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出版品為主觀壓迫對象的白色恐怖時代

◎阿端

十二月一日開始實施的出版品及錄影帶分級管理辦法,是一套粗糙草率、全憑主觀沒有標準的言論審察制度,從此我們的出版品都將只有兩個等級--普遍級與限制級。凡是利用文字或圖案來描述犯罪與性的小說漫畫,都將受到嚴格管制:不但必須貼上禁語標籤,也不得租售給未滿十八歲的兒童與青少年、更進一步需設專櫃加封套。

乍聽之下,這樣的分級制度是在保護我們的下一代,讓他們能生長在乾淨無害的閱讀環境中。然而事實不然,在這個遊戲規則裡面我們看不見清晰明顯的分級標準,無論是新聞局還是評鑑基金會,都沒有提供分級的協助或需分級的書單,而是要求出版業者以及租書商必須自行分級,因此我們可以想像:當業者的自行判斷與全憑自由心證的執法單位發生落差,照樣開罰。

風行十餘年的「金田一少年殺人事件簿」、「名偵探柯南」是否將因過當描述殺人以及犯罪行為而貼上十八禁的標籤?陪伴我們成長的「小叮噹」難道也因大雄喜歡偷看宜靜洗澡──偷窺的罪名封上書套?那麼更別提喜歡暴露裸露的蠟筆小新了…。

在分級說明會中,幾年前大人小朋友都愛看的「庫洛魔法使」,將被列為限制級,其理由是「明顯具有同性戀傾向」。同志遊行結束不到一個月的此刻,我們的政府在平面出版品分級制度中再次讓我們看見性壓迫與歧視。

善解人意的新聞局也提供了另一個解決方案:業者碰到有疑慮的時候可以請出版品評鑑基金會幫忙分級──當然,鬧上法院法官在判定時也是聽取這些「專家」的意見。所以分級制度簡直是在一個人民毫無具體遵行依據、全憑主管機關與專家的主觀判斷、粗糙暴力之下實行。

不可思議的是,這個評鑑基金會還訂了另一套標準,凡是使一般成年人會感到羞恥、噁心的刊物將列為逾越限制級:不屬於合法的「限制級」刊物,評鑑基金會語帶保留的告訴業者,出版及租售這樣的刊物將有犯法的疑慮。間接的暗示著這類的漫畫小說都必須全部下架,連出版也不可。

(摘錄出版及通路業者拿到的公文:所謂「逾越限制級」出版品,是指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所規範之「猥褻之文字、圖畫或其他物品」。這類出版品,不僅禁止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閱聽,即使對之一般成年人,亦不得散佈、販賣或供其持有、觀覽。)

誰會是那感到羞恥、噁心的「一般成年人」呢?

針對逾越限制級的出版品,更是毫無標準可言──評鑑基金會告訴我們:描述亂倫的情結是屬於逾越限制級,不但不可以出版更必須下架。難道亂倫會比殺人犯罪更來得罪不可赦嗎?又或亂倫是指近親之間還是表兄妹也算呢?師生戀算亂倫嗎?

於是,除了超過30%的小說漫畫會成為限制級之外,這其中還會有許多引起評鑑基金會羞恥、噁心的刊物成為號稱自由民主進步國族中的「禁書」,無論你成年與否,將由政府來決定你可以看什麼、不可以看什麼。一個以出版品為主觀壓迫對象的白色恐怖時代嚴然到來。

同時諷刺的是,這般過去只會在恐怖漫畫中出現的情結,在分級制度實施開始的今天起,將不再只是我們的想像了。

附註:
本文中筆者所述之「小叮噹」、「名偵探柯南」等網友熱烈討論的書目,評鑑基金會已經出面表示這些都是普遍級,另指網友杞人憂天盼網友不要過度緊張。

針對這點筆者的回應是:一個具有正常判斷力的人都知道網友指稱這樣的書是不是也會成為限制級是一種「反諷」,而當然不會是在「詢問」評鑑基金會的意見,是希望能點出在分級制度的模糊、主觀、無一定標準的暴力之下,我們將失去高喊言論自由的資格,因為所有的創作都將攤在政府的審察中。

參考連結
反對假分級制度聯盟 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net

本文中關於恐怖漫畫才會出現的情結可以參考這個網站: 來自魔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