭曲的改造過程之結果。一旦瞭解了夢的隱意與顯意之間的複雜關聯,我們也就能明白「願望滿足」與「夢者不滿」同時存在的可能性了。
很明顯的,佛洛依德懷疑夢的表面意義,他相信夢是另有真相的,而這不是沒有理由的。在早幾年完成的<一個科學心理學的計劃>中,佛洛依德已提出了一項重要觀察,他發現病人往往毫無理由地對一些不起眼的小事作出強烈反應。例如他有一個女病人,極端恐懼獨自一人在商店購物,據她說是因為年幼時在店中遭男女店員嘲笑其服飾不合宜而引起的;經過分析後,佛洛依德發現她之所以恐懼去商店,乃是因為當年目睹男女店員調情,心中升起慾念,後來因為羞恥而壓抑此一感受。於是在意識層面剩下的,就只有「懼怕去商店」的這個病癥;真正的病源──性意識的覺醒──卻被「忘記」了。
經過觀察了一系列這類病例後,佛洛依德得到一個結論:不能把人自己在意識狀態中的敘述視為可靠,而必須透過病人之自由聯想,再加以深入分析之後,方可能找到這些敘述的真義。(這個重要的結論對二十世紀的理論發展影響深遠,不但成為結構主義「深層-表層」模式的源頭之一,也直接為後結構主義提供了理論根基,這是後話,我們暫且擱下。)
回到佛洛依德的夢理論來看,夢的隱意與顯意之間到底經過了什麼改裝過程呢?
佛洛依德歸納夢的運作(改裝過程)為四種:凝聚(condensation)、移換(displacement)、視覺再現力(representability)、再度潤飾(secondary
revision)。這四項運作其實不是步驟,而是深層無意識的夢思如何轉換成夢內容之過程中的基本原則,其中尤以「移換」最為有名,也被後世學者運用得最廣,是後結構主義的中心概念。下面我將把這些概念與佛洛依德同時發展出來的心理構型連在一起討論,以顯示這些概念的物質基礎。
首先,佛洛依德認為「凝聚」是改裝過程的一個重要成分,是它使得夢思與夢內容中間沒有一對一的對等關係,而是好幾個夢思齊集在一個題材上表達為夢內容。這也就是說,如果有哪一個題材是數個夢思的交集點,則這個題材便優先被採用為夢內容的成分,以便於掩飾夢內容的真正源頭。更重要的是,凝聚作用不但符合神經元運作的經濟原則──用最少的夢內容來代表原本複雜多重的夢思──而且由於凝聚的集錦作用常常造成一些夢中出現的怪字、怪物、怪人、怪情況,這種變型也可以幫助夢內容順利通過座落於無意識與前意識之間、前意識與意識之間的檢查系統。
單單由凝聚作用來變形,有時還逃不過檢查,因為附著在某些事物上的個人感情及態度有時是檢查制度所不容的(如:恨父情感)。這些情感往往需要透過第二個改裝過程來「移換」到一些次要的夢思上,然後再轉化成夢內容而出現。在這裡的重要假設是:念頭其實是中性的心理代表,灌注於其上的情感因素則是後來加上的能量,因此可以脫離,而附著到別的念頭上去。這個假設可以解釋為什麼夢的形成過程中,原來附著在夢思甲上面的強烈感情,能轉移到夢內容乙上面,以通過檢查。在這裡我們得到結論是:檢查制度反對的不是事物的心理代表(Ideas)──它們是中性的;也不是情感(Affects)──它們沒有固定主體來依附。檢查制度要禁止的,只是某些情感與某些事物之心理代表發生關聯;也就是說,它不反對恨,也不反對父,但反對「恨父」的結合出現。移換的必要,不但是檢查制度的要求(以便躲過檢查),也是神經元經濟原則的運作要求:能量(情感)必須要放洩掉,如果一定要換個面目才能放洩,能量本身是不在乎的,只要有出路就好。
「凝聚」與「移換」使得夢思面目全非,消除了夢內容與潛抑願望的直接關係,使得檢查制度看不見夢的真正動機與意義。但是佛洛伊德認為夢思選擇以何種夢內容來表現時,還受到第三個原則的影響──視覺再現力。也就是說,那些可以用視覺圖像來表現的心理材料會被優先採用。這部分最主要的例子便是夢中出現的象徵,例如聖經中記載著頭上的樹枝開花代表陞官。很久以來,解夢術便注意到夢中象徵的重要性,佛洛依德也同意某些常出現的象徵有著比較固定的指涉物;但是他同時指出,一味用慣常的指涉物來「翻譯」夢,是不可靠的,象徵遠不如凝聚及移換來的重要,因此在釋夢的過程中只是一個較小的環節。
夢的運作的第四個原則──「再度潤飾」──指的是因著檢查制度而引起的一些再度加工過程,以便重組、補充、修訂夢內容的最後形式,使夢看來不那麼荒謬與不連貫,以免引發檢查系統的注意和懷疑。佛洛依德對自己在這方面的討論不很滿意,因為再度潤飾對夢內容並未做出任何新的貢獻,對他的夢理論來說也比較沒有多大用處,因此在1922年的另一篇論文<心理分析>中,佛洛依德已把這個第四原則刪掉,只留下了凝聚、移換、及視覺再現力。
以上只是對夢的運作的一個簡單說明,主要是在顯示夢的顯意與隱意不是簡單的對應可以解釋的。佛洛依德的貢獻正在於他提出了一些有科學根據及理論深度的心理程式,可以有力地運用於夢內容上,以回溯至夢思。這樣一個簡略的介紹當然對佛洛依德的夢理論極端不公,要窺其全貌恐怕還得讀者自行閱讀原典。
在我還沒有談佛洛依德經由夢的解析研究而建立的第一個心理構型以前,還有幾個有關夢理論的重點需要在此一提。
首先要強調的是,佛洛依德在解析夢的過程中絕不是把病人對夢的描述當成一個獨立的整體來拆解。夢的意義不是在夢本身中尋求,而是藉病人自身對夢內容各成分的補充、聯想、改口等等進一步提供的資料,加上佛洛依德對病人的家庭生活、過去經驗、病歷的瞭解,然後才建立起一些可能的詮釋。由於資料不一定完備,病人不一定合作,或者分析的時間不夠,並不是每一個夢都能詮釋的,有些能詮釋的夢也不一定能把每一層的願望和內容解出來,因此佛洛依德自己也承認「詮釋永遠沒有盡頭」,只要病人還能提供新的資料與聯想,隨時可能「柳暗花明又一村」。總而言之,夢的詮釋絕不是像通俗解夢術一般,夢者把夢情一說,解者便有了答案。相反的,夢可以幫助我們瞭解自身最深處、連自己也沒意識到的一些願望,但是它絕不預卜未來,更不是相命的材料。
佛洛依德說夢透露出我們最深層的願望,這個說法有待進一步的補充。第一,按照佛洛依德當時發展出來的心理學說,最古老的心理活動──所謂神經元的「基本功能」──乃是在個體感受到本能刺激時,不管外在的現實,也不假外力,就自行製造信號通知神經元,說是滿足本能需要的條件已經形成(而事實上並沒有),可以開始放洩蓄積的能量,以便在放洩中得到滿足的快感。按這個說法,做夢乃是這種古老心理活動──即純粹的「享樂原則」──的最後遺跡。人類的大部分心理活動都受到理智和意識的調度,只有夢還逍遙法外,說它「深層」、「古老」、「基本」,一點也不為過。
第二,佛洛依德並不同意人一有未滿足的願望便會造成夢及夢中的改裝變形。在他來說,未完成的願望唯有在得到無意識中某些相似意願的支援和加強之後才能產生夢。而由於這些夢牽涉到那些被壓抑在無意識中的意願,是檢查制度不容許進入意識層面的,因此必須加以改裝變形才能通過。這些無意識中的意願又是什麼呢?對這個時期的佛洛依德來說,這些願望包括兩個重要的部份,一個是夢者個人幼年時期的一些記憶及願望,青春期以後因為性的成熟及社會的規範而被壓抑,侷限在無意識中,等候適當時機衝出牢籠。另外一部份則是人類這個種屬在進化過程中透過遺傳而留下的一些種屬進化童年期的記憶及願望,這一部分是人類所共有的,其中的詳細內容則要等到《圖騰與禁忌》、《享樂原則之外》、《自我與本我》、《摩西與一神教》等等佛洛依德晚期作品中才有進一步的說明。總而言之,有改裝變形的夢,必定牽涉到無意識(也就是個人的童年願望及人類種屬的童年願望)。夢的深層意義在此可得到例證。
佛洛依德對夢的深層意義的研究與分析,再度顯示出他的夢理論和通俗解夢術在層次上的區別:夢不僅不是偶然的、單純的、預示的;相反的,它是複雜的、後顧的、其來有自的。
剛才已經說過佛洛依德在詮釋夢的過程中必定參考許多夢境以外的病者個人資料,除此以外,他對夢內容的態度也和一般解夢術不同。通俗解夢術多半把夢內容歸納出一個大要之後便著手提供這個大要的另一解釋;佛洛依德則不然,他強調夢每一個細節都不可放過。由於檢查制度的虎視眈眈及凝聚、移換等改裝措施,解夢的關鍵往往被掩飾在看來無關緊要的細節背後;佛洛依德的做法是請病人重覆地講這個夢,並不斷地問問題,幫助夢者記起更多的細節及聯想。由於檢查制度時刻處在警覺的狀況之下,怕潛意識中的思想溜出來,在解析者的詳細詢問過程中,夢者往往會過度保護無意識,因而有意識地改變說詞或落入前後矛盾中。這些改變對佛洛依德來說,都不是任意的、偶發的(詳見其《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反而是解夢者應牢牢把握的關鍵。另外,夢者堅持想不起來、或突然忘掉、或不願提供的資料都是佛洛依德分析的重點,因為它們正暴露出檢查制度的掩飾痕跡,也就正是無意識可能快要突破的弱點了。
由以上的解說來看,佛洛依德的夢理論是非常革命性的。它不重突出的、中心的,反而看重邊緣的、未說的;它不但看夢,更看那個製造夢的大背景、大環境。在這兩個重點上,佛洛依德深深地影響了後結構主義及近代馬克思主義對文學作品甚至社會現象的分析。對二十世紀思潮有興趣研究的讀者若是不讀佛洛依德而只看受他影響的學者的作品,可真是見樹不見林了。
前面我提過佛洛依德的夢理論是建立在他當時發展出來的心理構型上的,我已經簡單地談過了他的夢理論,現在就來談他的第一個心理構型,這也就是《夢的解析》一書的第七章的主題。
有人覺得第七章十分難懂,這主要是因為談心理構型,不免要牽涉到一些專門的名詞及概念,理論總是比較抽像、艱澀的。我的經驗是先讀了1895年佛洛依德寫的<一個科學心理學的計劃>一文之後,再讀《夢的解析》第七章,由於前者是後者的理論雛型,重點雖不一,架構卻相倣。先看前者,總是會幫助我們讀後者的。
在<一個科學心理學的計劃>中,佛洛依德已經提出了一個按照物理學原理及神經學、解剖學學說而建立的心理能量流程模式,把人的心靈劃分成φ、ψ及ω三種神經元組成的整體。這三種神經元各司其責,φ神經元主管知覺,ψ神經元專司記憶及其它主要心理活動,ω神經元則是心理活動的剎車器,由它來決定現實環境中是否有足夠條件讓ψ神經元進行放洩(快感)活動。這個心理結構的雛型十分機械化,也很簡單,但是它至少初步協助佛洛依德嚐試把不同的心理功能配置到人類心靈的不同部位,是佛洛依德「位置功能觀點」的雛型。
佛洛依德個人的臨床經驗讓他明白了一件重要的事實:人對自己的行為、思想、及記憶不是每一刻都有完全的控制力。這個認識促使他認定人類的心靈有不同的組成部分,有的受意識控制,有的則只有在催眠或其他特殊情況下才浮現意識,平常這些思想及記憶是貯存在無意識中的。夢的研究進一步使佛洛依德明白,無意識並不是意識在夜晚主體入睡時的延申,而是和意識同時並行存在的另一區域。
由於這些研究均以「無意識-意識」的區分為重心,自然也就影響了佛洛依德在第七章中勾勒的心理構型。在這個心理構型中,佛洛依德並未摒棄<計劃>一文中的心理能量流動模式;事實上,第七章中所謂心理構型的第一系統──接受感覺刺激但不留下絲毫痕跡或記憶──就正是<計劃>中的φ神經元系統;第二系統──將第一系統的短暫激動轉變成永久的痕跡或記憶──則是<計劃>中的ψ神經元系統。顯然的,在這個新的心理構型中,佛洛依德的重點仍是在ψ神經元系統;φ神經元系統只被賦予傳導的功用,ω神經元系統則轉化為檢查系統。
這個新的心理構型不但與<計劃>中的心理能量流動模式在結構上相似,就是在能量流動的原則上也與雛型雷同。刺激通過「知覺」(φ神經元系統)進入「記憶」(ψ神經元系統),留下永久的痕跡之後,繼續前進到運動神經,以便個體採取相應的行動來逃避或消除刺激的來源。只不過,在第七章中,佛洛依德花了最大的篇幅來談ψ神經元系統的內部構造,比<計劃>更精細,更複雜。
現在我們就來仔細地看一下這個新的心理構型。
如果一個刺激被知覺神經元接收,最簡單的結果便是反射動作,例如在強光之下眼睛瞇了起來。這個基本的模式(刺激之能量由知覺神經流轉到運動神經)正是佛洛依德的第一心理模式的基本藍圖。現在,在知覺神經到運動神經的中間,佛洛依德插入了一系列的心理系統來解釋心理活動的運作:知覺神經(第一系統,或稱φ神經元系統)接收刺激後,將入侵的能量傳導到緊接在其後的記憶神經(第二系統,或稱ψ神經元系統),在由無意識統管的記憶系統中留下永久的痕跡;這些痕跡所經路途上之神經元因激動而能量大增,像充了電似的緊張起來,為尋求放洩以降低緊張,這個激動的程式通過第一層檢查系統進入前意識,在這個進入意識以前的最後過程中接受修飾或刪減,其成品再通過第二層檢查系統進入意識,在運動神經中得到放洩。
這個簡單的敘述需要更進一步的補充,讓我由記憶系統談起。如果我們回想<計劃>中所描繪的記憶活動,便可以想像ψ神經元構成了一個錯綜複雜的神經網路,刺激能量的通過則在其中留下深淺不同、寬窄不一的路徑痕跡,也因著路徑的相銜接而組成不同的記憶系統。
這些記憶痕跡不但記錄下知覺的內容(如:顏色、形狀、味道等等),更重要的是它們所形成的記憶系統也記下了知覺內容彼此之間的聯繫。例如,佛洛依德認為記憶系統中的第一個,一定是記下知覺內容之共時性。也就是說,記憶甲若是被激動,這個激動會很容易地傳送給與記憶甲同時被記錄下來的記憶乙、或丙、或…。第二個記憶系統則可能記下相似性,也就是說,記憶甲被激動時可能迅速傳至與它類似的記憶乙、或丙、或…。
換句話說,聯想/記憶總是按著記憶系統的某種邏輯(也就是相連的關係)來形成的。對其他記憶系統的特質,佛洛依德沒有細說,只有用<計劃>的典型語言說:記憶系統之間的區別,乃是由各系統之傳導路線的傳導程度或阻力大小所造成的。
以上的學說講起來很玄、很抽像,但是說穿了,佛洛依德所做的只不過是用神經學和物理學的原則,來為「聯想」提供「生物-生理」的基礎而已。換言之,聯想就是「刺激之能量最易傳導的路線」。
在談記憶系統時我略過了最重要的一部分沒有提,現在就用點篇幅來談這個中心概念。
由附圖中,我們已看見,佛洛依德雖說所有的記憶都是無意識的,但是在圖上他卻只標示了最靠近前意識的那一部分為「無意識」。他是不是自我矛盾了呢?
我認為不然,這個看來矛盾的標示正揭露了佛洛依德在《夢的解析》中所發展出來的兩個新觀點:「動力觀點」及「功能位置觀點」。
在<科學的心理學>一文中,我已經談過佛洛依德的「經濟(economic)觀點」,也就是研究心理能量的漲退、轉移及流動。我也簡單提到佛洛依德的「功能位置(apparatus)觀點」,亦即視心理構型為一系列各司其責、各有特性、彼此位置相關的次系統──無意識、前意識、及意識。所謂「動力(dynamic)觀點」則視心理活動的現象為互相衝突的心理力量彼此相合或對立的結果。也就是說,心理衝突其實是人類心靈活動的本質。
就佛洛伊德而言,這三種觀點不但同時存在,而且互相支援,構成人類的心理運作。經濟觀點追溯心理能量的流動,可以解釋人類感情的微妙變化。功能位置觀點則配置心理功能到心理構型的不同部門,以顯示心理活動的實際運作細節。動力觀點則視心理衝突為一切心理活動的原型,大膽地斷言人類的心智不是一個和諧一致、分層負責的整體,而是一個充滿矛盾衝突、經常須要協調、斡旋才能運作的組合。由這三個觀點的同時成型來看,佛洛依德當時對人類心靈及其運作已有了很全面而徹底的一套理論。
這三個觀點在《夢的解析》中是混合著出現的。當佛洛依德說所有的記憶系統都是無意識的時候,那個「無意識」只是一個描述的形容詞,也就是說在意識的狀況下,記憶的系統是潛伏的、沒有行動的,因此是在意識的轄區之外。但是如果有刺激勾起聯想,則這些記憶便可復活、浮現意識層面。在此用途內,前意識與無意識類似,都是潛伏的。
但是當佛洛依德區分意識、前意識、及無意識時,那個「無意識」指的是被壓抑的一部分記憶。這些記憶若不透過改裝、移換或催眠的誘導,就不能進入意識,這也就是動力觀點中與「前意識-意識」對立的「無意識」。在佛洛依德的理論中,這個「無意識」的內容多半是幼年時的某些經驗、願望、及記憶,或是人類種屬進化史的童年時期透過生物遺傳而留下來的一些記憶。佛洛依德甚至大膽地假定這個「無意識」的內容多半和「性」有關。(詳情我會在<種屬遺傳>一文中再談)。
剛才我提到無意識與「前意識-意識」對立。這個對立衝突是如何維持的呢?這個答案又得回到經濟觀點裡去找。
佛洛依德之所以提出「動力觀點」,主要是因為他認為無意識中的記憶和其他記憶系統中的記憶有一個很大的區別:那便是,無意識中的記憶不是潛伏的、安靜的,而是恆常有能量充斥、隨時找機會向意識前進以謀求放洩的。正因為無意識有強大的力量向外衝,為了阻止它們進入意識,檢查系統也必須維持一個經常的力量來對抗,這個「力量的對抗」便是佛洛依德「動力觀點」的中心了。(也許我們可以這樣來說明第一心理構型附圖中的表面矛盾。在談到一般記憶系統是無意識時,佛洛依德並沒有套入什麼觀點,但是在標示無意識、前意識及意識時,佛洛依德顯然是透過「功能配置觀點」及「動力觀點」來看的。層次既然不同,這表面的矛盾也就不是矛盾了。)
談夢的改裝時,我首次介紹了「檢查制度(或系統)」這個名詞。我們知道它的存在是使夢思必須改裝的原因,但是,這個檢查制度到底是什麼呢?
佛洛依德在1897年12月22日給好友佛里斯(Fliss)醫生的信中說:「你有沒有看過通過俄國邊境檢查制度的外國報紙?許多字、詞、或整個句子都塗黑了,剩下的文字根本讀不懂。」佛洛依德這裡所指的俄國是沙皇暴政下的俄國,為了壓制國內的反對勢力,俄國政府實施嚴格的檢查制度。這個譬喻很恰當地說明瞭佛洛依德後來在《夢的解析》中發展出來的動力觀點:一股勢力要出頭,另一股則隨時戒備著來壓制前者。通過了檢查制度的文字作品因為塗去了最關鍵的字眼,讀的人也看不懂,這正是被檢查制度強迫改裝之後的夢內容,令夢者與解析者都摸不著頭腦,也說明瞭為什麼我們做的夢大部分令人費解。這個譬喻只有一點不太符合,沙皇統治下俄國的文字檢查是官方的檢查機構執行的;夢的改裝則是因為檢查制度已經存在,夢思因而自行發動改裝,以便易容後混過檢查制度。這也就是說,夢的檢查制度只是一股壓力,並不真正執行刪改。(在這裡要附記的是:檢查制度是佛洛依德在第一心理構型中採用的概念,後來到了第二心理構型時便改為「防衛」(defense),後來成為「超我」(superego)的前身。)
看清了「動力觀點」與「經濟觀點」和「功能配置觀點」之間的緊密關係,我們可以來談另一個問題:夢這個心理運作和意識清醒時的心理運作有沒有區別?為什麼夢境經常是栩栩如生,好像我們身臨其境呢?這裡便牽涉到第七章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倒退作用」(regression)。
在意識狀態中,能量的流動是由知覺神經到運動神經。也就是說,在白天我們清醒的時候,刺激不斷的進入我們的知覺,循序通過「配置功能觀點」中所說各個系統,然後我們以運動神經的某些行動來做出反應。到了晚上,我們睡著的時候,知覺神經、前意識與意識進入睡眠狀態,不再活動,知覺神經通往運動神經之路也就切斷了。
在睡眠中,白天清醒時的知覺經驗還有一些殘留物,或者白天的某個經驗勾動了無意識中的某些潛存的願望,這些無意識的願望把自身的能量轉移至那些殘餘印象上,於是產生了與最近的知覺和經驗相關的願望,按正常的方向由知覺神經向運動神經前進。在遭遇位於無意識與前意識之間的檢查系統時,這個新瓶裝舊酒的願望再度改裝以便通過,可是前意識的大門因睡眠狀態已經關閉,願望的能量不能前進,但是後面的路仍是開著,又有記憶系統中大量的感覺資料相吸,於是願望的能量向後倒流,形成「倒退作用」。
剛才說過,清醒狀態中能量的流動是固定的向前進,也就是由知覺神經到運動神經;但是睡眠狀態時,這道激流停止,留下空檔,改裝後的願望挾其充斥的能量正好藉此大道向後倒流,沿路吸引激動相關的記憶,並與這些記憶的感覺成分結合,形成視覺及其他感覺之再現,這便解釋了為什麼夢中景象歷歷如繪。
現在我們可以看清意識狀態與夢中心理活動的區別了。清醒狀態時心理能量是循序流過相連的各個系統,由知覺的此端前進到運動的彼端。夢的心理活動則有兩段,第一段是前進的,由無意識到前意識的門口,第二段是倒退的,由檢查系統到知覺神經。
以上談的是功能配置觀點中的倒退作用,佛洛依德在1914年修訂《夢的解析》時加上一段,說還有另外兩種倒退作用:「時間上倒退」與「形式上倒退」,但是這兩種倒退要等到佛洛依德研究「本能」(instinct)的盈虧消長和「自我」(ego)的形成時才有詳細說明。簡單地來說,「時間上倒退」假設生物體的心理有不同成長階段,因此主體在需要時可以退化到前一時期的心理發展狀況;「形式上倒退」則指生物體採用形式上、結構上較簡單、較粗淺的表達方式,而放棄己身已達到的複雜性。這三種倒退作用通常同時發生:時間上比較早的,自然在形式上較為原始粗陋,在功能配置上也就比較靠近知覺的那一端。
由以上冗長而且枝節橫生的解說中,讀者也許已經領會到了佛洛依德夢理論的科學性。夢的運作與夢的程式流程是這個夢理論的重心,我所做的只是粗略的分析,讀者應嘗試閱讀原典。英譯本文字不難,但是讀第七章(特別是最後兩節論基本功能與次要功能)之前,能先讀<一個科學心理學的計劃>一文,必能心領神會,事半功倍。
《夢的解析》與《性學三論》不但是佛洛依德最重要的作品,也是他一再修改增訂的作品,可見佛洛依德對它們的看重。就《夢的解析》來說,從1909年第二版發行開始佛洛依德便不斷增訂,其中第五、六版只增訂了序言及參考書目,直到1925年的第八版時,佛洛依德還作了不少增訂。由於這個原因,註解成了《夢的解析》一書中十分重要的一環,由此得窺佛洛德本身看法的轉變及理論的發展。可惜中譯本未標出這些刪改增訂的部分,讀者應參考英譯本或甚至德文字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