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虐之間:性愛花園的繽紛異色

◎許佑生
本文作者為舊金山「高級性學研究院」(Institute of Advanced Study of Human Sexuality)性學博士

「SM」一詞,知名度似乎越來越高了,透過報端等媒介,大眾對它顯然不再陌生,尤其最近還有小劇場以它做為表演主題,更表現出「SM」與人群的關係,進入了新的階段。但在台灣這個動不動就把性愛污名化的社會中,能正確認知「SM」內涵者,幾希!甚至,一般人也只是以訛傳訛,僅見其被誇大、扭曲的黑暗面,而無視真正的堂奧。

前一陣子,某立委鬧出召妓玩虐待形式性愛的新聞,國內開始了相關的討論熱潮。好笑的是,當我從一個專業角度,對此在媒體發表文章,立場採取客觀,直指「SM是人類情慾的多樣化之一」,建議應持平看待,也需尊重個人選擇,這樣的論點竟還被某些學術界引述時,稱謂我是「性權派」(第一次聽說這個分類的稱呼,也算亂貼標籤吧?),言下頗有批判意味。

也就是說,只要我對「SM」不加以鞭撻,那麼就算僅是客觀陳述事實,也會被編派、扭曲為我有鼓吹之立場。這凸顯了即使是引領知識的學術界、文化界,至今其實有些人對「SM」仍相當陌生、誤解。

「SM」是「Sadomasochism」的簡稱,代表著一種虐待形式的性愛情趣。原文乃「sadism」(施虐)與「masochism」(受虐)之連結,前者從起源於「Marquis de Sade」,他是法國侯爵,寫作《臥房哲學》對虐待形式的性愛有深入描述;後者衍生自「Leopold von SacherMasoch」,他是奧地利作家,作品也有大量受虐情節。綜合以上,學界對它比較完整的解釋是:在具有自主權的成人間,經由相互同意所行使的一種結合疼痛、屈辱感覺,而能同時引起雙方性刺激、性高潮的滿足行為。

在這個嚴謹的定義下,缺一不可,但人們彷彿一看見它那虐待的驚聳表象,便嚇慌了;卻已顧不得接下去的所謂兩情所願的前提,以及追求享受的實質意涵,遂胡亂草率地將之冠上「性變態」或「強暴」等字眼,其實是張冠李戴罷了。因此,讓「SM」成了無辜的代罪羔羊。

為何有些人會對「SM」情有獨鍾?根據研究,當人的身體產生痛楚(有時來自心理)時,腦子會分泌腦內啡,稱之為安多棻(endorphins),一種負責產生愉悅、幸福感受的酵素,作為平衡之用,好撫慰當事人盡快度過這場生理的折磨。而「SM」的原理,就是逆向操作,主動去製造肉體的疼痛,以便催發腦內啡。

另外,它的快感也來自心理的屈辱,根據「美國精神協會」指出,「SM」的成因多半肇因於童年,例如受到父母處罰,留下那些肉體與心理的疼痛記憶,而朦朧地結合了某些身體的敏感知覺。那種渴望討好權威(父母)、懷念當小孩的特權(受處罰變成回覆為小孩子身份的代價),都使得「SM」的性愛形式充滿了迷人的蠱魅。

哲學家傅柯對「SM」的解讀十分清晰,指出「SM是各種新的行樂方式的真正之創造,透過它,人們用肉體的一些非性器官之部位,即經由肉體的非色情化,發明各種新的行樂方式。我認為這是一種創造,一項創造性的事業,其主要的特徵之一,可以稱為『快感的非性化』」。

傳統中定義的性,的確讓人有一種「非將性器官派上用場,不然不叫性」的狹窄觀感,因此活生生限制了自己的快感來源。傅柯對「SM」的這項廓然解釋,等於確認了「SM」在性行為領域中的正式位置,無疑地,也開啟了人類的性愛空間。

為了避免人們被字面誤導,近年有些專家就建議將「SM」從傳統的「虐待狂」或「受虐狂」,改頭換面成「愉虐戀」,強化其主動介入、追逐歡愉的那一面,減低「變態才會去沒事找罪受」的刻板印象。

多年來,「SM」在西方社會已經發展成一門精緻的性愛藝術,包括以綑綁為主的「bondage and discipline」,簡稱「B/D」。還有各種專門設計的道具,如木板拍、鞭子,和琳瑯滿目的刑具。除了有這類的酒吧、用品專賣店外,同好間也會組成俱樂部,相互切磋共樂;坊間亦不乏相關的出版品,如指南型的書籍、進階的錄影帶與CD/VCD,甚至還有專人開班授課,再再顯示了這塊性愛領域中百花齊放。

事實上,每個人與生俱來都有或多或少的「SM」傾向,比方在做愛時出現的「愛咬」(love bite),或者藉由輕微的掐捏、擠戳,造成生理的局部快感,這些動作早就存在於一般人的閨房樂趣中。「SM」只不過是將這門情趣升級,發展成更細緻、更講究的互動模式。

根據金賽博士在五0年代提出報告,有22%男性、12%「SM」女性,會對虐待型式的故事有激情反應。

多元化,乃一個成熟社會的指標,大家學習互相尊重,並欣賞與我殊異的特色。這誠然也是我們在看待「SM」應有的成熟態度吧,在兩情相許下,它畢竟只是性愛花園裡的一叢繽紛花色,旨在增添情趣,實不足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