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科技挑戰母職意涵?以臺灣不孕醫療發展為例*

吳嘉苓

臺大社會系助理教授

相較於生產(production)的豐富研究,再生產(reproduction)的社會學分析方興未艾。而有限的再生產討論中,有關生育/生殖(procreation)的理論發展才剛開步。這篇論文希望針對女性主義理論對再生產的討論中,擷取生育/生殖的部份,作一整理歸納,並試圖描繪一理論架構。然後,我將以臺灣不孕醫療的發展,作為討論此理論架構的例證。

若沿襲馬恩(Engels 1970Marx & Engels 1970)的分類,將再生產定義為勞動力的再生產,則再生產有兩大類:一是對現有勞動力的再生產,亦即勞工日常生活的維持,要吃、喝、休息,才能再從事生產,這吃、喝、休息,由家務勞動提供;另一為培養新勞工,即為創造資本家所需繼起的生命,那要藉由生育來產生,這裡的生育還包括生殖(childbearing)與養育(childrearing)兩部份。由於女性在許多社會都擔任大部份的再生產工作,再生產的分析,成為女性主義理論的重要內容。如Jaggar1983)所言,再生產在馬恩的討論中是提而未論,重生產而輕再生產的研究取向,也對理解女性的社會位置有所欠缺。

女性主義論述所著力的家務勞動、養育等等再生產面向,已頗有建樹,但是在生殖上,發展較有限,這與生殖的強烈生物性有關。例如,當女性主義者強調家務勞動、育兒等等再生產過程,應由男女共同分攤,強調其去性別的目標,生殖由於生理限制,仍由女性擔任。但是生殖科技的發達,從避孕科技到助孕科技,似乎都逐漸在改變生殖的生物決定性,一些理論也隨著生殖科技的推陳出新而引發。生殖是理解性別系統的關鍵之一,生殖科技其實只是理解生殖相關的社會安排的環節之一,但是不論是避孕科技或是助孕科技,都常引發社會極大爭論,衝擊社會對於女性社會位置的定位。我希望藉由這篇論文,能提供一些理解生殖、生殖科技,與女性社會地位的觀點。

 

再生產模式與生育/生殖模式

恩格斯、馬克斯所提出的生產與再生產的分野,常成為後繼女性主義論述在討論「再生產」時,溯源的起點。恩格斯在《家庭起源、私有財產與國家》(Engels 1970)一書中,提出了女性從屬位置的根源,來自私有財產的產生。農業的發展,使得生產變得更有效率,也使得原本在性別分工中在家戶外工作的男性,得以控制、進而累積生產資源,生產產生剩餘,因而產生私有財產。男人為了讓私有財產有子嗣可繼承,原本的母系社會進而由父系社會取代。「母權遭到推翻,是女性在世界歷史上的一大挫敗」(頁50),恩格斯描述得如此驚心動魄。

恩格斯留下的兩處提而未論的「伏筆」,引得70年代以來的女性主義論述錙銖必較。一來,古典馬克斯主義反對生物決定論,強調人性來自特定的社會組織,因此女性的從屬位置並非來自其生物性,而是如恩格斯所強調的:生產方式的變革所帶動的私有財產的興起。然而,恩格斯未能解釋為何原始社會的性別分工就已是男主外女主內,是否意味是生物性造成的呢?證據之一是,在《德意志意識型態》中,馬克斯與恩格斯(1970)一再強調原始社會的家庭分工只是出於生理特性而造成的分工(頁51)。這遭到Jaggar(1983)質疑:若對於為何原始社會有此性別分工型態缺乏生物決定論以外的解釋,恩格斯的理論即有一個斷裂。二來,恩格斯(1970)在《家庭起源、私有財產與國家》的名言「歷史的最終決定因素在於,人類生存的生產與再生產。這包含了兩層特質:一是生產實際維持生活所需的物質,像是食、衣、住與生產工具,另一是生產人類本身」(頁5)中,「再生產」如何作為「歷史的最終決定因素」?恩格斯基本上是提而未論,這也正是Jaggar認為斷裂必須接補之處。即使在討論女性的從屬位置,恩格斯以生產方式的變革為分析軸心,而非再生產。即使討論再生產,也著重在無酬家務勞動,意指藉由每日的吃喝休息來再生產現有的勞動力。而再生產的另一面,藉由生育產生新勞工,在大多數社會更多是由女性擔任,未被仔細分析。相較於對於生產模式的鉅細靡遺分析,再生產模式的討論幾乎在馬派討論聊備一格,這引得Jaggar198374)直言:「(古典)馬克斯主義未能仔細檢視再生產,特別是再生產中有關生育(procreation)的部份,使得馬克斯主義缺乏足夠的概念意涵來理解女人所受的壓迫。

許多社會主義女性主義文獻主要就在彌補這個斷裂。關於再生產的內容,約略有一些差異,例如,Ursel (1978)將再生產的過程分為生殖、社會化,以及日常生活的維持,Jaggar1983)則分消費跟生育(procreation),其中生育又分生殖與養育,或是分「造人」(受孕、懷孕、生產(childbirth)等生殖過程)與「育人」(養兒、育兒(社會化))兩部份。與家務勞動相關的日常生活維持(或消費),以及養育,都有頗多的理論分析(例,Mitchell 1970Landes 1977/1978Gimenez 1978Glenn 1992)。

這篇文章,著眼於再生產中看似最生物決定論的生殖。特別是「造人」這件事,在人類歷史上,一直是由女性擔任,男性除了貢獻精子之外,參與的有限。女性懷胎十月,歷經產痛(或經由手術),完成「造人」的勞動,似乎因為生理生殖機能的男女差異,而難有什麼歷史變異,也成為女性主義理論中,最受挑戰的一部份。

Jaggar(1983)清楚地整理了這個挑戰的必要性與難度。Jaggar看出馬克斯論述在「再生產」的不足,但是她也清楚再生產中的生育是理論上更複雜的一環。Jaggar指證歷歷,認為恩格斯與馬克斯都把生育當作是受限於人類生理,因此未必如生產(production)能有歷史變異。「一開始就納入歷史發展的第三種關係就是:每日都再重新生產自己生命的人們開始生產另外一些人,即增殖」(p.33)。Jaggar指出,若生殖是如馬恩所言如此的生物決定論,的確也沒有什麼分析好談了,也不可能如生產模式(mode of production),發展出什麼生育模式(mode of procreation)的概念。其次,馬恩強調將生育視為一非歷史性的,即對於推動社會,只是二等動力;一等動力是生產。即使生育勞動能有歷史變異,在馬恩的大旗下也將其視之為生產模式改變所造成的結果,是歷史變異的客體而非主體。而Jaggar的確成功地以社會女性主義的論點,來說明mode of procreation的存在。Jaggar指出一分析策略:「只有將生育作為一種歷史過程,才可能發覺現今的分工有多少成分是由生物性來決定,又有多少成分,生育能做為女人受壓迫的指標」(頁76)。關於「育人」(childrearing)這部份,有較多的討論。而關於造人/生殖(childbearing)的部份,Jaggar點出了兩點。一,女性主義文獻已點出,藉由人工受精,體外受精,甚至體外受孕,人類史上第一次出現「造人」的性別分工有所變異,未必全程由女性擔任。二、女性主義也提醒,有關生殖的科技如何產生,也來自於社會對誰要負責生育,Jaggar舉的例子是,避孕藥是發明給女生而非男生,即為一例。Jaggar因此認為,「這些女性主義者的討論,關心的是將生育視為一歷史過程,而這歷史過程是由人類的生殖生理與與社會組織的形式,兩者不斷辯證的關係所形塑」(頁76)。雖然Jaggar在這裡論的包括生育中育人與造人兩大部份,但是若只看「造人」部份,並將「社會組織的形式」限定於生殖科技的發展(以及相關的家庭形式、母職意涵等等),亦充分契合。

的確,生殖科技的出現,豐富了「造人」或「生殖」做為「再生產」的一個環節,啟發女性主義理論可能可以著力之處。其中,衍生於馬克斯主義-女性主義理論的脈絡,卻產生了兩派截然不同的理論方向。一派著力闡明生殖科技所帶來的女性解放,一派卻看到生殖科技箝制女性的可能。這樣的歧異解釋,有一大部份來自這些作者在看待再生產中的生殖,如何作為「歷史的最終決定因素」時,呈現的差別觀點。這些歧異可以以Firestone1970)、Gimenez1991)、O』Brien (1981)三人從延續馬恩對再生產的討論,來建構生殖理論所做的努力,做一整理。

Firestone1970)以再生產做為「歷史的決定因素」,提出了《性別的辯證》,試圖彌補恩格斯討論的不足。Firestone認為再生產是形成性別階級的核心因素,這裡她所用的「再生產」,比較是以生育為重點的再生產。對Firestone來說,女性由於生理構造,負責生殖,造成了女性對男性的依賴,也因而制約了包括家庭等社會關係的安排,促成了女性的從屬位置。她直接改寫恩格斯的經典名句,寫出了這段膾炙人口的「性別的辯證」:

 

歷史唯物論對歷史進程的關照,是將一切歷史事件的終極肇因與推動力量,接歸諸於性別的辯證:所謂性別的辯證,是指社會為了生殖、繁衍目的而分裂為兩種截然不同的生物階級,並在這兩種階級間發生相互的爭鬥;歸諸因這類爭鬥而產生的婚姻、生殖及育兒方式的變化;歸諸其他那些同樣是基於生理因素而區分出的階級身份其之相關發展;歸諸那終發展成(經濟-文化)階級體系的人類最早的分工方式男女分工。(頁12)

 

Firestone認為「兩性之間天生的生殖差異,造成了階級源起的第一種分工」(頁9)。如同古典馬克斯主義認為無產階級者要以掌握生產工具來達到去除(經濟)階級之分,Firestone認為女人(現階段性別階級的下層階級)也要掌握生殖工具,來完成性別革命。Firestone除了間接提出避孕科技以使得女人逐漸脫離生理限制(頁8,頁202),更主張要以「人工生殖」來解決因為生理差異而造成的地位差異,因為「人工生殖」可以使得小孩由任一性別產生。如Tong(1989),所闡釋,在Firestone寫書的70年代,其實只有避孕、墮胎等生殖科技,而現今的人工受精、試管嬰兒、代孕等等人工協助生殖技術,的確更進一步趨近Firestone所言,有可能泯除因生理差異所造成的性別階級差異。

80年代以來人工協助生殖科技的日新又新,讓Gimenez(1991)能以具體的生殖科技科技發展來談「生育模式」,甚或是「造人模式」。Gimenez也提出,除了女性主義文獻著力甚多的「再生產模式」(mode of reproduction)之外,有必要發展「生育模式」(mode of procreation)的概念,來理解人工協助生殖科技可能衝擊的母職意涵,這對討論女性地位,扮演了關鍵角色。Gimenez將「生育」(procreation)稱之為「世代社會再生產」(intergenerational social reproduction),簡單來說,也就是「造人」和「育人」。Gimenez比Jaggar更確定地表示,「生殖科技,從最古老的節育控制,但最新的助孕科技,都可以據此建構出「再生產動力」(forces of reproduction)這個概念的豐富意涵。這個概念與生產動力(forces of production)這個概念來研究社會變遷在理論上一樣地重要」(頁343)。在各類生殖科技中,Gimenez特別著力於以助孕為主的「新生殖科技」(new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對於形塑理論的重要性:

 

新生殖科技將生殖與異性戀性活動分離,具體改變了生殖的生理狀況。我們需要一個新的理論概念,來理解這些再生產模式的改變,即是「生殖模式」(mode of procreation),亦即生殖與性活動分離、生殖與再生產的社會關係的分離,這種種生育過程的要素。(頁343)

Jaggar也曾提出「生育/生殖模式」這個概念需要發展的重要性,但是Gimenez作了更具體的概念內容。生殖科技將昔日「三合一」 -- 基因上的、妊娠上的、社會上的 「天然」的母子關係,予以拆散。例如,一位女性可能提供卵子、負責懷孕,但是不負責養育孩子(此為提供卵子的代理者);歷經懷孕、也負責養育,但非基因上的母親(借卵進行人工生殖的不孕者);只是基因上有貢獻,不參與懷孕與養育關係(捐卵者)等等。對Gimenez來說,新生殖科技的出現,等於對創造了將生殖模式(mode of procreation)與再生產模式(mode of reproduction)分開的物質基礎。「生殖模式」(mode of procreation),以前由於生理構造的限制,而將此概念視為一常數(constant),現在因為新生殖科技,「模式」而出現了變異,可以發展其理論意涵。

這個概念用來理解女性的處境有什麼幫助呢?Gimenez以馬克斯女性主義的觀點提出,「這形成了生理上的新經驗,而並會形塑新的意識型式」(頁346)。也就是說,Gimenez認為,造人與育人的分離,提供了一物質基礎,影響對母職的看法。Gimenez承襲馬派對於「看法」必須有物質基礎的論點。Gimenez要提醒的是,「新生殖科技不只創造了新的、可販售出租的客體(卵、子宮、精子、受精卵),也創造了新的歷史主體,這些願意進入[種種分離生殖模式與再生產模式]關係的主體」(頁 346)。當然,Gimenez也強調這樣的概念不是科技決定論,她也提醒科技類型形成的社會背景,但她更要彰顯科技提供了改變再生產關係的物質基礎。

OBrien (1981)在《生殖政治》(The Politics of Reproduction)一書中,也為生殖建構理論基礎,但是論調卻與Firestone和Gimenez迴異。OBrien也是一派大氣地提出,食、色、生、死,這幾個重要的人類生理基本層面中,食、色、死都發展出了影響深遠的現代理論,唯獨生(birth)還沒有。例如馬克斯理論是從人需要吃飽以求生存的生理需求出發,佛洛依德的精神分析探討原慾(libido)如何形塑人的意識,而存在主義則談論死亡如何引發人類抗拒虛無。食、色、死這些生理必然的事件都有其歷史動力與理論重要性,OBrien認為生殖,亦然。OBrien認為女性由排卵、性交、懷孕到生產,一貫而成,產生了「女性生殖意識」(female reproductive consciousness),這意識重點在於其一致性與連續感。而男性性交後留下種,就抽離大部份的生殖過程,與生殖是一個疏離的關係(alienation)。男性因為未能參與生殖的許多步驟,因此其男性生殖意識(male reproductive consciousness)主要在於斷裂與不確定性,與自然世界的斷裂,以及對物種延續的不確定。而男性發現自己生理上的親職,對OBrien來說,是生殖過程的首要歷史轉變(頁21)。不知在歷史的那個時期,男性發現自己與親職的關係後,是這種對親職的斷裂感與不確定性使得男性必須集體地靠壓抑母系關係、建立家父長制、劃分公私領域,以及創設法政上的一些制度來確立其親職關係,彌補其斷裂感。據有生殖勞動產品,確立親職,這是男性實踐(praxis)的成果,在父權制度得以具體實施。

OBrien指陳,生殖科技使得女性得以「選擇」親職,這是繼男性發現生理親職的第二個重大歷史事件。OBrien認為「過去是自然(nature)使得男人將性與生殖分離,現在則是科技使得女人將性與分離,這將會造成生殖經驗與意識改變的物質基礎」(頁160-161)。OBrien對這避孕科技這個「第二個重大歷史事件」所帶動的改變,是很猶豫的。OBrien雖然明白女性主義爭取避孕,是女性為與男性平等的努力,但是卻強調這並不表示認同於男性價值。科技使女性昔日的特有生殖意識可能產生變異,使得女性必須協調原本一以貫之的生殖過程,OBrien似有些遺憾。她強調生殖科技的發明本來不是以解放女性為前提,而是以降低第三世界人口,解決能源危機等等而滋生(頁205-206),但也清楚看出女性主義追求生殖的控制權,而認同避孕科技。OBrien認為也因此,對於Firestone所言,要藉生殖科技將女性從生殖的束縛解放,OBrien認為過於天真,要女人放棄生殖,等於是要女人作男人,這是OBrien反對生殖科技的觀點(頁81-83)。不只是避孕科技,曾是助產士的OBrien甚至認為,昔日生產由強調姊妹情誼的助產士參與,提供了難得的社會儀式,公開慶賀女性特質,特別是在生產過程中所展現的女性力量。而現今生產過程成為醫療事件,由男性主導的產科醫師主控,固然是以健康上的考量為名,但也抹滅了生殖過程女性主體。相較於男性發現父職(發現自己為血統上的父親)的仔細分析,生殖科技對生殖政治的衝擊,OBrien在凸顯女性生殖的連續性,與主流女性主義者強調的生育控制權之間,有些猶疑。

都從重寫生殖變異對改造社會的動力做為論述的起點,卻出現截然不同的論證結果,這顯然與擁抱母職或是揚棄母職有關。FirestoneGimenez顯然將生物性母職與社會性母職的必然連結,視為女性的困境,因而肯定生殖科技可能帶來的突破。而O』Brien反而正面肯定生殖經驗為女人所帶來的連續感與一致性,所以對於生殖科技可能對此女性生殖意識的破壞,覺得可惜。對O』Brien來說,「遠生殖」是男性霸權興起的動力,如今女人也以生殖科技遠生殖,認同男權價值,結果堪憂。

然而無論如何,生殖科技所改變的生殖模式,影響了社會安排,是大家一致的論述方向。分離生殖與性(O』Brien),或分離生殖與養育(Gimenez),是歷史上甫出現的生殖模式,女性主義者預測這會形成改造社會的新動力,不論是Firestone所認為的解放的女性的契機,還是O』Brien質疑的泯滅女性特有的生殖意識感,或是Gimenez強調需要觀察的母職解構,都有待經驗研究來驗證。

經驗研究上,已有以生殖科技介入生殖過程,來探查母職或生殖意識的改變。例如,Duden1993)指出,母子關連原本是藉由胎動而產生私密經驗,但是胎兒影像攝影技術的發明,使得胎兒的存在,從只能個別感覺變成大眾皆可觀看,母體與胎兒的關係也從個人感知轉換成大眾共享,母體也從昔日孕育個別胎兒的主體,轉而理解成一與胎兒共生的生態系統。又如,有關超音波的研究發現,昔日分娩後,產婦對男娃喜愛甚於女娃,反映了重男輕女的文化價值,但是實證研究發現,超音波使得母體提早察覺胎兒性別,母親對肚子裡的男娃,反較有負面反應,主要因為母親較能將女胎兒視為自我的連續,而容易將男胎兒視為「他者」、「異物」(Oakley 1987)。還有剖腹產造成的疏離生產經驗、體外受精衝擊的親屬關連等等(見Ginsburg & Rapp 1995Stanworth 1987Strathern 1992文集中的實證研究),都是生殖科技改變社會關係,特別是母職意涵的例證。

同時,FirestoneO』BrienGimenez也都提到了要避免淪為生殖科技決定論的分析觀點,因為看見了生殖科技的產生不能外於其性別系統。但是相較於一些女性主義分析,認為生殖科技的運用與產生,就是男權鞏固權力的機制(例,Rich 1976),這些著重歷史辯證的女性主義者,認為有必要探究新的生殖形式,帶來的新的意識,或是新的社會安排,即使這些科技是由男人發明,或是以賺錢為目的。

關於生殖科技發展的社會建構,就成了此議題解析的另一面向。這類的經驗研究,包括對避孕科技使用上重女輕男的國家政策(例,劉仲冬1995)、胎兒監視器等分娩監控科技演進的利益考量(例 Arney 1982),以及專業競爭與助孕科技變化的討論(例,Marsh & Ronner 1996 的歷史調查,亦見Corea 1987對代孕仲介的考查)。這些研究都在說明,生殖科技的形成與應用,都不能外於特定的社會情境來討論。常被討論的社會情境包括性別邏輯、專業擴權、與資本主義市場經濟(Rothman 1989)。

這新的生殖形式,大致是這個世紀的事,討論生殖科技發展,與婦女處境的變化,特別是母職或親職等概念意涵,似乎是理論化「生殖形式」這個概念的好練習。Firestone著眼代孕科技,O』Brien著重避孕科技,Gimenez兼顧幾類人工協助生殖(人工受精、試管嬰兒、代孕等),是因為其「生殖形式」的重點不同。對於「新的生殖形式」,Firestone的是不分男女皆可生殖,O』Brien女性生殖上的不連貫性(由於避孕科技),Gimenez在於基因/懷孕/養育的分離。關於這樣的新的生殖形式,可能改造怎樣的社會關係,而這新的生殖形式又是如何產生,可能必須考慮生殖科技的異質性所衍生的異質意義,來出發(例,Tong 1997)。在可行的經驗研究中,不論藉由從避孕、產前、分娩、助孕等科技發展過程,以及對於母職、親職意涵的關係,來探討,都比起O』Brien所言的「第一個歷史事件」,即男性發現自己生理上的親職,顯然要可行得多。然而,也由於這個「新的生殖模式」,仍正在發生,如Gimenez所言,新的意識,也正在形成,因此做定論也有困難。由於「新的生殖模式」未必要從FirestoneGimenez所言的代孕(由男人或人工子宮)開始,可以從避孕、產前、分娩、助孕等科技作為這新生殖模式的研究起點。

不孕科技之所以適合來探論生殖、生殖科技與生殖意識的關係,在於助孕科技的弔詭性。有關控制生殖的科技,過去女性主義者內部的觀點頗為一致,關心的焦點包括避孕方法是否多元、是否考量婦女健康權益;是否為節育人口而有強迫性結紮;婦女是否擁有墮胎權,是否容易找到安全的墮胎方式;羊膜穿刺等技術是否被用來篩選胎兒性別,尤其是用來確保男嬰出生等等。這些議題也是婦運在第三世界所努力的面向。而在經濟較開發國家中,目前廣受注意的是協助生殖的科技。不論是試管嬰兒、人工受精、代孕、基因篩選等等,引起較多的討論。這些最新的人工協助生殖科技讓女性主義論述出現了分歧的聲音。一來,如Purdy (1996)所觀察到,(英語世界)女性主義者普遍對人工協助生殖科技,持保留態度。最關鍵的重點在於,女性主義者認為這些科技假設了女人想當母親的慾望,也更把生育與母職連在一起。然而,如Tong(1997)所提醒,女性主義者也普遍瞭解人工生殖科技的存在,增加了婦女的選擇,只是在增加選擇之餘,婦女到底有多少主控權,女性主義者仍有爭議。Purdy (1996)亦強調,即使人工協助生殖科技(特別是代孕與試管嬰兒)對女人可能有害,但女性主義者亦宜先評估生殖科技對女人的得失,看看使用生殖科技的婦女處境,比起生殖科技未存在前的婦女處境,有何助益、有何傷害。唯有得與失一併比較,才能對生殖科技與婦女利益做一完整考量。Franklin (1995)特別強調,瞭解生殖科技與生殖政治變動的特質,並考量不同女人與生殖科技的異質性關係,是女性主義論述目前最具挑戰的課題之一。

這篇文章集中討論臺灣不孕科技發展與母職意涵的關係。這類研究於前所述,應分兩個層次,一是生殖科技生產與應用過程中的社會特質,一是檢驗生殖科技的出現可能帶動的生殖意識的改變。這篇文章以不孕科技為例。一方面探究不孕科技在一男權社會發展的過程,另一方面可能帶來生殖意識的改變。我們這裡所討論的生殖意識的改變主要是顯現在醫療制度上,而非個人層次。但是個人層次是未來將藉由調查使用生殖科技者的觀點來進行,是本研究即將進行的另一部份。我們特別要問,臺灣的不孕醫療,在一男權社會中是如何形塑的?有可能因為其醫學知識與科技本身所造成對生殖理念的改變,而撼動什麼性別邏輯嗎?我們將以臺灣醫療制度中不孕檢查與不孕治療的發展軌跡,來試圖回答這些問題,作為理解生殖模式如何可能改變社會的起步之一。我們的資料來源包括醫學期刊、家庭計畫研究所文獻、通俗醫療文獻,以及醫事人員的訪談。這樣的研究調查,試圖為Firestone, O』Brien, Gimenez等所著眼的再生產政治全貌 -- 生殖科技如何促成新的生殖模式,進而產生了新的認同,以及新形式的意識型態,衝擊了社會視為理所當然的母職意涵 -- 提供一小塊的拼圖。

 

不孕檢查

雖然最新的統計都顯示不孕原因男女各半,男性不孕的檢查也比女性的檢查來得單純,但是不孕檢查一直是以女性為主。1950年代的不孕門診,不孕檢查的步驟明顯以女性為先,仍深受「女人=生殖」的生物性母職影響。1970年代開始有清楚的呼聲,要求不孕夫妻應共同接受檢查,但是檢查的設計仍傾向以女性為中心。90年代甚至出現男性應先檢查的「呼籲」,但是也只是「呼籲」,醫療實際的設計上,並未積極性地建立男性與不孕篩檢的連結。科學發現看似戳破女性單方面與生殖的連結,但是在難脫性別系統的醫療系統中,仍未能因為科學事實與科技精進,來藉由男性不孕篩檢程式,進一步確立男性近生殖的關係,也因此對打破女性與生殖能力的必然連結,成效有限。

20世紀初期醫界對於不孕的檢查,在男性方面,僅限於男性的「不舉」,即使有精液檢查,「不過於顯微鏡下一瞥而已」(吳家鑄、吳惠銘,1953294),也因此,男性只佔了10%的責任。的確要等精液檢查的技術與知識漸漸成熟,才逐漸確認男性方面來解釋不孕的比例。

1950年代,臺大醫院開設不孕門診,這是我們能找到臺灣最早的不孕門診資料。臺大醫院婦產科吳家鑄等醫師自1950年以來發表了9篇系列臨床醫學報導,是臺灣早期不孕醫學研究的先驅(Tsuei and Wong 1972,《臺大醫院婦產科百年史料輯錄》編輯委員會1995)。我們可以從1953年的一則醫學報告(吳家鑄 et al. 1953a),來一探當時醫界對不孕的處理:

 

關于不妊癥之問題,在醫學方面或社會方面之重要性逐漸增加。其發生率,在幾報告之統計,約佔100分之10或100分之20。在我們臺大婦產科門診部,於民國40年元月起到10月至,10個月間,求醫病人總數3,760名中,訴不妊者為502名,佔100分之13。

訪問本科之本癥病人,經過門診部的一般婦科檢查以後,被叫和她的丈夫來我們特別設立的「不妊癥檢查部」(Infertility Clinic)。這個機構,對病人方面我們特別用一個名字「家庭計畫中心」(Planned Parenthood Center)。

訪問本部的夫婦我們立即用我們特別造出的「不妊癥病人病歷表」來聞詳細的既往歷及現癥歷,並特別對性生活問題注意。以後,才行婦人的一般檢查,骨盤檢查及一般研究室檢驗.若不能發見特別的條件時,於病人月經終了後4-5日的排卵前期,行卵管通閉試驗。如果卵管的疏通性儲存時,命她做基礎體溫表,並於下次月經開始後12小時內,或預定月經2天前,取子宮內膜而做組織檢查來判排卵之有無。同時檢查經5天禁慾後的精液。正常者,再做「性交後試驗」。檢查夫婦2個人的內分泌學上的問題,特別一定要做基礎代謝檢查。這樣檢查完了以後,我們就可以做「試驗的治療」來觀察其結果。

(頁31-32

 

這段文字充分顯露,1950年代的不孕的檢查流程,已包括精液檢查,但是整體仍以女性為主。在臺大醫院這200對夫婦的研究中,雖名為夫婦,但是受檢查的頻率與機會並不平均。「訪問本科之本癥病人,經過門診部的一般婦科檢查以後,被叫和她的丈夫來我們特別設立『不妊癥檢查部』」來看,「訪問本科的病人」用字中性,但顯然指的是女人。最初求診掛號想必就在婦產科,丈夫也頂多是之後才被要求前來接受檢查。從此報告可看出,建立病歷後的例行程式,仍由女方著手。要經過「一般檢查,骨盤檢查及一般研究室檢驗卵管通閉試驗基礎體溫表取子宮內膜而做組織檢查來判排卵之有無」等等繁複的檢查程式,其中許多檢查涉及侵入性醫療,一些檢查起碼需要耗費一個月以上的時間(為了配合月經來臨)。但是,大部份的夫婦,是等待這些程式都完成後,才輪到男方,做精液檢查。即使男方的檢查內容容易(因為精液取得單純),但是檢查流程上仍排在繁複的女性不孕檢查之後;文中雖有「同時檢查經5天禁慾後的精液」的檢查,但是從實際接受精液檢查的男性數目來看,並沒有什麼「同時」的檢查情況。這種「窮盡女而後男」的不孕檢查程式,顯然與社會認為由「生殖=女性」的性別邏輯緊密扣合,而醫院流程設計亦反映了這樣的價值。另一方面,我們也懷疑是否精液檢查的效果並不準確,或是治療男性不孕的方法有限,再加上主事者為婦產科醫師,這都可能促使醫院也對於檢查女性較感興趣。不過這我們還要做更進一步的資料搜尋與分析。

無論如何,這樣的檢查程式,也容易出現不孕原因多出現在女方的「假象」,更複製了「生殖=女性」的預設。在這種「先女後男」的檢查模式下,臺大醫院發現200名求診者中,有90名女性有明確的不孕原因。當然這90名中,也可能男性亦有不孕原因,不過由於檢查流程,90名中的58名男性,根本未做任何檢查。臺大醫院在這90名中因此只發現6名男方亦有不孕原因的例子。女方檢查完沒問題的110名中,則只有28名的配偶做了男方的檢查,其中一半查出男方有「比較的寡精蟲癥」等不孕原因。也就是說,即使超過一半的檢查發現並找不出什麼女方的問題,剩下「非女方因素的不孕求診者」,輪到男性該檢查時,四分之三就終止檢查。這樣的檢查流程使得女性不孕必明察,而男性不孕,明顯未查。這「未查」還分兩類,一是女方確立有不孕原因後,男方未查,二是女方查無不孕原因,也未去深究男方。算來,雖然名為200對夫婦的檢查,但是200名女性多少都有接受檢查,但是隻有60名男性接受檢查。 也因此,呈現「女性不孕」的統計數字,遠較男性為高。最後發表的報告數字是,76%為女性不孕,12%為男性不孕,12%為原因不明。這反映了男女有別的檢查流程所造成的結果,並非實質不孕原因的性別分配。

約略同一時期,泌尿科醫師在醫學學術期刊所發表的臨床醫學研究中,也透露了社會與醫界抗拒男性與不孕連結的原因(江萬火宣、吳建堂1953):

「無子三年,去妻」。自古以來對不妊癥不但社會一般人的觀念連醫師也把其責任都推到妻子的身上。事實上這個完全是謬見,近來醫學研究的進步已把這偏見完全打破而證明丈夫也要負一半不妊癥責任。由於男尊女卑的社會以因女人吃大虧,雖然妻子檢查沒有不妊的原因,但大部份丈夫卻拒絕就醫。因為潛在意識恐怕如果發見自己是不妊的原因時會失掉其優越性和男性力量。向來泌尿器科醫師不重視男子不妊問題。認為檢查精液時沒有精蟲才是男子不妊癥。但現在的研究已明示要達到妊娠目的,不但精液含有精蟲連其量,精蟲總數,精蟲形狀,運動狀態,精蟲運動的性質並持續時間,精液酸度,及其他異常含有物都有關係且須合一定標準.(p.57)

 

這個「不孕推到妻子身上」的「謬見」固然存於一般大眾,但也存於醫界。「醫學研究的進步已把這偏見完全打破而證明丈夫也要負一半不妊癥責任」,可是「向來泌尿器科醫師不重視男子不妊問題」。在這裡並不清楚「丈夫也要負一半不妊癥責任」中的「一半」是臨床發現,還是僅止於提醒男女都有責任的通俗說法,但是泌尿科未有積極加入不孕檢查動作,值得推敲。

特別是相較泌尿科對男性「性」問題處理的積極,對「生殖」處理的消極,也與社會對於「男性遠生殖」的看法相呼映。

這樣「重女輕男」的不孕檢查流程,從榮總自1970年婦幼中心開辦不孕癥門診中的理念來看,觀念上有了改變。根據Tsui & Wong(1972)的報告,自1970年5月至1972年4月,共有382對夫婦在榮總的不孕癥門診中心接受檢查。在不孕小組的施行準則中的第一條就特別提到:「(不孕)調查、檢驗、治療都要朝以夫婦為一婚姻單位來進行」(頁122)。在談到首次門診的檢查程式中,都一再指出生殖器官、性生活史等等,是要一併進行。崔玖(Tsui 1971)在一家庭計畫的執行手冊中,有關不孕的診測過程,也一再強調在夫婦都接受醫師的初步詢問後,「丈夫要與妻子同時接受進一步的檢查」(頁155-156)。甚至在章節的安排上,也先談論男性檢查項目,再列女性方面(頁 155-158)。這與崔玖對於扭轉與不孕的性別關連有關。崔玖在接受我們訪問時談到她在1970年代的「創舉」:

 

那個時候男生不孕很難被發現。其實早期的不孕癥,他們也不查男子的精蟲,妳看那七出之條他也從來沒說過查檢視那個先生,兒子會不會生,對不對?所以說,是很不公平的。所以我們當時在那裡的第一課就是說,不孕癥,絕對不光看女的,不看,要來絕對要男的女的一起來。一起來男的也要經過同樣嚴格的體格檢查,性行為的技術啊!然後精子啊……..要查三次精子的數。生殖生理,一般人的講法,都喜歡講女性,是不是?女性的這個很多……講月經啦、講月經週期、講月經的形成。但是我一上來就講男性,就是攝護線、睪丸裡面精蟲是怎麼生出來的。所以我先講男性,這在當初是一個創舉,就是精子是怎麼成熟的。

 

崔玖提到「七出」,很清楚地意識到昔日對不孕過程的誤解,所造成對女性不平等的待遇。因此她個人在不孕的檢查與教材設計上,都意圖達到「男女平等」。不孕檢查,起碼在理想的流程上,以從先前的「女先男後」,轉變到「男女同步」。

流程的觀念上有此轉變,但是實際執行上,未必能達到「男女同步」。例如,從榮總當時不孕癥門診組成成員以婦產科醫師為主導,泌尿科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內分泌醫師、心理醫師、公共衛生、社工人員等)為附屬來看,不孕的診療仍是一個以女體為重的發展方向。崔玖所列的診療守則中明訂,「婦科以外如泌尿科、內分泌科與精神科的檢查有其必要」,如果不孕不只限於婦科是需要提醒的,這其實透露不孕與男性的關連在醫學界仍是新觀念。而婦產科為主的不孕門診,也容易給予大眾檢查女性優先的刻板印象。從榮總最早的臨床報導,雖然行文是以「夫婦」(couple)作為對象,仍令人懷疑「男女同步」的檢查流程是否如願執行,女方單方面求診就可能為一大阻力。文中並未詳列不孕原因,只列不孕治療效果,從從治療女性多於男性的統計數字上,可以間接看出診斷出男性不孕的比例較少,可能來自受檢的比例亦少之故。

80、90年代醫界更出現了「先男後女」的不孕檢查呼聲。李鎡堯在1980版的《我倆為何不孕》提及:

 

在國外很多不孕中心把『精液檢查』列為第一步檢查項目。『精液檢查』對男性來講,不痛不癢,輕而易舉,比起太太今後還要做的檢查簡單輕鬆,應毫無拒絕檢查的理由。但事實上,我們常遇到先生們往往以事業忙,抽不出時間為理由,藉口逃避;或說:『等太太全部檢查完了沒有毛病時,纔輪到我好了!』這多不公平!大丈夫應該大方爽快地接受檢查。(頁44)。

 

雖然李鎡堯提到國外檢查「男先女後」的例子,可是在國內因為即使「女先男後」男人都可能拒檢,因此李鎡堯呼籲的「大丈夫」,也限於「出面檢查」,還不到「先檢查」的層次。其他婦產科醫師也有類似「男人你不能缺席」的呼聲(例,曾啟瑞、常玉慧 1995)。同是不孕通俗醫學著作,90年代的泌尿科,更直接喊出「男人優先」的呼籲。泌尿科醫師江漢聲(1994)在期大眾醫學著作男性不孕診療的新進展男人與生育》就提出:

 

如果就不孕的診斷流程來說,男性反而應該先檢查因為男人的主要生殖器官睪丸在體外,可以摸得出來是否不正常,而且男人的精液和精蟲很容易篩檢生育能力的指標;可是目前在臺灣社會大部份是女人先看婦產科醫師,等到太太檢查數次都沒有太大問題之後,丈夫的精液也順便給婦產科醫師看看,大勢不妙才轉介到泌尿科醫師這邊來;有現代觀唸的夫婦應該反其道進行,往往把男人褲子拉下來就知道癥結所在,而精蟲品質改善後女方同時進行檢查和排卵測定是最經濟的作法(頁0)。

 

然而,與其說是泌尿科醫師開明,不如說「男先女後」利於其醫療專業上的拓展。「當不孕癥的治療進入人工生殖科技之後,解決了許多女性不孕癥的難題;而男性不孕,就成了目前醫學亟待突破的一個重點」(頁1)可見其對發展泌尿科的重要目標。而同書中作者所言「為什麼有的人求神拜佛偏得不到一男半女?為什麼有的人拚命努力,還是生一堆女孩?因為許多有關生育的因素都存在『精子』之中」(頁25),輕易彰顯作者的性別偏見(「拚命努力,還是生一堆女孩」)。弔詭的是,當泌尿科醫學著重於男性醫學的「性」領域,其規格化陽具功能的醫療措施與理念,受到女性主義者批評,認為強化了陽具中心的刻板性觀(Tiefer 1995)。然而當泌尿科醫師將研究領域指向「生殖」,建立「男性近生殖」的觀念,有時意外地附帶地戳破了「生殖=女人」的性別刻板印象。這表面上好似與女性主義的一些論述相似,但其以醫療專業擴權的動機出發,是必須查明之處。不過擴充醫療專業權力也有可能帶來「非意圖性的效果」,如Gimenez所言,可能形塑新的意識型態

如果說70年代的崔玖看到了先前不孕檢查的性別偏見,而提出「不孕癥,絕對不光看女的,不看」的堅定,90年代對性別面向較敏感的、屢在公共領域發言的為臺大護理部督導長蘇燦煮。她在最近的媒體訪問(例:1998.12.27的民視異言堂)提出「男性應先檢查」的呼聲。也曾在《護理雜誌》為文指出:

 

精液檢查對男性而言是不具侵害性的,它以體外射精的方式,於家中先將精液收集於檢查盒內,再送檢查即可。此不需花費等候門診及看醫師的時間,所以相當方便,而且亦可將男性的問題大致排除。對夫妻雙方處理不孕的問題時,可建議男效能先做精液檢查,如此對診斷治療會較有清楚的方向(蘇燦煮、余玉眉、陳月枝1998:18)。

 

蘇燦煮在幾篇不孕夫婦的臨床研究都看到了男女面對不孕的壓力等等差異甚大,生殖決定診療過程中的性別不平等(例,蘇燦煮,1993),因此這樣「男先女後」的呼籲除了從診斷的效率來看,也有其性別意識做為支援,與泌尿科以其專業出發的觀點有所不同,即使論述看似類似。我們在未來的田野調查中,還將繼續觀察醫事人員的性別、醫療專業發展在不孕參與程度,與其對不孕檢查流程看法的關連性。但是從目前粗淺的文獻分析看來,70年代提出「男女同步」這突破性呼籲的是婦產科女醫師,90年代能超越「男女同步」,而進一步強調「男先女後」的是護理界女督導長,與泌尿科男醫師,似乎約略透露一些端倪。

臺灣自1990年開始「新家庭計畫」,不孕夫婦也列入計畫推動對象之一。崔玖於1970年代即提出不孕為銅板的另一面,在其撰寫的英文版家庭計畫方法學中也討論了不孕,但是當時家庭計畫研究所並無有系統地將不孕納入推廣之中。是要到1990年7月開始的「新家庭計畫四年計畫」(共兩期、八年),才有不同於過去以避孕為主的家庭計畫,把「不孕癥夫婦生育需求高」列為主要面臨的問題(臺灣省家庭計畫研究所 1996a),而工作內容大多限於宣導教育(每年約兩百多場次),另有由衛生所護產人員教導疑似不孕夫婦就醫或追蹤等直接服務(臺灣省家庭計畫研究所 1995b,1996b)。臺灣省家庭計畫研究所(1995a)的文宣品《為何我倆不易懷孕》,出現了這樣的「男先女後」的不孕檢查建言:

 

造成不孕之因,因為是男女因素各佔一半,因此在初診時最好是夫妻雙方一同就診,即使要安排檢查,也應是先生先檢查,因為男性的檢查較簡易,無時間性,也沒有甚麼痛苦,相反的妻子的檢查一般較為繁瑣,須配合月經週期,或會有些不適感。(頁4)

 

令人驚訝的是,這樣對檢查程式「先男後女」的積極建議,到了1998年的印製更精美的《不孕癥資源手冊》(臺灣省家庭計畫研究所 1998),反而不見類似的論調。甚至,在該手冊第一部份,名為「不孕夫婦應該共同面對問題」,兩度以「女性不孕」的故事(林太太、盧太太)做為例子,行文中又屢屢以「妳」作為與讀者的對象,顯然是以女性當成訴求目標。這足見「男先女後」的主張雖在90年代開始出現,但是仍達醫界「共識」的地步。

即使有此男性先檢查的呼籲,甚至是從醫界呼籲,但是實質並無積極的醫療流程安排來執行。固然民間有OBrien所言「男性遠生殖」的想法,而產生求診行為的性別差異,科學發現並未積極落實在實際檢查順序,這與不孕門診仍大多由婦產科執行、社會仍將生殖責任加諸女性身上,不無關連。例如臺北一家準醫學中心,其不孕癥專科門診小組成員皆為婦產科醫師,泌尿科醫師仍屬「照會」性質。不但婦產科醫師為不孕醫療主體,這樣的醫療設計也使得求診者仍傾向由女方開始。若須男方進行精液檢查時,掛號仍掛在女方名下,但是由夫婦一起檢查。當我們問及「明明是男方做檢查,為何掛號掛在女方名下?」,受訪的醫事人員回答:「因為看的是婦產科,要男生寫病歷很奇怪。」即使是男方佔約一半的不孕成因,也附屬在女方名下。即使醫療界有男方與不孕強烈關連性的科學事實存在,醫療的安排仍將男方至於從屬位置,這當然也與現階段大部份不孕治療(不論不孕原因)都在女體上進行有關。李鎡堯在1980年即提出的「在國外很多不孕中心把『精液檢查』列為第一步檢查項目」(頁44),這樣的安排我們仍在搜尋中,目前並無所得;一些受訪醫師說,難以強迫求診者一定帶先生來,頂多隻能耳提面命地提醒。精液檢查甚至常是婦產科的業務,由檢驗師檢查、婦產科醫師判讀。男方的精液檢查結果是放在女方的病歷中。這是由於男性掛婦產科的號,難以接受為故,而這樣的安排又再度將不孕檢查的主體定位於女性,男性成為不孕女性之夫。就是類似這樣的醫療安排,使得不孕檢查顯然仍是女先於男的情況。以臺灣省各縣市省立醫院不孕檢查或治療的人次來看,1995年7月到1996年6月的統計發現,共有女性共有13349檢查人次,男性則僅有859檢查人次,女男比例為94:6(臺灣省家庭計畫研究所 1996)。雖然這項比例也包括「治療」部份,但這項男女懸殊的差異仍充分顯示男女求診的不均等。一位同時在醫學中心與私人診所職業的婦產科醫師觀察,醫學中心的不孕門診有時一個上午要看百餘人,「因為一望眼過去都是女的,他根本就不好意思在那邊站」,使得一同求診的男性比例,約只在10%左右,但是在這位醫師的私人診所中,較有私密性,初次求診者,丈夫出現的約佔一半。這個例子顯示婦產科做為女人的科別,以及醫療院所的設計,的確造成男性求診的阻力。目前衛生署評估通過之人工協助生殖技術機構共60家,大部份為綜合醫院(等級自醫學中心到地區醫院都有),以診所形式的共有17家,全為婦產科診所。我們初步調查的機構(一家醫學中心、一家準醫學中心、三家婦產科診所),都以婦產科醫師為不孕醫療的人員,泌尿科醫師參與程度甚低。而這些機構的婦產科醫師,也都觀察到,因為求診是看婦產科醫師,還是以女性為主。每一家的精液檢查都列在太太的病歷上,掛太太的病號。

90年代男人與生殖的關係更加確定,但是意識與實踐之間的距離仍在。一份於1995年到1996年間針對全省近五萬名高中、高職、五專學生所問的調查中,問到「妻子無法懷孕,完全是妻子的問題,跟丈夫無關」,有97.7%的男生,以及99%的女生都表示上述說法不對(臺灣省家庭計畫研究所 1997),顯然男人近生殖的關連性已緊密建立。但是另一方面,僅從醫界通俗的不孕論著可看出,醫事人員觀察到,丈夫拒不檢查的例子仍算普遍,如在一家醫學中心不孕門診擔任護理工作的護士告訴我們,到了人工受孕的當天,先生才露臉,才發現問題出在先生的,也常發生。曾啟瑞、常玉慧(1995)在走過不孕的書中也提到了這樣的例子:「在人工受孕的當天,銀娣的另一半終於露面了,體格看來有如運動家,言談間也充滿自信,只是,精液檢查的結果竟然『極度稀少』,銀娣這才明白,真正令她不孕的,是看來不太可能出問題的先生;而先前幾個月針對太太的治療,可以說都白費了」。這我們訪問的幾位婦產科醫師與護士也都提到類似的狀況。對於男性與不孕的關連已有普遍認知,不檢查男性的例子也使治療缺乏效率(相對於先前幾個月針對太太的治療,可以說都白費了),如前所述,醫療制度上仍停留在「鼓勵」男性檢查的階段,也受限於社會觀念,未能藉由「男性優先」的檢查順序,來落實醫療上最最合理、經濟的不孕篩檢順序。

缺乏「男先女後」的醫療檢查步驟的結果是,不但目前「女窮盡而男後」的檢查仍存在,即使男性參與檢查,也未必親自出面。我們依男性精液檢查是否親臨醫療診所(是否求醫),可以做出一個光譜:「男方親臨醫療院所檢查」、「由女方在家取得精液,送至醫療院所檢查」、「以同房試驗檢查」。所謂同房試驗,是指男女同房後所進行的檢查,目前因為誤差甚大,已較少作為檢查男性的方式,但是早期仍是丈夫拒不露面的權宜之計。也就是說,關於檢查,男性可以完全避免「涉足」醫療院所。隨後要討論的不孕治療,不孕男性施行人工受精,也可以由女方以送精液的方式來完成男性的任務。也就是說,男性理論上可以從檢查到治療完全不用「涉足」醫療院所,而得到與自己基因相關連的孩子。

一個可能的解釋原因是,男性近生殖的關連性雖然建立,可是男性精子的脆弱性尚難接受。這不只是由於求診者的男權心態,更反映了包括醫學等社會系統看待男性與生殖關係的價值。

Daniels(1997)討論了醫學研究、媒體、與法律規範對於精子的脆弱性與可能造成對胎兒的傷害,很難接受,原因男性陽剛氣質與男性遠生殖的文化價值,都對於建構女體與胎兒的關連性遠較男體來得容易。例如,即使已有研究顯示過去五十年來男人精子數已降低將近四成,早期臨床研究探究原因較聯想成內褲的鬆緊、性行為的多寡,90年代才更往精子對環境污染的脆弱性來探究。討論不孕原因的醫學論述,也可以從類似的角度來看。例如,同樣是環境污染可能造成不孕,對於女性可一一列舉,但對於男性則語帶保留。又例如臺灣省家庭計畫研究所(1997)針對青少年所做的性知識調查,會有「婦女做墮胎,會有導致終身不孕」、「一般婦女,即使有正常的性生活,其受孕的機會,以21-25歲為最高,25歲之後逐漸下降,35歲之後更是顯著下降」等的問卷題項設計,提醒女性晚生育與墮胎等個人行為所造成不孕的可能。關於男性,則只有「性行為能力正常的男性,仍可能有精子不足,或全無精子的可能」(只是說明性行為與生殖行為並不相等),以及「男性陰莖的長短,會影響其生殖能力」(釐清造成男性不孕的迷思),等於沒有什麼討論形成男性不孕原因的問卷題目。我們未來也將為蒐集更多的資料,瞭解男性陽剛氣質與男性遠生殖的文化價值,是否使得醫學研究與論述對於解釋男性不孕原因,遠較解釋女性不孕,來得「勉為其難」。

綜而言之,由於科學知識與技術的演進(男性不孕比例高、檢查精確容易),我們看到臺灣對於不孕檢查漸有朝向男性優先的論述出現。這樣地連結男性與生殖的關係,有助解構生物性母職的受孕部分。然而,實際的醫療制度設計,如婦產科醫師主導的不孕門診,與檢查流程,仍是難以突破社會對生殖的刻板印象,基本上維持了女先男後的檢查程式;醫界還並未出現太多積極的扭轉機制。弔詭的是,在性論述強化陽具中心的泌尿科,在投入不孕生殖科技中,反倒比較積極將男性與不孕做一連結。雖然主要目的以鞏固專業地位有關,不過可能造成的非意圖性效果,也值得觀察。目前在20世紀末的臺灣,女性仍為不孕檢查的主體。女性與不孕的關連,有被挑戰,但理念與實踐有所差距。

 

不孕治療

相較於不孕檢查尚有破除「生殖=女性」的面相,不孕治療在此不但見不到什麼顛覆效果,反而由於「男性不孕,治療女性」的不孕醫療模式,強化了女體與生殖的關連性。

治療性的不孕科技並非20世紀中期才有的事,但是不孕治療的男女差異,自古已然。李貞德(1997)對於漢唐之間的求子醫方討論,呈現了古代中國醫學對於不孕的種種醫方。有趣的是,李貞德觀察到千年前的不孕醫方就出現男女差別待遇。漢魏六朝的求子藥方以房中術為主,還預設求子主導為男人。到了隋唐,求子藥方大增,卻以女體作為醫療的主體,「似乎從五世紀到七世紀的兩百年間,求子藥方已頗多變化。而最大的變化,實在於給婦人服用的藥方大增」(頁302)。李貞德觀察到醫書雖然提出「夫病婦疾」都可能導致無子,但是醫方論述與下藥都主要把無子當成婦人之病,例如唐初《千金方》大量收錄了求子藥方,並將這些藥方列於「婦人方」最前頭。對於男性呢?「醫者向來以陽氣不足、精清冷少為男性無子的唯一理由。醫方的重點在於描繪性器病變的現象,從未專列一章,深入討論男性身體與生育能力的關連。男性的無子藥方,顯然繼承了前代傳統,並無突破。至於治療男性腰腎病變,以致『經自泄出』、『房事不舉』的藥方,雖自增加不少,所標榜的卻仍是補腎固精、養生延年,並不討論生育之效」(頁299)。Marsh & Ronner(1996)檢視自18世紀以來三百年西方醫學對於不孕科技的發展,女人比男人明顯承受更多不孕所帶來的文化與社會的負擔,在醫療方面亦然。18世紀時候,除非男性有不舉的問題,不孕治療都放在女性身上。20世紀後半期,在確立男方不孕的狀況下,也常是由女方歷經各種侵入性的醫療,承受不孕科技。如果說不孕醫學的發展還使得不孕原因與不孕檢查能漸由女性導向男性,不孕治療中以女體為治療主體的情況,不但沒有太多改變,還可能在醫療的侵入性上,越加劇烈。

這是為什麼Raymond1993)等女性主義者會提出,在20世紀末,相較於第三世界女人為男人受孕而受苦,第一世界的女人則為男人的不孕而受苦。這個「受苦」,在治療部份遠勝於檢查部份。如果說在檢查方面女人受的苦在於明明男人不孕,女人卻在男人並非優先檢查的情況下,多做了無謂的檢查。或是受的苦在於,幫先生跑腿做精液檢查。相較之下,不孕治療的方面男女的差異更大。目前不孕原因男女比例相同(四成為男,四成為女,兩成為雙方,或不明),但男人的不孕(如精蟲數不夠等等),大部份仍須由女人歷經如人工受精等繁複過程,來受孕,也因此就由女人來承擔不孕治療可能帶來的風險。就是由於女人得承受這些不孕治療,即使問題出在男人身上,女人仍當成待整修的缺陷身體,同時也再次強化女人有子宮即擔任生殖任務的刻板印象。

早期臺灣醫界的不孕治療,檢查意義勝於治療,若治療成功,主要因素在於性知識的傳授,而非不孕科技的採用。文前所討論的臺大醫院於1951年元月到10月的200對夫婦中,只有7名在「治療中」懷孕。這樣低的比例當然與其統計方式有關,但是7名的「成功率」比例亦甚低。以致在報告中,檢查佔了大部份,文末才列出「治療結果」:

 

詳細的檢查以後認定需要外科方法者,我們勸她手術是當然的。不需要者我們需要有系統的方法給她治療。在治療上我們特別注意的事項如下。每一個人都需要檢討他們的性生活,教他們可能受精的時期,需要者給她Hormon治療或甲狀腺劑。7名於10個月的治療期間發生妊娠。其中1名經卵管開口術以後受孕,1名是經卵管通閉試驗直後受孕者。其他事經以上述的注意事項治療的。(頁44)

 

這份我們所能找到最早的「治療成效報告中」,有三個值得注意的地方。一,即使檢查的程式雖然可能頗為複雜,治療的效果卻似乎極為有限。二,此時男女不孕治療差異十分明顯,幾乎類似李貞德(1997)所提的漢唐求子差距。有關性生活的部份,行文所指是「他們」(類似漢魏五代的房中求子,以男性為預設求子主體),而用藥、手術,則都用「她」,顯示治療方式,對象都是女性(類似隋唐不孕醫方都以女人為對象)。三、最大「治療因素」還是來自「注意事項」,以生殖知識的傳授為主。

「注意事項」到了70年代仍為醫界治療不孕的最大功臣。榮總於1970年代初所報告,兩年內不孕門診求診者中60名「接受診療而達成懷孕目的者」,「成功因素」第一位在於「選擇適當之行房日期(排卵期)」(佔46.6%),第二位為「個案心理方面的改進」(佔25%),使得醫師作者呼籲在進行各種不孕醫療之前,性教育與心理建設,應為首要步驟(Tsuei and Wong 1972)。李鎡堯(1980)也提出掌握排卵期的重要性,並喜於「我不用藥,不打針,只用嘴巴指導」(頁32),就能達到助孕效果。這類的「用嘴巴指導」的助孕方式,仍是今日婦產科醫師的不孕「治療」項目之一,男女不孕皆然。

相對於治療女性不孕婦產科一開始就有手術、服藥等方式,我們所能找到臺灣最早有關治療男性不孕的臨床研究文獻,就是人工受精,且由婦產科醫師執筆(吳家鑄et al. 1954)。根據Marsh & Ronner(1996:48-74)的研究,第一位正牌醫師「承認」施行人工受精的,為19世紀後半期將不孕診療帶入手術領域的美國婦產科醫師Marion Sims20世紀中葉,以人工受精治療不孕的臨床報告漸多。嚴格來說,雖然1954年臺灣發表的這篇人工受精醫學報導中,人工受精也可視為女性不孕的治療方式(例如女性陰道畸形等),但是主要還是當成男性不孕「最重要,且最有效的治療方式」(頁28)。

人工受精在不孕科技發展早期,就作為治療男性不孕的主要方式,這使得男性無須經過侵入性醫療,即可達到使女方受孕的結果,但是「生殖機能健全」的女性,卻很早就要因為這種治療男性不孕的方式,受到侵入性的醫療。甚至,早期人工受精的要件之一,就必須是健康的女性「不能有很大的骨盤病態,不能有閉塞的輸卵管,而且必須有排卵,黃體賀爾蒙的分泌正常」(吳家鑄et al. 1954: 641)。人工受精分為兩種,由配偶本人精子所採用的人工受精,稱為AIHartificial insemination using the husband』s semen),由捐精者精子完成的人工受精,稱之為AIDartificial insemination using a donor』s semen)。早期的AIH,是在夫妻行房後(常常是在家),由(常是在求診者家中等候的)婦產科醫師取得漏出的精液,裝到注射器中,在將精液注入女方陰道。因此,接受治療的為女方,男方只要進行性行為即可。即使在1934年美國有一廣為媒體報導的人工受精例子,亦採用這種方法。Marsh & Ronner(1996:163)的研究指出,會用這種方式,是因為當時醫師難以啟口要丈夫以手淫方式取得精液,而求診丈夫也拒用保險套。對於婦女可能造成損害健康的副作用,主要在於注射器插入可能帶來的感染。對於男方的副作用,無。而當時的爭議,主要在於此種方式所需的「人工性行為」(以注射器代替陰莖設精)「不自然」、「尷尬」,而非「男性不孕、治療女性」的爭議。而臺大醫院於1950年代初期實行人工受精,主要是以手淫取得精液。

我們從臺灣這些早期討論人工受精的文獻,也看不到任何對於「男性不孕、治療女性」的爭議。爭議的多是由採用AID所牽涉到的倫理問題。在吳家鑄等醫師(1954)的討論中提到,「Donor的選定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除了精液必須健康外,「不僅僅在種族或體質上與病人的丈夫相似,最好在感情上,氣質上,也要相似」。此外,「人工受精不是通姦」也為討論重點。作者強調:「這種操作,因沒有色慾,情慾等的因素,而且病人和Donor之間沒有肉體關係,而絕對不能視為通姦。」為了考量可能引起爭議的「通姦」聯想,當時也採用將捐精者和丈夫的精液混合後,再實行人工受精。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這裡的「病人」指婦女,包括生殖機能完全健全的婦女,因為丈夫不孕而施行人工受精,而變成「病人」。在90年代,這類接受人工受精的婦女仍通稱「病人」(例,江漢聲1994173-175)。「病人」在今日若要決定採用人工受精的方式,要測量三個月的基礎體溫,排卵日由醫師檢查,以窺鏡撐開陰道口及子宮頸外口,以注射器將精液注入,然後平躺約30分鐘。這經常不是一次成功,所以不但一個月在排卵日附近要做個兩三次,還要重複好幾個月。相對於男方最多隻要提供精子(精液洗滌等處理都由醫事人員處理),女性所需的配合複雜的多。然而,我們目前的資料並未看到醫界有任何對這種「男性不孕、治療女性」提出討論。

臺灣自1985年首次成功執行試管嬰兒(即體外受精,in-vitro fertilization,簡稱IVF)開始,治療男性不孕方式對女性的侵入性更深遠、更複雜,因為牽涉到取卵的過程。當然,這些體外受精的技術 -- 試管嬰兒(IVF-ET)以來,輸卵管內精卵植入術/禮物兒(GIFT)輸卵管內胚胎植入術(IVF-TET)、卵質內單一精蟲顯微注射術(ICSI)等等,一部份適用於女性不孕,例如等情況,但是「也為男性不孕中精蟲品質不良的病人提供了授孕的機會。因未在試管中進行授孕,可以用最少量的精蟲,精蟲也可以經過篩選、洗滌,精蟲也可以避開進入女體的一連串障礙而直接接近卵來進行授孕。越來越精密的體外授孕的確能解開很多男性不孕的難題」(江漢聲1994184)。「解開男性不孕的難題」,並不用牽涉更多男性的治療過程,男性仍然只要提供精液,精液品質的改善仍由醫事人員操作。然而,女性取卵的過程卻牽連甚多。原來一個月只排一個卵,對各類試管相關技術,都不太經濟,所以婦女通常都要每天在固定時間打排卵針、吃排卵藥,接近排卵日,感到兩側卵巢的漲痛,需到醫院取卵,麻醉後上手術臺,醫師以陰道超音波或腹腔鏡取卵。之後(時間依採用的技術而有異,但約兩三日),等到醫師人員將精卵處理(有的只是將精卵混合,有的要等精卵分裂成胚胎),然後在進行「植入」的工作。為了方便著床,婦女仍須服藥。這只是一回而已,「每十次取卵,約有二到四對夫妻可以懷孕,但由於早期流產的關係,只有大約有二對夫妻可以抱個孩子回家,亦即有百分之二十的成功率」(曾啟瑞,常玉慧,1995198)。其中像是顯微注射法,根本是為男性不孕(精子極度稀少者)所設計。這樣的人工協助生殖科技,可以增加男性不孕者藉由體外受精的技術,來增加以自己精子受孕的機會,但是付出代價的是更具侵入性的女體醫療。「男性不孕、治療女性」不但沒有討論,在坊間的不孕通俗醫書還反而呈現「男人不忍、女人義無反顧」的心情故事,使得「男人也只好順從妻意」的聲音。最能彰顯這樣的論調是,一本通俗不孕醫書中的一則故事。書中呈現一對男性不孕夫婦接受體外受精技術的歷程。這對夫婦之前在美國已試過一次試管嬰兒技術但失敗。回到臺灣,醫師建議再作體外受精的嘗試,丈夫本來「拒絕再就醫」,因為「他受夠了」,但是「看著妻子『上刀山,下油鍋』也不怕的決心,大偉怎麼忍心拂逆?」(曾啟瑞,常玉慧,1995189-190)。即使是男性不孕,這裡真正「就醫」的不是女性嗎?怎麼是丈夫在喊「拒絕再就醫」?如果以治療過程中,所遭受的侵入性醫療,所可能承受的副作用,所需花費的時間與心力,所可能受到的生活幹擾,最可能喊出「受夠了」的不是該是妻子嗎?怎麼是「他受夠了」?這樣的故事呈現好似就醫、承受負擔的主體都是男性。接受治療更是配合女方,不忍心拂逆;女性的「犧牲」變的模糊,男性的「體貼」成為焦點。如此呈現藉由顛倒男女可能遇到的情境,避開了討論「男性不孕、治療女性」爭議的可能。

相對於不孕女體的侵入性醫療診治,有關男體的侵入性醫療發展,比較是近幾年的事。例如,副睪丸顯微吸取精蟲術是在80年代末才開始發展。也因為早先根本不需要治療男體本身,頂多處理與男體分離的精液,這使得早期有關精子的研究,就常出現婦產科醫師參與,甚至主導的狀況(例,吳家鑄、吳惠銘1953Chiang and Chiang 1970),也使得精液檢查成為婦產科的業務。現今副睪丸顯微吸取精蟲術這類適用於先天無精管男性所施行的取精手術,還是需要女方參與各類體外受精的過程(取卵、植入等等),才能達到受孕效果;最新治療男性不孕,仍須女體高度配合(例,Chiang and Liu 1997;江漢聲&劉志鴻1998)。我們需要更多的調查,來更確定這一頁治療男性不孕科技的演進。但是目前的資料顯示,一些男性侵入性的治療措施遲至80年代末才有進展,不知是否反映了醫學發展對以侵入性醫療過程治療男性不孕較為抗拒?這又是否能與男人遠生殖、男體(特別是與性器官有關的男體)不容「侵犯」等帶有性別意涵的價值體系(相較於女體的輕易侵入)有關?例如,未來我們可以比較,副睪丸顯微吸取精蟲術的技術難度是否比各種取卵術困難許多。為何男方的發展遠比女方低度?是否與泌尿科重「性」輕「生殖」的發展有關?這是否反映了醫界看待男女生殖功能的差異?避孕藥的研發重女輕男,威而剛的發明男先女後,不孕治療的發展是否也反映了類似的性別政治?

臺灣少數對不孕求診者的研究中,已顯現男女有別的不孕診治過程。接受不孕科技的繁複過程,亦耗費求診者甚多心力,或使其面臨重大身體變化,亦增加其壓力(李從業、張昇平、張嘉琦1997;蘇燦煮1993;蘇燦煮、余玉眉1991);而女性比男性更來得辛苦。李從業、張昇平、張嘉琦(1997)針對59對求診不孕夫婦,發現先生對不孕的困擾小於妻子,而在檢查與治療過程中,先生的壓力亦比妻子低。主要癥結仍在,即使不孕原因出自男方,每日量體溫、每日抽血以預測排卵時間、服用或注射助孕藥物、漲膀胱以照超音波、等待驗孕結果等等程式,仍主要由妻子承受。蘇燦煮(1993)也提到受訪婦女「感到為了要受孕,夫妻雙方只由她一個人受罪感嘆身為女人真命苦」(頁56)。其他地區的訪談亦有類似不孕科技重女輕男造成夫婦不同壓力的研究結果(例,Greil, Leitko, and Porter 1988)。這類不孕夫婦對於「男性不孕、治療女性」時,決策過程所牽涉的權力關係,是未來我們要調查的(例,Lorber 1987)。但是不論男女方是否協商、如何協商,不孕科技重男輕女的發展軌跡清楚。即使治療男性不孕,也治療上卻反以女性為病人主體,是生殖科技強化女性與生殖關連的重要因素。相較於不孕檢查尚有破除「生殖=女性」的面相,不孕治療在此不但見不到什麼顛覆效果,反而由於「男性不孕,治療女性」的不孕醫療模式,強化了女體與生殖的關連性。

 

結語

醫界與媒體不斷在塑造不孕的普遍性。臺灣醫學界常宣稱不孕的普遍性每六至七對夫婦就有一對不孕(這也是美國常引用的數字)。但美國已有學者指出,15%的不孕率是誤讀統計數字的結果,實際上應是約每十二對才有一對不孕(Raymond 1993)。臺灣出現這種百分之十幾的統計數字,都是婦產科求診者中,訴求不孕的比例。例如,最早期臺大醫院婦產科求診者中13%有不孕困擾(吳家鑄et al. 1953a);1992年婦產科婦科病人中,有18%有不孕困擾(見曾啟瑞、常玉慧1995)。但是這當然不能當成不孕人口的比例,因為這裡的分母是求診婦科女性,而非所有育齡女性。臺灣省家庭計畫研究所曾於1993年的生育保健調查報告中發現,「結婚一年以上無避孕但仍未生育」(標準的醫學不孕定義)的比例為2.06%。家計所再於1995年至1996年針對19904月結婚的婦女做一大規模調查,發現這6千多名婦女中,發現只有2.16%尚未懷孕。若以婚後一年為避孕且未懷孕的比例,也才6.41%。婚後六年為避孕也未懷孕的原發性不孕比例,為1.95%。無論如何,這個臺灣目前為止最精密的不孕調查顯示,絕不可能每六至七對夫婦就有一對不孕。即使這項調查在1997年出爐,之後的醫學與媒體討論仍時常引「每六至七對夫婦就有一對不孕」的說詞(例,李從業、張昇平、張嘉琦1997),連家計所自己於1998年所出版的資源手冊,也仍以15%做為臺灣不孕夫婦的比例(頁2)。同美國類似的是,醫界常提出因晚婚而使不孕人口節節高昇的的說法,也並無任何證據支援,但是醫界也常因此而提醒「不孕癥患者」「應儘速到院接受仔細檢查」。 Raymond (1993)以美國的狀況為例指出,節節高昇的不是不孕的人口,而是看不孕癥門診的次數。

不論實際接受不孕科技的人口為何,不孕科技成為熱門醫學項目、不孕科技的發展廣為討論,不孕從昔日的社會處境變成今日的醫療問題,都使得不孕科技繼避孕科技、墮胎科技、產前檢查科技、分娩科技之後,成為現今談論生殖科技政治的重要面向。這篇文章檢討不孕科技發展與執行,對於原有的生殖意識,是否有所衝擊。我們發現,在不孕檢查方面,臺灣在1950年代即開始設立不孕門診,當時的檢查多為女先男後,醫界僅止於「男性對於不孕亦有責任」的提醒。隨著男性不孕的比例逐漸被確定,70年代崔玖也提出突破性的「男女同步」的論調。90年代對於檢查流程,更有「男先女後」的呼聲,這一方面是著眼於「男先女後」實際上為最有效率的檢查方式,另一方面可能也與泌尿科逐漸涉入不孕科技有關。就醫界提出理想的不孕檢查流程來看,的確有打破生殖僅攸關女人的刻板印象,拉近男性與不孕的距離。然而,在實際操作上,醫療制度設計並未積極將此理念落實,科學發現對於突破社會男性遠生殖的生殖意識,成效有限。這使得目前實際不孕檢查仍以女性為主,男性為附。相較於不孕檢查尚逐漸有破除「生殖=女性」的面相,不孕治療的發展卻越加將女體視為不孕治療的主體。特別是在男性不孕方面,隨著不孕治療技術的精進,對於女體的侵入反而更深化。早年人工受精開始發展即有如此傾向,當時承受的可能是注射器插入所帶來的副作用,而隨著體外受精的技術越加突破,生殖機能健康的女體,反而因為男方不孕,遭受包括吃藥、取卵、植入等等更具侵入性的醫療措施。不孕治療到目前為止,不但見不到什麼顛覆效果,反而由於「男性不孕,治療女性」的不孕醫療模式,強化了女體與生殖的關連性。

啟發於恩格斯所言 -- 再生產作為歷史的最終決定因素,這篇文章追隨過去一些女性主義者的腳步,以再生產中的生殖面向為重心,想要探求生殖科技如何促成新的生殖模式,進而產生了新的認同,以及新形式的意識型態,是否可能衝擊了社會視為理所當然的母職意涵。臺灣的不孕檢查與不孕治療發展,呈現了一個弔詭的現象。對於不孕科技發展打破「生殖=女性」的傳統生殖意識,理念上有突破,實踐上卻複製、甚至強化舊有的性別邏輯。即使在不孕科技與不孕診療制度的層面上,對於現有性別邏輯,改造的有限,但是在社會關係上,是否有可能藉由不孕檢查拉近男性與不孕的關係,從而衝擊社會對於現有「男性不孕、治療女性」不孕治療方式的反省,這在我們未來針對不孕夫婦的訪談中,會進一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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