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逐步緊縮,人民何時醒覺?

◎epicure

出版品與節目影帶分級制於十二月一日上路,引起軒然大波。對於這個可以任意解釋、完全與社會現況脫節的分級標準,大眾的情緒除了憤慨,也覺得不可思議,政府怎麼會允許這樣荒謬、在字面上可能使得「小叮噹」、「柯南」列入限制級的管理辦法付諸執行(爾後又任意地改變說法,更凸顯其自由心證的權力),並有所謂「踰越限制級」的範疇。若認真執行,這個分級制度事實上將使台灣回到禁書時代的監控狀態。「他們到底在想什麼?」

本文想指出的是:此次分級制度的實施,並不是單一事件,而是過去十年來部份婦運團體、地方團體、以及國家機器緊密合作運作的結果。正是過去十年來一小步一小步的改變,使得種種當年可能覺得荒謬的事情,現在看來理所當然,也使得更荒謬的措施膽敢被推出。社會大眾不斷讓渡自身的自由,更使得上述三方面的權力達到高峰,這次推出分級制度不是第一波行動,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了解了這點,將有助於認識這次的抗爭是站在什麼樣的位置,有著什麼樣的意義。

婦運分流,際遇有別
1986年「反人口販賣」遊行時,台灣的救援團體仍同聲一氣,在彼此能達到共識的範圍內合作。解嚴後社會力逐步浮現,婦運也有了與政運有別的戰場,新興婦運團體更在基本合作的立場上推動性別議題。然而10年後,婦運團體於北市廢公娼事件中正式展現內部的差異與分裂,次年的台北市長選舉以及以後的總統選舉更以政黨立場貫穿崩裂脆弱的婦運連線。再加上此後島內大環境不可避免地邁向開放,性資訊易於流通,援助交際、自拍風盛行,同志、性邊緣人士浮上臺面,攻佔媒體曝光機會。在一連串議題的衝擊下,不同婦運團體於是也不可避免地分裂為至少兩條支流: 支持性工作、性少數、性邊緣、走酷兒理論的「性權派」,與立場較接近中產階級婦女、家長,主張與政府合作、進入國家機器、參與立法與制度設計的「國家女性主義」。

現在回顧,可以看出國家女性主義確實在其設定的目標上大有斬獲。而這有賴於台灣此刻的時機與環境的特殊:先天上,國家女性主義者在民進黨在野時便有良好的合作關係,這樣的合作也延續到新政府執政後,對執政者而言,支持此類婦女團體顯然有助於贏得迫切需要的婦女/中產階級的選票。而在更深層的心理因素上,新執政者正進行國族建構的運動,急於塑造台灣已經成為一個有別於舊時代的、乾淨的、「向上提升」、「與國際接軌」的形象──而充滿正當進步形象的婦女議題正是這個國際形象的重要樣板。隨著政權轉移後需要鞏固的治理,體現國家女性主義的諸多保守婦女團體,以及在政治結構枚變過程中官辦民營的言論檢查團體一拍即合,以民間團體的正當形象領頭推動淨化社會,作為新政權的民間呼應。

這些團體建立自身形象和影響力的最重要手段,就是以保護兒童之名來掃蕩各種異議和異質,以展示自身的正義和熱情。國家機器、婦女團體、與保守團體密切合作,透過立法等實際舉動,不但漸次緊縮台灣的言論空間,更針對新興的情慾文化現象和開拓進行大力掃蕩。例如1999年通過實施的「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就使得網路處處可見的情慾協商成為警方監控的對象,賣淫被抓可能拘禁三天,但網路張貼徵求援交或一夜情文字卻可能被判刑高達五年(註1)。警方更在保守團體的監督下感受業績壓力,因而大量採用釣魚方式陷人入罪,雖經過人權團體抗議,目前仍在不斷發生。可悲的是,在保護兒童及青少年的聖戰旗幟之下,民眾對這個條例毫無戒心。同樣的,對於新興的性現象,公眾論述也有緊縮的趨勢。例如2002年底前的媒體報導,對於當時風行的自拍現象還可能提出幾種不同的談法,然而2003 年之後,報章雜誌提到自拍,已只關心拍攝與被攝者究竟犯了哪幾條法(詳見 RESET 2004 一月專題)。厲法深入人心,可見一斑。

值得注意的是,一向自居弱勢的保守婦幼團體在立法過程中刻意使得自己成為執法的主要監督或接辦者,不但直接介入政策的制定與執行,並因而得到大筆預算支援(詳見「何春蕤給社運界朋友的一封公開信」),成為既有正當形象又有充分財源的非政府組織。保守勢力在控告何春蕤時達到高峰:經過幾年實力消長,駕馭著性別議題的保守婦幼團體已經到了不須坐下來談,而強勢的一批可以直接告上法院的地步。當時促請檢方起訴和上訴的團體,正是「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的同一批人,該基金會近日推出出版品和節目影帶分級辦法時所謂「經過多年努力,終於要上路」,實在所言不虛:出版品分級是保守團體擴權計畫中合理的下一步,而不是天外飛來的一筆的異想。

這種種跡象被大眾忽視,認為和「一般人」的生活沒有關係,或著被認為「確實是為了保護兒童與青少年著想」──諸多限縮措施終於到了此刻。

年齡政治攻防
國家派婦運者與保守人士很早就了解到自己固然掌握了國家機器的人脈以及資源,但是面對(至少以很中產的「慾望城市」形式包裝的)情慾解放、逐漸抬頭的同志權益意識、(部份)性邊緣能見度增高並逐漸被接受,若要獲得大眾支持,能打的也只有「保護兒童與青少年」這張牌。畢竟,即使自己是在網路上一夜情不斷的成年女性,一旦談到青少年性權,也可能立刻變得一樣地、甚或更加地保守。反正兒童與青少年的意見被認為不成熟、不足以採納,他們又無法集結發聲,受到種種不下戒嚴時代的人身自由限制(註2),保護主義將是既可以管控騷動的青少年又提升自己形象的最佳策略。這次「假分級、實查禁」的舉動,也是在這個神聖的名義下進行的。

性權派學者早已意識到這點,也曾就年齡政治發表看法,指出諸如工業革命時代的「成年」年齡遠較現在早,「青少年」這個身分因而可說是國家推動義務教育後的發明。正如女性過去也曾被認為無力進行理性思考故不應該參政,而應出於「好意」加以「保護」(限制、壓抑),目前青少年也被放到了同一被保護(限制、壓抑)的位置上,這正是對青少年此刻蓬勃新生力量的保守回應。

國家與公民團體的新權力部署
國家機器與公民團體合作共生,構成了新的權力部署。政治高壓的時代已經過去,國家改用更細緻的方式干預人民的生活,而部份公民團體出於利益或信仰,也樂於合作,將我們的權力與自由一點一滴地讓渡出去。以下,引用「何春蕤給社運界朋友的一封公開信」的一段文字:

解嚴以後,國家的政治管制被迫放鬆,其權力運作也開始轉移場域:國家從新制度與新機制來干預介入經濟(包括福利政策),轉到與公民社會密切結合,以新權力技術來干預介入文化、日常生活、身體等等(包括設置各種保護和福利的法律)。… 這個權力或治理的重要新目標,則是性、身體、人口、日常生活等文化政治與生命政治的領域。這些領域是過去政治高壓無法深入的領域。
對於這樣的新情勢,我們不能再如以往認為自己可以獨善其身。當政府掃蕩性工作者,我們認為那不關自己的事;當警察騷擾同性戀者,我們認為那不關自己的事。而現在,我們終於該了解出版品分級並不只關乎青少年;對少數族群的壓迫其實一直與每個人息息相關。如果放在這個視野之下,這次反出版品分級的抗爭是嘗試逆轉這種趨勢、呼喚人民醒覺的一個開始。

起初他們把魔掌伸向共產黨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黨;
接著他們把魔掌伸向社會主義者與貿易公會,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屬於兩者;
接著他們把魔掌伸向猶太人時,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最後,他們把魔掌伸向了我,這時,已經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 Martin Niemöller

附註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 29 條: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如台北市實施之青少年宵禁。另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有這樣的規定「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天以上者,…應立即通知主管機關及教育主管機關(第 11 條)」「..知悉未滿十八歲之人從事性交易或有從事之虞者,或知有本條例第四章之犯罪嫌疑者,應即向當地主管機關或第六條所定之單位報告(第 9條)」。每個青少年都被當作準犯人,得定時到學校報到,並要求社工人員成為告密者。