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老師月刊64-68頁1997.1
1996年11月新竹少年監獄暴動事件是臺灣青少年史上重要的一刻。
因為,不論是在監獄內的少年犯,或是家庭學校工廠內的子女學生學徒,青少年一向都被限制自由、被要求聽話服從、被管教、被紀律,更時常面臨成人以及同儕相殘的暴力威脅。從這個角度來說,新竹少年監獄就是臺灣青少年處境的縮影,新竹少年監獄的暴動因此彰顯了青少年共同體的命運。
它確切的標示,這個社會長久以來漸次累積的對青少年的敵意,此刻已經到了臨界點,而一反過去零星的個人式抗爭,青少年也在這次的集體暴動中展現了最大的陣式。比起街頭流竄與警方打游擊戰的飆車少年,新竹少監的青少年在最被高壓控制、最無反抗能力的空間中,仍然舉起了抗議的旗幟,用他們的身體發出了青少年的不滿之聲,難怪獄方會立刻調動軍警各方的力量,以全面的暴力撲滅青少年犯的抗爭。
現在青少年犯或許已被分散拘禁,暴動也已經徹底平息,但是這樣一個事件不會輕易被忘記,它只是我們嚴肅思考青少年處境的開始。
大部分人沒有意識到,青少年是個現代的產物,那種十三、四歲就成婚成人的農業社會是不需要「青少年」這個概念的。唯有當生殖不再是創造財富的唯一途徑,當教育和就業成為婚姻前的必經過程,因而使得婚齡延後時,成年人和非成年人中間才需要更細緻的年齡區分,以便創造合理的說法以及特別的態度和要求,來面對那些已經有性功能但是尚未到達合法情慾年齡的人口。
同時,在教育與就業的機構中,為了貫徹高壓的管教和紀律,以便進行更有效的控制和經濟剝削,青少年也必須被建構成一個和成人不一樣的身份認同,有其特殊的心理人格,有其不徹底的法律人權,並且被視為基本上有問題、需要社會密切關注(監管)的人口群。在這些方面,種種青少年心理學、青少年人類學、青少年社會學(偏差行為研究)、青少年犯罪學的研究,都在持續把「青少年」發明或製造成一種特殊的人種或身份。
富裕社會的青少年消費市場更在這個基礎上,把青少年的認同和主體性呼召出來。隨著商品的多樣化和區隔化,消費市場和消費文化也促進了年齡層的區隔,代間更替的頻率由過去的二十年或三十年,變成現在的三年或五年,所謂的「新人類」、「新新人類」、「原宿族」、「X世代」、「Y世代」都是創造新主體的努力。而在急速社會變遷中孕育的不同世代文化差距愈來愈大,以致於不同年齡層的社會成員呈現了截然不同的生活實踐、價值取向、人格結構。然而,在這些差異觀點互相競爭正當性的過程中,青少年弱勢群體的生活實踐、價值取向、人格結構,卻往往是由成年人強勢群體來詮釋定位的。
由這個角度來思考,「青少年」是成年人所使用的簡便標籤,用來標示成年人對這個年紀人口群的另眼看代。因此,從它誕生的那一刻開始,「青少年」就總會和某些特質連在一起:不成熟、衝動、情緒不穩、反叛性、自我毀滅傾向等等。仔細看看,這幾個形容詞無一不帶著成年人的歧視評斷。
換句話說,青少年並不一定天生就是衝動反叛,這些說法只是成年人對青少年行事方式的不滿描繪而已。而當逐一發生的青少年事件被這些字眼定調,似乎證實了這些說法時,青少年的衝動反叛形象也就漸次在成年人腦中鞏固成深深淺淺的敵意和戒心,進而形成對青少年更加不友善的環境待遇。
可是--
難道成年人不會嘗試反抗不平等的待遇?難道他們不曾和不講道理的上司爭辯?那麼為什麼青少年向師長父母抗辯時就是「想造反啦!」
難道成年人不會心緒不佳?難道他們永遠都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人生選擇?那麼為什麼青少年徬徨鬱悶的時候就是「不夠成熟、人格不穩定」?
難道成年人不曾在上班時摸魚、溜班、怠工?難道成年人在家時不會輕鬆懶散翹腳捻鬚?那麼為什麼青少年的類似行為就是「打屁、懶惰、自私、混」?
難道成年人沒熱烈想望過嶄新的房車?難道他們沒有瘋狂的購買明知不需要但是卻忍不住要買的時裝?難道他們不迷球賽連續劇、不賭六合彩、不炒股票?那麼為什麼青少年對偶像和商品的狂熱迷戀就是「無法自制、衝動、虛榮」?
難道成年人不手淫、不看A片、不性幻想、不偷看、不吃豆腐?難道成年人不會不小心懷孕?不會染性病?不搞一夜情?那麼為什麼青少年同樣的舉動就是「缺乏正確性知識、不考慮後果」?
這種惡劣的雙重標準在歷史上早就有先例。女人要求公民權的時候,就被懷疑缺乏足夠政治判斷力來投票,更別說問政執政了。少數民族要求民權和人權時也一貫受到輕視,被認為沒有足夠的文明水準來加入現代社會。當同性戀要求完整的享受社會生活時,更被認為人格心理有問題,不夠資格與異性戀平起平坐。
這些歷史的例子顯示,「歧視」的基本伎倆就是把被歧視的群體一竿子醜化抹黑,不允許被歧視的人擁有同等的權利和權力。
以此來看,當我們在媒體中讀到「青少年犯罪率日漸升高」,「青少年早嚐禁果的比例急遽加大」,「青少年在學業和工作上的敬業態度愈來愈差」,「青少年的道德倫理觀念徹底淪喪」等等聳動報導時,我們讀到的恐怕只是成年人對青少年的嚴重成見和歧視,以及成年人對青少年逐漸脫出管轄而感到的焦慮。
事實上,成年人帶著敵意和輕蔑的高壓管教態度,以及社會文化環境中對青少年的負面定義和評價,不但使得青少年們逐步感知到週遭世界的不友善,同時也使得他們的焦慮不安和冤屈不滿,以各種方式明確的表現出來,因而更加印證成年人原有的成見,同時也深刻的分化了青少年群體。
比方說,暴動事件後,不少扣應節目都出現正氣凜然的青少年學子以最痛恨之聲譴責少年犯的暴動。她們認為週遭有很多青少年學子,同樣的背負每日沈重無趣的課程,晚上還要補習做作業準備考試,但是她們都能毫無怨言的承受;那麼為什麼獄中的青少年犯只要做工的時間長了一點,工作性質單調了一點就要抗爭,鬧出這麼大的事情?
這些正氣凜然的青少年學子並不覺得自己對體制的無言接受有什麼問題,相反的,她們清楚的指責這些青少年犯,不該因為受到壓迫而挑戰體制。正氣凜然的青少年學子忿忿的直言,少年犯沒有權利抗拒獄方的任何非人待遇,少年犯沒有權利暴動,畢竟,「誰叫他們要先犯法呢?」正氣凜然的語氣中透露了強烈的仇視,更深刻的反映了成年人恨鐵不成鋼的態度。
是啊!是什麼力量推動青少年犯鋌而走險?他們的具體世界倒底是什麼樣的?
或許,我們應該反過來問:
沒有鋌而走險的青少年學子享受了什麼樣的生活經驗和環境,以致於她們感受到世界的友善和前途的光明有望,因而不願意攪擾或挑戰現有的任何賞罰制度,甚至厭惡那些有可能影響這個制度繼續運作的人?
沒有鋌而走險的青少年學子是經歷了什麼樣的馴化過程,嚐過什麼樣的甜頭苦頭,以致於她們選擇用退縮壓抑來面對不公、承受冤屈、展現乖乖形象?甚至於內化成人世界對青少年的歧視,對抗爭中的青少年犯嚴加譴責?
沒有鋌而走險的青少年學子是接受過什麼樣的威權僵化教育,以致於她們懂得的「正義」,只是「犯法必究」,而從沒有想像過那種「根本不以絕境逼人入罪、反而更廣泛更深刻改變每個人處境的社會正義」?
顯然,「青少年」一詞不但是成年人框限某一人口群的工具,更是分化這個人口群的有力武器。因此,一方面官方熱烈的以各種飆舞、偶像晚會、自強活動、升學、獎狀、電腦營,來慰勞那些沒有鋌而走險的青少年,但是另一方面我們首度在螢光幕上看見新竹少監中那些積極要求改善獄政的的青少年犯,戴著手銬腳鐐,匍匐爬行在獄方的長棍之下。這個畫面需要長久留在我們眼前,因為它具體的展現了青少年和成年人之間的權力關係,也清楚的說明瞭少監暴動的動力來源。
如果成年人認為青少年都應該符合成年人心中的完美形象,不好勇鬥毆、不傑傲不馴、不一意孤行,而是有熱情、有理想、有活力,那麼,成年人需要徹底的思考:
成年人對青少年愉悅經驗的監控,幾時會平反其中的敵意和忌妒?
成年人對青少年的「關愛」和照顧,幾時會褪下情感勒索的內涵?
成年人對青少年特質的描述,幾時會覺悟其中的歧視和馴訓?
成年人對青少年勞動力的訓練和教導,幾時會去除其中的剝削及壓迫?
成年人若不面對這些深刻的問題,青少年各種或明或暗的抗爭暴動是不會平息的。
新竹少年監獄暴動事件只會是青少年抗暴史的一個高點,而非終點。
(發表於1997年元月號張老師月刊64-6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