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蕤

 


 

禍由鍵盤生:
援交的文字獄與網路文化
 
 

 

謝謝大家來參加這一場文化研究論壇。這次座談剛好在中秋之前,而中秋時節,月色浪漫,孤枕難眠,最容易詩興大發,我們因此特別製作了一張海報,提醒大家在朦朧的月色中千萬不要吟哦這些有圓有缺有緣份的文學辭句,例如「月圓人未圓」、「月有陰晴圓缺」、「找尋有緣人」、「有緣千里來相會」等等,以免被見獵心喜的員警誘捕,落入兒少法的煉獄。當然,我們也想同時提醒員警,全民對於學生國文能力的低落都十分關切,想要搶業積的基層員警們實在應該好好想想這種誘捕對於國文教育的傷害。

其實,有性交易暗示的語言訊息處處皆是。這裡有一張在各大報都大幅刊登的廣告:

桃色交易

來自深山幽谷的少女

展現粉裡透紅的冰晶玉膚

請您伴隨著我的體香起舞

盡情享受水蜜桃專屬的感動情懷

夠明顯充斥性交易的暗示吧!但是事實上,這是過去兩三年桃園縣為了推銷復興鄉的水蜜桃而設計的廣告。這種在設計時就強調「多元意義、解讀空間」的創意,雖然和網路上許許多多個人的徵友訊息使用了同樣的挑逗邏輯,不過因為有行政或商業體系支撐,不會有警員無聊無知到去找這個廣告的麻煩。相較之下,網民們徵求一夜情的訊息就沒這麼幸運了,不但被員警挑逗勾引形成高度的想像和期待,然後驚惶失措的被捕被偵訊被驚嚇被羞辱,還要終生承擔曝光的污名壓力。過去三年內因援交訊息被捕的兩千多位朋友都被迫承受了這種痛苦無言的煎熬,今年九月初因援交訊息而被女警設計入罪、在巨大的羞辱中默默燒炭自殺的鄭姓情報官上尉,可以說是針對兒少法29條的文字獄提出了驚人的血諫。今天的座談會也在此對他表示追思。

這次座談的主題和我個人淵源匪淺。去年保守團體惡意告發我們動物戀網頁之前,性解放資料庫裡還有另外一個頁面也被同樣的團體檢舉過,那就是我們的「援助交際」網頁。2001年底天主教善牧基金會的代表,在參加內政部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督導會報會議時正式提案──事實上,各位還可以去檢視一下,內政部和教育部重要的委員會上都有這些道德形象團體的代表長年擔任成員,積極在權力結構內部施力掃蕩異議的聲音──善牧基金會指稱我們的網頁內容混淆價值觀,「對青少年造成負面影響甚鉅」,更批評我們的諷刺文章(例如提醒員警如何避免被自家人誘捕的援交祕訣,以及誠徵援交青年軍為殘障群體服務)雖然註明是虛擬的假訊息,但是善牧還是擔心一般人有可能信以為真,因此「建請相關單位針對教育單位所架構的網站內容和網路自由尺度的評估標準做說明及處理」。這個檢舉行動的壓力當然造成了教育部和中大校方的驚恐,立刻責成中大電算中心組成小組檢視我們的網頁內容,最後雖然判定網頁並無不妥資訊,諷刺文章也明顯是嘲諷警方釣魚誘捕之荒謬,但是校方為了避免爭議傷害到校譽(就像長庚大學處理遛鳥俠事件一樣),仍然做出決定,要求資料庫搬離中大電算中心的學術網路。這可以算是保守團體嘗試消滅性異議聲音的第一次正式出擊,動物戀網頁其實已經是第二次大舉出擊。

在這裡,我們看到的是保守人士和團體目前製造道德恐慌的一貫模式:他們總是利用媒體報導所帶動的聳動效果形成社會焦慮,然後自己再以正義形象出現,或譴責、或呼籲立法、或督促偵辦;媒體與保守團體經常這樣兩下合擊,最終則助長立法,形成對社會空間的再次緊縮。援助交際網頁被檢舉事件如是,動物戀網頁被告發起訴事件也如是。

這兩個和我們直接相關的事件其實都圍繞著一個重要議題,也就是網路資訊和言論遭到保守力量的箝制和打壓,援交文字獄則是這個箝制的另一個觸角。

過去十年間,網路科技的大幅度發展,不但造就了新的文化互動實踐/實驗,這些多角、多邊、多樣的互動經驗也漸次沈澱塑造新的情緒結構。畢竟,網民在每日的網路實踐中日日實驗並發展出很多新的語言、互動、共識、期待、價值觀,也同時恣意地揮灑既存的成見敵意,新的平等民主於是和舊的階層歧視並存爭戰,在網民間形成愈來愈複雜的主體心態和情緒結構。在情慾接觸方面,匿名性和方便性則暫時懸置各種箝制情慾吸引力的既存社會分野因素,例如面貌、年齡、性別、身材、社會地位、婚姻狀況等等在現實世界中侷限交往的力量,網民們得以積極的高度發展語言的戲劇性、特殊性、吸引性,並且運用各種直接的、迂迴的、曖昧的進擊模式,一方面投射個人的人格個性特色,建立獨特性和吸引力,另方面同時勾引玩耍試探調情引誘,以便攀升慾望和興趣,創造情慾接觸的機會。

網路上的這種情慾活動發展當然會挑戰原本限制重重的社會規範,打破許多傳統上被極力維護的疆界(特別例如年齡),讓人們的交際接觸網絡大幅度的擴大,網路互動的曖昧遊移主動試探更令積極管制情慾的父母師長保守人士認為是社會病態荒淫、個人輕浮隨便的主要徵兆。從這個角度來說,保守團體的焦慮正是在回應這個突破性的發展,也就是企圖用法律的暴力,來把這些新興異質的文化實踐罪行化、妖魔化,以正當化並鞏固原來的規範和限制。

援助交際固然是一個援引自日本的流行名詞,但是它在臺灣大眾的理解中有其獨立的形成史。事實上,每一次的媒體報導(或強調其荒謬的欺騙性,或關注當事人的特殊年齡、體重、身份)都建構了大眾對援交的認知和情緒。1990年代後半,追蹤日本流行趨勢的新聞報導開始提到日本高中女生援助交際的現象,臺灣大眾的理解則接合了長久以來就有的落翅仔現象,把它簡化為學齡少女賣淫的代名詞,也因此在情緒上接收了過去回應雛妓現象的焦慮罪惡感。雖然日本的援助交際在性別年齡溝通模式上有特殊的但是也很多樣的指涉,然而移植到臺灣時正是網路的蓬勃發展期,其舶來文化的新奇刺激想像很快就被網友挪用,成為網路一夜情的新生協商模式;透過網路的匿名和遠傳,援助者和被援者的流動位置和多元面貌,使得援助交際躍升為網路上最具活力的情慾新局。這個文化發展當然不會被保守團體忽視,原本針對性交易商業廣告的兒少法29條因此在1999年修法過程中把所有網路電子訊息都列入偵查對象,從此開始了兒少法29條的文字獄。

大家在媒體上常常看到有很多人「援交被捕」,但是事實的真相是:從來沒有人是因為援交的「性交易」行為被捕,所有人都是因為「刊登(疑似)援交訊息」而被當成偵辦逮捕的對象。這正是兒少法29條的設定:網路訊息就構成犯罪證據。這不是文字獄是什麼?

早期,29條的內容和含意還沒有成為普遍的知識,因此網路上的援交訊息多半循著網路文化中自在露骨直接了當的溝通方式,明明白白的寫「我要援交」,並且列出價碼和條件,不合之人免試。然而對於29條而言,這個訊息就是犯罪證據,把網友約出來其實只是逮捕的動作而已。一般人之所以覺得所謂「援交被捕」就等於性交易現行犯,其實是因為早期警方經常主動刊登援交訊息,以仙人跳的模式由女警或相關女性職員以電話約對方出來再加以逮捕,這麼一來,相關新聞報導往往集中於警方如何有智慧、如何佈局誘騙對方,在這種敘述中就直接建構了被逮捕者的罪犯形象。(當然,基層警員熱烈偵辦,釣到自己人的機會也不少,我們性/別研究室就是在這類荒謬案件不斷浮現媒體時開始注意到「釣魚」的誘人入罪、非法偵辦,因此撰文批判,還和警察大學的資深教授在報紙民意版上來回辯論。為了凝聚力量遏止警方利用網路匿名性來進行誘捕,我們還和法學教授、執業律師、人權團體等等舉辦座談,批判釣魚誘捕。這大概也是保守團體恨我入骨、屢次檢舉告發的原因之一。)

隨著警方和媒體的雙方加碼,也經過無數受害者在網上警告同儕,援交訊息會導致逮捕起訴的知識終於傳了開來,網民們也開始用比較迂迴的方式溝通。然而文字獄的上方寶劍已經架在網路訊息之上:只要出現和援助交際同音的字形,不管你用援、元、圓、原、猿、緣、袁、園、員等等,甚至注音ㄩ,都是警方偵辦的關鍵字,甚至只要出現和性、一夜情、猛男、爽相關的探詢字眼,只要是對於尋求性接觸表示興趣和主動的訊息,就構成可能犯罪的聯想,也因此引起警方的關切,作為進一步誘捕的對象。

很顯然的,這種對於活潑文字和人際互動的高度關切和過度解讀,以及警方誘惑威嚇的語言操作,不但使兩千多位網民成為29條的祭品,使網路所開闢出來的情慾互動交往空間蒙上嚴重的陰影和猜疑,挫折了網路空間中脆弱單薄的信任,更深刻的戕害了這些年輕的靈魂和情感,迫使他們陷入孤絕痛苦的污名地獄。

除了剛才已經提到的援交同音字是文字獄的大宗之外,警方也擴大偵辦和誘捕的範圍。由於文字是一個勾動想像的工具,也是網路調情找伴的基本運作邏輯,警方於是利用網民的寂寞渴望和無限想像作為動力,花言巧語的引誘網友墜入警網。以下我想把我所收集的一些文字獄現象報告給大家:

反性前提:凡是性就有可能是性交易,就會被當成偵辦對象 網路是唯一一個可以讓年輕人自在探求情慾資訊和對象的空間,但是在29條的陰影下卻成為白色恐怖的天堂。舉最近的例子:

2002-06-20十五歲少女刊登「幼齒美眉,少男殺手,魅力十足,功力一流,有強烈生理需求」,被偵辦逮捕

2004-09-07新竹高姓碩士刊登「徵求一夜情,用過的都說好,誠徵北部girl,條件不拘,援交,開玩笑勿擾」,被偵辦逮捕,因為標點誤植而不起訴

2004-09-18高雄國二男生刊登「我是一ㄍ國二學生,想要完全做愛ㄉ滋味,不知誰可以幫我」,被偵辦逮捕

這些訊息都沒有包含性交易的內容,只是尋求性伴侶一夜情而已,但是警方都把它們當成偵辦對象,利用網友的渴望來百般誘導出價,或者至少提到一般的價碼,然後再用這個價碼數字來證明網友原先所po的訊息早就有性交易動機。問題是,網路上打屁哈啦往往是一人對多人,主題飛來飛去,前後相隔甚遠,沒有具體邏輯連貫可言,然而警方卻用白紙黑字的模式來剪貼對話,當成完整的性交易協商,扭曲網路對話的現實。這是非常典型的構陷。

心理激將:利用人性弱點逼迫出價 網路訊息內容無法構成性交易證據時,警方就採取另外一些招式,例如堅持網民出價才肯赴約,或者以老鳥高姿態要網民出真價以免壞了行情,或者用激將的方法逼出價碼:

2004-08-04聊到一半,對方突然問:「一般你的價格是多少啊」,網友有些驚訝,猜想對方可能說他是牛郎,又怕回應不恰當,對方會覺得男生怎麼那麼土,只好硬著頭皮說:「一張至兩張」,看她有什麼反應。對方說:『太少了』,當事人覺得很糗,所以就趕快說:「也有一次有五張的」,反正是哈啦,隨便說說。但是這就構成了犯罪證據。

2004-09-14的新聞報導:當事人留言「想做的請密我唷」,警員於是以潛水方式密談,詢問「有沒有做元的」,當事人說有,警員問價格,當事人慾言又止說「生活都是向家人拿錢」,警員笑他「長這麼大還向家人拿錢」,當事人就脫口回答「6000元」。雖然價碼出在密談中,並未公開,但是有了後來的價碼,「想做的請密我」就變成犯罪證據。

奇情誘惑:用各種動人故事矇騙網民降低警戒 警方在偵辦過程中運用各種誘惑威迫的手段迫使網民入局

用曲折故事消除網民的懷疑:抱怨自己從前曾有價交易被騙,以受害人身份獲取信任;以臺商二奶自居,怨忿男人太忙,自己被冷落;抱怨男友效能力太差,無法滿足,所以尋求新對象;以大陸妹身份自居,說結婚來臺,喪偶缺錢,家人不尊重;「我弟弟也被警察入一些罪下去抓,全家人都恨警察」;「我不是厚臉皮的女人啦 我不要我的人格被懷疑啦」;「今天見面就純聊天ㄛ,我和你還不熟」;說自己打字太慢,掩蓋偵辦過程中的遲疑思考,也逼迫網友出來見面以便逮捕

筆錄時強迫網友配合:警方告知網友,約見的對方其實是未成年的,家長要告,如果不配合就會更麻煩,網友只得配合;甚至警方說約見之對方未滿18歲,過去曾被網友性侵害,「父親告到警局來抓,她剛才躲在旁邊看,確定不是你,麻煩你做一下筆錄。」網友從頭到尾都沒看到對方,但是被警方誘導對她萬分同情,也很願意做筆錄,協助辦案,結果當然害到自己。

誤導脅迫:筆錄時扭曲事實以陷人入罪 警方利用網友並不清楚29條的內容和範圍,也利用網友在驚恐中害怕東窗事發因而無力抗拒警方侵害權益,往往過度詮釋法意,不管證據夠不夠都移送,形成嚇阻效果。

誤導當事人:警方說只要寫「援交」二字就有暗示、就是違法,事實上,需要明顯提出對價才算性交易;警方說只要合作,就不通知校方媒體和家長,且不拘留過夜,但是合作往往結果就是完成筆錄,移送地檢署;警方告知網友,初犯不會留下前科,不會有刑罰,被檢察官罵罵,勞動服務就好,但是結果往往沒那麼簡單。

道德辦案:警方把29條給網友看,網友說自己沒有意思性交易,刊登訊息中也沒有這種字樣。警察說「確實是沒有性交易的內容啦,但是你這樣刊登就是有暗示,這樣不適合小孩子看,對他們不好」,因此還是做筆錄口供壓指紋。過程中,警察還安慰說,過去他已經送了很多類似案子,從來沒有一個判刑的,但是他還是要送,因為這樣可以導正社會風氣。像這樣明知師出無名還是迫使網友經歷驚心動魄的收押移送,實在是警方瀆職。

有好幾位朋友在警局被偵訊等候期間都聽到員警歡喜的慶祝本月份抓援交的業績如何如何,令被羈押的網友們心寒。諷刺的是,同時被羈押的販毒犯、詐欺犯問起網友為何被捕,聽到是援交時,這些嫌犯都說:「幹嘛搞援交?找個大陸妹才一千五,又不會被抓!」可見得兒少法29條對疑似性交易的網路訊息的追捕,比起實際的性交易行為,實在是不成比例。

說穿了,婦幼團體拚命推動警方抓援交,其實針對的不是具體真實的性交易,而是害怕那些原來很乖很聽話的、在網路中逐漸發現世界的中產小孩,會因為高科技而溢出她們的管轄,會因為高科技而發現慾望、發現滿足。偵辦援交的反性內涵、階級內涵都還有待我們探究。

我的引言太長了,接下來就介紹今天的四位引言人。第一位是在網路上鼎鼎大名的「政小四」,也就是東吳大學政治系的吳昭憲;第二位也是網路名人,就是KKCity的網友「黑色安息日」Sabbath);第三位是另外一位網路寫手,也就是筆名「淫妲三代」的東海大學社會系研究生黃詠梅;最後發言的則是臺大外文系的朱偉誠老師。現在就請政小四開始。

  

因為屢次被保守團體告發,性/別研究室在媒體上很有爭議惡名,但是也因此得以接觸到許多援交文字獄的受害者。我覺得這些朋友在遇到這種事情的時候,都會因為性的污名,因為對媒體曝光、家人責備的恐懼,因為偵辦過程中的孤絕無助,而經歷非常可怕的心靈煎熬和羞辱。下面我想念三封信,讓大家感受一下他們的感覺,體認一下文字獄冤屈的人生代價。

1.  我因為在網路上留言要找援交妹,警局打電話來我家,我嚇得一直發抖,他叫我明天一定要去警局,不然要拿拘票來我家逮捕我。我就把事情跟我爸講,我全家人都很緊張,我也被我爸媽罵,我當天晚上睡不著一直哭,半夜時有個念頭,就是自殺,但是我沒做。隔天我爸陪我到警局,到警局時做筆錄,我就被移送少年法庭偵辦。這是我人生最痛苦低潮的階段,少年調查官要我的學校輔導資料,我不知道要怎樣向老師開口,因為我不想讓人知道我犯了法,還好冥冥中有天意在幫助我,讓我的同學跟導師都不知道我上少年法庭。在訴訟期間的日子最難熬,會有很多不好的念頭,還好到了最後判決書出來了,「不付審理,由家長嚴加管教」,我的壓力也從判決書出來時消失了,但是這件事也在我心理留下了陰影。 

 2. 當天開聊天室是好奇想找一夜情,因對方問了一句我的誠意是多少時,我才認為對方是援交,而我沒錢也沒要元交,就隨便打個1000,看對方會不會因為錢少離開聊天室。沒想到對方答應了,我想說,沒看過網友,就見面看看,因為身上只有1000,想說去旅館錢都不夠了,怎麼幫助對方,但要說這些時就被抓了。我從被抓到現在一直想自殺,因為我對不起我家人,本來要去國外唸書,也覺得不可能了,現在做任何事都沒有興趣,課業也不想顧了,只希望檢察官判我緩起訴。我現在已經連上網跟朋友聊天都不敢了,會不會還有緩和的地步?如果過陣子新聞有因兒少法跳樓的,那應該就是我了吧..

3.法院傳票已經寄到我家了,內容說明應執行刑罰:徒刑三月,如準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九百元折算一日,也就是80100元。當我得知這個訊息後,我幾乎快崩潰了.......我家人也崩潰了!我問過是否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繳交易科罰金,得到的答案是:因易科罰金金額不大,所以想以分期付款方式繳交易科罰金比較困難!還有,如果當天無法繳交易科罰金的話,就直接抓去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大家快來看喔~~~這就是臺灣的法律啦~~~~~要來犯罪的快來臺灣喔!!!被抓不用怕!!只要有錢就好!!像我ㄚ~~沒錢就該死ㄚ!!臺灣法律才它媽的不管我有沒有錢!!他們只管有沒有錢進帳啦!!臺灣法律就是要我們這些倒楣的老百姓付錢養他們啦!!!他們也不管真不真相的!不管人不人權的!!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反正我該死啦!

!絕對不會屈服於法律下的!因為我沒錯!所以即使我錢付不出來我也不會乖乖的讓他抓去關!!!今天就是元宵節了,看報紙說陳總統會來臺中主持點燈儀式,我想趁這個機會去會會陳總統!我知道他一定不會理我的!所以我還在想該怎麼跟他接近!第二,都是那個死審判長,當時一直說我只要有刊登就有罪!我想找機會在法院外堵他!如果可以我要殺了他!以免又有可憐的民眾被他害了!第三,如果找不到審判長,我就去找當初抓我的警察!我也要殺了他!反正臺灣警察都很懶!我被通緝的話,臺灣那麼大,看你怎麼找!!!我是快瘋了!!我已經快沒有所謂的理智了!!因為臺灣的法律根本不理智!叫我如何理智的去處理事情呢????難道一定要逼我走絕路嗎???一定要我死嗎??一定要我吐錢出來給你們這些爛警察嗎???去死吧!!!!士可殺不可辱!!!我雖然沒用!但我還有一點做人的尊嚴!!要死大家一起死!順便讓全臺灣的警察知道!你們愛釣魚,這次釣到我這條要跟你們拼到底的大魚了!反正現在也沒辦法可以救我了!!!!抓我的警察、審判長你們準備受死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要全部殺掉你們這些讓我失去家庭、讓我失去快樂日子的人!!!!!!全部都去死吧!!!!

 文字獄,是一種冤獄。援交的文字獄則是一種連主體抗辯的力量和空間都被剝奪的冤獄,這個文字獄也是一種讓周圍的人都突然退避三舍的孤立和放逐。過去三年來,兩千多個靈魂背負著這樣的重擔在我們周圍,我們還能讓這樣的文字獄繼續下去嗎?


20040925文化研究論壇

相關網頁:http://intermargins.net/repression/sexwork/types/enjo/frkeyboard/frkeyboar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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