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解放,反反美食之必要

◎淫妲三代

  據說小叮噹的作者之一曾經畫過一個有趣的短篇故事,在一個虛構的社會裡面,做愛是非常正常可以公開的事情,反之「吃東西」則是真正的隱私,被看到是很丟臉很丟臉的,所以大家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做愛,東西則只得偷偷吃、迅速的吃,吃乾抹淨還得小心不讓別人看到那酒足飯飽的歡快「餘韻」。

  有人類學家便在峇里島的「鬥雞」觀察裡描述了一個很相近的精神:鬥雞是為一種「戲劇」,在峇里島文化中的特殊性甚至是可以從語言的使用中看出端倪的,男人的各種形貌可以用公雞的各種狀態做形容,吝嗇的、驕傲的、年輕莽撞或者趾高氣昂的男人,都有相應的公雞樣態可作指涉──公雞似乎不是一般的「動物」,因為在峇里島文化裡頭,人類「教養」的規範便相當程度依賴於與動物形象的區別,諸如跌倒是不被允許的,因為那會暴露出近似於動物、不大像人的樣子;諸如吃東西的某些動作。

  所以飲食為什麼不會是隱私的或粗俗的呢?我是說,就像我們覺得邊走邊吃很不雅、教室裡飲食可能很不妥,甚至據說還有某些以嚴格管教聞名的中學禁止學生在三餐以外的時間吃零食。我們的確相當可以想像馴訓、節制、裁剪某些飲食行為之於所謂文明教養的必要與關聯,就像我們也都完全可以分享對於這些禁制的嘲笑或者荒謬感,連孔子都承認食色性也,因為我們習慣這樣理解──用食慾來替色欲辯護,前提當然是食慾的正當性已經不被懷疑,所以會有人說要為性慾去污名化,卻沒有一個「食解放」團體來創造理論告訴我們應該破除對食慾的羞恥感或者文化中禁制飲食的迷思之類。

  然而,為什麼不呢?這一切都不是不可能的──其實這才是我這篇文章想要談的重點,讓我們來想像這樣的一個文明社會,飲食與對美食的慾望佔據著這樣一個文化的曖昧位置:人類社會中最豐富的創造力經由它展現,最多的禁令也依它而生,販賣飲食當然是非法的,重要的是我們都知道販賣飲食是剝削壓迫女性勞動力的一種方式,平常沒有人注意的美食網站遭受動物保育團體的激烈抗議……。然後我們說:可是人本來就每天都需要吃東西才能過活啊,可是為什麼要禁止這種人人都有的生理需求呢?然後我們致力尋找美食產業除罪化的理由,振振有詞的說,即使是超越生存需求的口腹之慾本身,也應該得到人類社會相應的尊重。

  這一切完全可能,為什麼不呢?畢竟那是完全生理的一種快感方式,跟動物性距離最近也最違反人之所以為人的驕傲,還不提酒酣耳熱之際,人的體溫增升、毛孔變粗、齜牙咧嘴地醜態畢露,還不提多少美食節目其實偷渡了那麼多性愛快感的表演與修辭在販賣神聖的美食意象。大家怎麼會沒想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