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ct:
使用於其他一般之「法」。(「Act」一詞,在英美國家,係指須由國會經過立法程式通過之成文法律;而「Law」一詞,係較廣義之概念,包括法理、法律原則、判例、習慣法等,不僅僅指立法機關通過之成文法而已。因此,依我國憲法及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之法律位階,係指經立法院(國會)通過之「法」。將「法」之名稱,於英譯時使用「Act」一詞。而於編纂成法典型態者或具基本法之性質之「法」,使用「Code」一詞。某某施行「法」,則譯成:Enforcement
Act of…。
2.Code:
使用於編纂成法典型態或規範為基本法性質之法律,例如現行之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五部基本法,或類似性質之基本法,使用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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