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寄青
三十六歲那年,是我一生中最容華貌豐的時期,因緣際會到建國中學教書,那時正是我婚變的末期,經過四年半的長考,內心已決定離婚以重新展開人生。唯一令我放心不下的是兩個兒子。因為我只要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他們就會隨父親遠走海外,再相見不知何年,所以割捨不下。
然而,進建中教書,卻使我的人生有了重大的轉折。
我教兩班國文兼公民,由於我非傳統的教法,很快便贏得這群十六七歲大男孩的心。
不久,我開始收到不只一個學生的情書;還有人藉著作文,露骨地表達他們的愛慕之情。
剛從婚變走出來的我,在感情空虛下,面對學生熱情的攻勢,難免有時會意亂情迷;但我很清楚,這只是學生一時的迷戀,不必當真,只要妥為處理即可。所以,我抱持著徐志摩「偶然」詩的態度:「你不必訝異,更無須歡喜......」來看待這事。
學校中也有老師遭遇此事,只見她們很拙劣地把學生叫來,或板起面孔教訓或苦口婆心勸戒,弄得師生關係十分緊張;我很清楚地看到,這種處理方式只會讓學生感到傷害與屈辱。當老師只能以這種方式處理時,正表示連他們自己的感情都不成熟,才會把學生示愛看得如此嚴重而想迫不及待地打壓,以維護做老師的尊嚴。
我應學生的要求,扮演他們所要的「白雪公主」,不過這個「公主」年紀未免太大了點。他們中有人邀我到植物園去唱情歌給我聽,有人要我跟他到臺大椰林大道賞月。在月光下,我想起當年與男友在傅園約會的情景,不禁啞然失笑。
有一位學生一再要求我離婚後不可改嫁,要等他長大娶我時,我很真誠地答應他;他獲得我再三的保證後,才肯乖乖上公車回家。
在建中教書的頭幾年,年年上演著學生愛老師的故事。
其中追我追得最勤的一個學生,等他上高二後,情書愈來愈少,上高三後,有一天打電話向我道歉,因為他已「移情別戀」,愛上一個北一女的小女生。可是他卻覺得有罪惡感,因為他沒想到自已這麼快便自毀誓言,那他不是跟我前夫一樣可惡嗎?
我安慰他:「從一開始,我就知道你愛我不過是一時的迷戀,當不得真的,不管你把我當老師也好,當情人也罷,我很清楚我是你的老師,我只是應你的請求扮演你要的白雪公主,等你長大了,這齣戲就演完了,公主也該下臺了。
「老師,你不會怪我拋棄你?」孩子緊張道。
「傻孩子,我高興還來不及,怎會怪妳呢?」我如釋重負道。
去年是我五十大壽,學生紛紛為我作壽,生日過了三個月還沒過完。他也約了幾個同學請我吃飯,並告訴我他快結婚了,飯後,他堅持送找回家。在路上,他說:「老師!我一直是愛妳的,不過我愛妳並不妨害我愛我太太,也因為妳,我知道如何去愛人。」
我高興地點點頭說:「我知道。」
不過,我仍要向妳道歉,因為當年的無知一定帶給妳不少困擾。」他不好意思地說。
「你錯了,當年若不是你們那樣熱烈地愛我,我不會有勇氣簽字離婚,更沒有那麼大的勇氣投身婦女運動。是你們的愛使我明白,如何化小愛為大愛。」
「只是妳老了許多,我想,現在這一類的困擾,應該很少了吧?」他試探地問道。
「十多年的婦運太辛苦,我不再是當年那個風姿綽約的少婦,只是一個年過半百、身材發福的老太婆了。」我自嘲道。
言猶在耳,寒假過後,開學第一天,班上一個調皮搗蛋的學生,在同學的戲弄下,站起來說:「老師!我愛妳!」
全班鬨堂大笑,其中一個學生說:「師生之戀是沒有結果的。」
我笑道:「是嗎?師生之戀可長可久。不過,你們的學長以前都是寫書給我,你們也許是新新人類,很乾脆地公開宣告。在臺灣,只有兩種男人會愛上我,一是絕頂聰明,一是自信十足:你膽敢公開宣告你愛我,一定是絕頂聰明外加自信十足,等我有空我請你喝咖啡,我們私下再談。」
「老師,我也要喝咖啡」不少學生喊道。
「怎麼?你們也愛上老師?」又有學生問道。
我知道他日後一定會欣賞有才氣、有個性的女孩子,更懂得讓他週遭的女人去發揮她們的才華。唯其如此,他才會把他的愛情經營得「生意盎然」。
報載,有學生因愛老師被拒後自殺身亡,不禁今我感到難過萬分。如果那位女老師是我的同事,如果那位學生是我的學生,這齣悲劇不會發生,它會以喜劇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