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ki
更敦群培(Gedün Chöpel, 1905-1951)的《西藏慾經》(中文版譯自Jeffery Hopkins的英譯本Tibetan Arts of Love;台北:大辣,2003),根據英譯者的說法,主要取材自著名的印度經典《愛經》(Kama Sutra)。《愛經》,如果我的英譯本足以信賴(著名的1890年,Sir Richard Burton帶有維多利亞時代後期頹蕩風的英譯),讀起來像是一本男女性愛的技術手冊。《愛經》對女人和男人的體型、性器的型態、操弄的方式、快感的達成和延遞等等,分門別類地做了說明。《西藏慾經》顯然是跟隨了這樣的傳統,章節的安排上也是從型態學的分類,進而到技術性的操作。在寫作的體裁上,則是在敘述之中,夾有詩歌或讚歌一類的文體 -- 很有趣的,和《西藏生死書》有類似的地方。至於這種敘事之中,夾有歌唱(其實很像是一種邊走邊唱的說話方式)的文體,是不是西藏書寫的特色,就不得而知了。
技術性的章節部份,我讀起來味如嚼蠟,主要覺得這樣子的細節敘述,對自己幫助不大 -- 也可能是因為現代人的各種「情愛how-to」(在便利商店都買得到,大型開本,全彩圖片,各種姿勢和知識的解說,像《西藏慾經》這類全然是文字的古書,恐怕是被比下去了)已經讓我對情愛的技術有先入為主的想像。連《西藏慾經》中,開頭的分類學(taxonomy),也有類似像星座性愛一類的替代品(「天蠍座的男人不一定有極突出的外表,但他們的眼睛迷人;他們在關係上不夠主動,經常縮在角落。對於這種男人,如果想要看到他們在床上主動的一面,讀者必須在關係開始之初採取主動,把矜持留到主戲上演之時,你們會獲得最大的滿足」,諸如此類云云)。這樣說來,在技術性的描述上,《西藏慾經》和《愛經》一樣,似乎都只有考古博覽的價值了。
但是《慾經》的結論,以及英譯者的附錄,就很不一樣。
首先是對於情愛之樂的「藏私」一事,就很有意思 -- 所謂「藏私」並不是把獲得快感的方法當做是不可告人的秘密,將之隱藏或壓抑。而似乎是,只有碰到了對的時候、對的人、對的地方,才將之施展開來,而不是宣揚理念般地大肆聲張:
這本書中並沒有宣說秘密 [. . .]。然而,這些尷尬的行為還是應該保守秘密,避免讓人知道。
因為和尚、阿羅漢、長老和獨覺者都不會想要看這本書,只適合讓他們看標題後放置一旁,而非看了之後激起他們羞慚或是憤怒。世上人們的個性是不同的;他們的思想和觀念並不一致。因此有些人會責難,有些人會讚揚。有些人會認為它很骯髒,有些人卻認為它清淨。(118-19)
接著在同樣的「結論」一章中,作者提出了經驗的無恆常:
檢視我們的經歷,從孩童到老年,我們改變了多少的態度?自信如何能放入流行的觀念中?有時候即使看著一個女神,也會感到厭誤;有時候即使看著一個老婦,熱情油然而生。一些現在存在的事物,過不久就消失了,新的東西隨後又出現。數字是不能夠欺瞞心的。當我們瞭解了這些,心就當下立斷,我們把妄念視為實相的根源也立時被摧毀。這就是狂喜的大解脫,另一個同義詞就是自由。
沒有見過瑪納沙格瓦湖(Manasarowara)的人都認為它很大,一旦看到它才發覺那不過是個鳥棲息的水坑。當人們屈從且感受到輪迴的現象,它是如此的真實且無令人驚異之處。然而,男人不比女人多,也不比女人少,彼此間很容易就找到。如果看上了對方,光是奢想而不付諸行動,其罪過甚大。因此,以各種方式分享性的喜悅是正確的。(119,我的粗體字)
英譯者Jeffery Hopkins的附錄,幾乎佔了全書的一半篇幅。其實那附錄還更像是《西臟慾經》的摘要和總結,甚至還補充了許多藏傳佛教的用語和知識。例如在「愛的倫理」這一節中:
「五輪」是依照我們的神經中樞,從頭頂的頂輪、喉輪、心輪、臍輪一直到脊髓底部海底輪等五個輪脈。「壇城」是指我們的身體。而「六大」根據一種解釋是指:地、水、火、風、氣脈、明點。[. . .] 在一般的性行為,精液是在中樞神經聚集,流經一些特定的區域而產生喜悅。在密續瑜伽中透過專注,集中意念在這些輪脈上,微細的心識就會呈現。更頓群培認為,這些都是與生俱來的結構,透過自然的方法也可以得到證悟,因此人們必須尊重大自然的贈與。(195-96)
最後很快地提出兩個覺得很有趣的地方。一個是關於人的現世成就,與快感的得到。Hopkins引用作者的話:
在男人與女人之間,即使喪失了所有的財富和權勢,就算是一個滿頭白髮的老人,在女人的私處間也能經驗無法言喻的喜悅。就情慾而言,它沒有束縛、沒有惡念的困擾,也沒有一顆惱害的心似矛一般的傷人。雖然慾界眾生的情慾沒什麼美可言,但它又有何罪過呢?(199,Hopkins引用作者的話)
另一個則是,關於年輕時何妨盡性而為,把修為一事留到年老力衰之後再議不遲的忠告:
想想印度將生活分為責任、情慾、財富和自由等階段,這與佛教所強調即使在年輕時候都應該清修的生活方式不同。更敦群培建議宗教的清修不妨延遲到年老的時候:
當身體機能已經遲鈍、心智變得平靜以後,當頭髮已經灰白,那時再來過宗教的獨居生活,一心向道,這將是最理想的。因此,只要他還具有野馬一般的感官,具有進入情慾殿堂的能量,雖然他縱情於情慾,你又怎能說他有錯呢?(201-202,第二段為Hopkins引用作者的話)
很有意思吧。做為結論,也很快地講兩件事:一個是,《西藏慾經》再怎麼看,恐怕還是男人寫給男性讀者的書,雖然Hopkins認為作者極度強調男女在情愛上的平等地位。另一個是,關於中譯本,大體上沒有太令人驚訝的地方(我沒看過英譯本無從比較起就是了),唯一一個,就是在174頁,當我看到「似乎他〔作者〕只是取得詩人的許可證,只會作詩,但事實上他不是的。」這句話時,猜想那「詩人的許可證」應該是指poetic license這個詞吧(來自拉丁詞ars poetica),所謂「作詩的模式」,一種脫逸日常語言的章法,而被文學所允許的說話方式。只是我看到「詩人的許可證」這種譯法,還是忍不住莞爾一笑,不過想想,好像這樣譯也不錯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